索引号 | 01526410-5/20241024-0002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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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0701000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接受县教育体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在县教育体育局的指导下,研究制订并实施全镇基础教育发展规划,保证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负责全镇基础教育学校党建、校建人事、财物、安全、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招生、学籍、后勤、档案(图书资料)等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和卡斯镇人民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兰山片区中高年级实现集中办学,为山区片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打下坚实基础。镇中心幼儿园通过升级改造,实现独立办园,为公办幼儿园的长足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特别是龙塘完小的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得到了市教体局的高度认可,并代表昌宁县进行经验交流分享。
全镇各年级教学质量成绩稳中有升,2022至2023学年卡斯中心学校小学全县排位11名,本学年排位再次上升,已经挤进前10行列。
“紧绷安全弦,常抓安全事”,卡斯镇中心学校时时刻刻把安全工作记在心里、抓在手中、扛在肩上,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懈怠。坚持做到安全管理精细化、安全教育常态化、安全排查制度化。认真执行“1530”安全教育模式,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讲安全,每周放学前5分钟讲安全,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讲安全,常抓不懈。尤其是交通安全、用电用火安全、宿舍安全、食品安全、防性侵、防溺水安全等,每周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每周升降旗仪式必讲。利用学校LED电子屏不间断滚动播放防溺水“六不一会”“两个一律”、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内容,每周五家长接学生时在校门口播放安全提醒录音;二是本学年以来,召开了4次防溺水、防性侵、防电信诈骗、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家长会。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开展了防溺水“沉浸式”体验和多场景火灾、地震逃生自救演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总支办公室、校务办公室、人事财务处、教务科研处、德育安全处、总务项目处。所属单位16个(财务均不独立核算),分别是:
1.昌宁县卡斯镇卡斯村完全小学
2.昌宁县卡斯镇新谷村完全小学
3.昌宁县卡斯镇大塘村完全小学
4.昌宁县卡斯镇广邑村完全小学
5.昌宁县卡斯镇客邑村完全小学
6.昌宁县卡斯镇兰山村完全小学
7.昌宁县卡斯镇毛寨村完全小学
8.昌宁县卡斯镇龙塘村完全小学
9.昌宁县卡斯镇龙洞村完全小学
10.昌宁县卡斯镇大水平村完全小学
11.昌宁县卡斯镇邑林村完全小学
12.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幼儿园
13.昌宁县卡斯镇大水平村幼儿园
14.昌宁县卡斯镇龙洞村幼儿园
15.昌宁县邑林村幼儿园
16.昌宁县卡斯初级中学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7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7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0人(离休0人,退休10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4,015人。年末遗属18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收入,无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收入,无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收入合计58,357,992.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357,992.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4,467,362.45元,增长72.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467,362.45元,增长72.2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按照昌宁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和安排,昌宁县卡斯初级中学、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撤销合并,组建乡镇中心学校,教师人数增加、学生数增加;二是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三是教师职称晋升和增加薪级工资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变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支出合计58,357,992.64元。其中:基本支出44,175,369.47元,占总支出的75.70%;项目支出14,182,623.17元,占总支出的24.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4,467,362.45元,增长72.2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607,503.28元,增长35.64%,主要原因:2023年按照昌宁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和安排,昌宁县卡斯初级中学、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撤销合并,组建乡镇中心学校,教师人数增加,工资福利及各类保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2,859,859.17元,增长972.20%,主要原因:一是乡镇中心学校组建,学生人数增加1300人,公用经费、学生资助资金增加;二是2023年上级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列入项目支出,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加;三是本年支付了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补助资金和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175,369.4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167,881.01元,占基本支出的97.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7,488.46元,占基本支出的2.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82,623.1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7,54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办公费2,078,600.52元,印刷费224,816.86元,水费9,839.00元,电费163,176.67元,邮电费246,449.65元,物业管理费3,600.00元,差旅费180,016.94元,维修(护)费1,383,145.33元,会议费80,434.00元,培训费130,943.50元,劳务费1,689,000.00元,生活补助271,769.00元,助学金7,307,152.7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办公设备购置47,540.00元,办公设备购置366,139.00。
2.项目开展情况。根据项目文件要求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涉及民生资金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公示,并及时发放支付;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采购付款。2023年涉及项目9个,分别是:
(1)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金(含100人以下校点补充公用经费)项目财政资金总额4,034,087.32元,有效保障了保障我校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
(2)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376,750.00元,为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补助。
(3)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合计195,365.40元,完成全镇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资助。
(4)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4,735,037.30元,全部为中央资金,有效完成了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工作,改善了学生营养,提高了学生身体素质。
(5)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179,000.00元,有效改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
(6)专项工作补助经费2,314,486.15元,保障幼儿园临聘教师工资,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
(7)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专项资金76,128.00元,有效保障随班就读学生学习环境。
(8)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229,769.00元,保障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
(9)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经费42,000.00元,一方面为学校输送培养青年人才,优化学校人才队伍结构,为学校提供专业人才,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转;另一方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798,120.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4%。与上年相比增加23,907,490.31元,增长70.54%,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按照昌宁县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和安排,昌宁县卡斯初级中学、昌宁县水平初级中学撤销合并,组建乡镇中心学校,教师人数增加、学生数增加;二是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三是教师职称晋升和增加薪级工资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9,492,589.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6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172,119.19元,其中基本工资为14,368,095.00元,津贴补贴为4,556,622.00元,绩效工资为15,089,383.00元,奖金58,5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为232,369.19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67,150.00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6,599,638.79元,其中办公费为1,755,708.38元,印刷费为224,816.86元,水费为18,553.00元,电费为314,147.16元,邮电费为331,449.65元,物业管理费为3,600.00元,差旅费为180,016.94元,维护费为1,461,945.30元,会议费80,434.00元,培训费为130,943.50元,劳务费为1,689,000.00元,工会经费为409,024.00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07,152.70元,其中助学金为7,307,152.70元;用于资本性支出413,679.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为413,679.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46,487.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00,306.09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为3,159,441.12元,职业年金缴费为1,040,864.97元;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8,0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000.00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8,181.09元,其中抚恤金为139,692.40元,生活补助为468,488.69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459,043.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459,043.64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为2,129,081.1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为1,299,253.5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708.9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35,541,872.41元,其中,流动资产4,142,327.38元,固定资产31,339,127.0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417.9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86,166.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79,181.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5,527.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9,4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037.4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5,527.4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5,527.46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0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