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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41024-0000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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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001000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镇的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完成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我院在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和卡斯镇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昌宁县人民医院的真诚帮扶和亲临指导下,全院干部职工团结务实,以“爱院、爱岗、诚信、勤奋、守纪、合作”的团队精神,按照年初既定的目标,完成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狠抓医德医风,提升医疗质量,规范医疗行为,加强卫生院文化建设,促进医患和谐。

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合理诊疗。进一步加强医疗业务培训,提高医务人员诊治和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教育和引导医务人员真正以群众健康为核心,确保提供优质服务。

2.完成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标准》开展妇幼保健、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控、慢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重精管理、卫生监督等工作。

3.积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我院组建了23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共69人。对在管的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家庭、残疾人、建档立卡户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了全覆盖。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门诊部、住院部(内外妇儿综合)、中医科、口腔科、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中心药房、库房、医务科、感控科、公共卫生科、预防接种门诊、财务科、收费室、院办公室等科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4,522,865.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6,622.29元,占总收入的53.3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747,755.32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46.46%;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488.17元,占总收入的0.2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376,848.63元,下降14.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1,252.64元,下降11.4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1,391,216.32元,下降17.09%;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5,620.33元,增长121.39%。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23,581.72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348,043.68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94,662.96元、死亡抚恤增加29,799.00元。

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2,497,266.91元,主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1,584,807.44元、公共卫生支出减少693,203.00元、中医药支出减少100,000.00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4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69,656.47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0,000.00元。

3.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44,000.00元,主要为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344,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4,657,918.82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3,672.69元,占总支出的72.07%;项目支出4,094,246.13元,占总支出的27.9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281,979.81元,下降18.2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303,561.67元,下降23.82%;项目支出减少21,581.86元,下降0.52%;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23,581.72元,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348,043.68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94,662.96元、死亡抚恤支出增加29,799.00元。

2.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402,398.09元,主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2,489,938.62元、公共卫生支出减少693,203.00元、中医药支出减少100,000.00元、计划生育事支出增加4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69,656.47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0,000.00元。

3.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44,000.00元,主要为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344,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63,672.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45,504.16元,占基本支出的39.24%,人员经费年人均125,621.34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418,168.53元,占基本支出的60.76%,公用经费年人均91,688.1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94,246.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44,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536,05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支出。

2.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67,943.40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劳务费支出、乡村医生基药补助支出、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支出。

3.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295,073.73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及临时人员劳务费支出。

4.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00,779.00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补助支出。

5.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支出。

6.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

7.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344,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保障性租房住房建设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46,622.2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85%。与上年相比减少1,001,252.64元,下降11.45%,主要原因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223,581.72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348,043.68元、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94,662.96元、死亡抚恤支出增加29,799.00元。

2.乡镇卫生院工资福利、遗属补助、工会经费支出减少108,046.31元。

3.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支出减少101,165.14元。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减少473,935.00元。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目支出减少219,268.00元。

6.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减少100,000.00元。

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400.00元。

8.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减少54,967.73元。

9.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减少17,279.08元。

1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2,590.34元。

1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0,000.00元。

12.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支出增加34,4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492.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8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2,230.2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4,662.96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9,799.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961,130.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6%。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3,323,663.00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职工工资福利薪酬及遗属补助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44,443.4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补助支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295,073.73元,主要用于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0,779.00元,主要用于春节疫情防控慰问及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支出;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400.00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补助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10,042.06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4,138.56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90.34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伤保险缴费支出;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50,000.00元,主要用于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344,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卡斯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7,534,292.28元,其中,流动资产5,648,381.09元,固定资产11,005,861.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80,05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28,037.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15,47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5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5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51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51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