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1024-0001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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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301000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2023年决算范围为独立核算单位。主要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协助县主管局制定有关办法和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政府组织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承担全县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及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的监督,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等工作。组织实施饲料、兽药的质量管理规范和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认证及产品认证工作。依法实施全县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屠宰、流通等环节的监督。负责国内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检疫的审批。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草原法执法。负责全县动物诊疗机构、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监督员、检疫员的管理。负责全县兽医执法体系和队伍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负责全县检疫及防疫监督执法的证、照、章、标志、标识的计划、订购、发放、保管、使用及监管。负责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负责动物标识管理、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及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动物防疫临时监督检查站监督业务工作。负责动物养殖、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流通、动物诊疗、隔离、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督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动物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开展情况。2023年内投资167.90万元4个乡镇标准化检疫申报点建设项目,3个乡镇(珠街、田园、翁堵)主体工程建设完成,1个乡镇(大田坝)主体工程正在建设,8个乡镇提升改造后都投入使用,预计2023年底全面实现投入使用。截止2023年10月23日,产地检疫生猪196284头(预计全年检疫35万头)、牛1181头(预计全年检疫5000头)、羊340只(预计全年检疫2000头) 、禽12673羽(预计全年检疫40000羽)(以上为检疫出证系统数字,因执法机构重组和高速路开通等衔接问题造成极大反差,去年同期产地检疫生猪32万头)。
2.动物检疫证章标识规范管理情况。我县于2020年1月1日起全面起用现行票证和检疫专用章,并于2023年1月31日12时起停止动物B纸质出证,纸质动物B核销已基本完成,全县证章、标识、屠宰检疫检验验讫做到规范管理和规范使用。
3.规模养殖场档案台账建设完成情况。2023年全县65个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年度报告已全部审验结束,审验合格58家,已审验的58家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台账规范,并签订《畜禽养殖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承诺书》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承诺书》。
4.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及洗消点运行存在问题及建议畜禽运输车辆备案。2023年新增备案车辆108辆(预计全年备案120辆),有效备案车辆共计284辆(历史备案车辆近600辆)。2022年8月12日起,我县畜禽运输车辆GPS定位器安装执行市场化运作,不作指定运营商。13乡镇和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都设立洗消点,装载前必须凭有效消毒证明进行出证,到达屠宰场卸载后必须进行冲洗和消毒。当前洗消点建设存在的首要问题是土地问题迟迟难以落实,其次是经营性实质问题,统一集中洗消后经过几小时车程到达乡镇是否还要洗消的问题,按照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执行装载前和卸载后必须进行洗消,卸载已经洗消,装载前是否还要洗消的问题。建议洗消工作不能一刀切,主要是加强源头治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动物屠宰检疫办公室、票证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2,026,862.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6,862.8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1,708.16元,增加13.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6,862.88元,增加13.9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 ;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2,026,862.88元。其中:基本支出1,877,839.22元,占总支出的92.65%;项目支出149,023.66元,占总支出的7.3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81,708.16元,增加13.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03,900.50元,增加10.86%;项目支出增加77,807.66元, 增加52.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77,839.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10,268.14元,占基本支出的96.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003.08元,占基本支出的3.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023.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事业运行支出79,790.66元,病虫害控制支出62,033.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7,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2,026,862.88元。其中:基本支出1,877,839.22元,占总支出的92.65%;项目支出149,023.66元,占总支出的7.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福利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173.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3,168.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00,823.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9,582.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703,520.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1,634,287.67元,病虫害控制620,33.00元,农产品质量安全7,2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62.08元,决算为10,162.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92.08元,决算为8,192.0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70.00元,决算为1,97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3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62.08元,支出决算为10,162.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192.08元,决算为8,192.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70.00元,决算为1,97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059.21元,下降52.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966.49元,下降57.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3.00元,下降4.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燃油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及春秋两季免疫督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3年省市级对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检查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资产总额417,518.89元,其中,流动资产22,055.73元,固定资产382,529.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2,030.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6014.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1项,账面原值277,05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17.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149.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95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92.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149.0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517.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