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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41024-00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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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501000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023年我院内儿科顺利开展一氧化氮检测,肺功能检查、24小时动态血糖监测,胰岛素泵使用;外产科开展腹腔镜胆囊切除术;中医科开展小儿推拿、中药涂擦、雀啄灸等。

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2023年上半年我院共外派进修学习人员6人。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医院1人、保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进修3人、昌宁县第一人民医院进修学习1人、执法监督所1人。

三是2023年上半年完成了消毒供应室改造项目,完成了党建文化长廊建设项目,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内儿科、外产科、中医科、门诊、口腔门诊、功能科、中心药房、财务室、预防接种门诊、医务科、感控办公室、医保办公室、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院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16,892,393.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34,061.25元,占总收入的37.5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0,550,037.63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2.4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294.28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25,720.39元,下降6.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07,582.26元,下降8.75%;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减少526,234.88元,下降4.75%;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8,096.75元,增长4099.00%。主要原因是:

1.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较上年增加14,000.00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建耈街中心卫生院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支付保障性住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和工程地勘费,2022年没有该项目。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较上年减少281,929.39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89,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7,470.61元。

3.死亡抚恤支出较上年增加22,200.00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功能分类由2100302乡镇卫生院更改为2080801死亡抚恤。

4.乡镇卫生院收入较上年减少650,888.39元,主要原因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2023年实收医保款较上年减少。

5.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较上年减少214,520.61元,主要原因为乡村医生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补助资金减少。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较上年减少293,833.24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减少。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较上年增加107,360.00元,主要原因为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较上年增加。

8.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较上年增加96.00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有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补助资金,2022年没有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补助资金。

9.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94,000.60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没有开展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目,2022年开展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目。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收入较上年减少83,543.79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收入较上年减少63,712.1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较上年减少22,057.7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上年增加2,226.07元。

1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65,660.37元,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15,950.00元,全科医生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81,610.37元。

12.保障性租赁住房较上年增加415,000.00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建耈街中心卫生院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17,075,851.15元。其中:基本支出13,787,166.55元,占总支出的80.74%;项目支出3,288,684.60元,占总支出的19.2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44,128.22元,下降4.7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72,688.06元,下降7.22%;项目支出增加228,559.84元,增长7.4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

1.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较上年增加14,000.00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建耈街中心卫生院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支付保障性住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和工程地勘费,2022年没有该项目。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较上年减少281,929.39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89,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7,470.61元。

3.死亡抚恤支出较上年增加22,200.00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功能分类由2100302乡镇卫生院更改为2080801死亡抚恤。

4.乡镇卫生院支出较上年减少288,471.22元,主要原因为药品耗材等成本控制,项目建设、日常公用经费减少,使得医疗业务支出减少。

5.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较上年减少249,525.61元,主要原因为乡村医生基本药物制度项目补助资金减少、家庭医生签约补助资金减少。

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339,653.24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减少。

7.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较上年增加107,360.00元,主要原因为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较上年增加。

8.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较上年增加96.00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有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补助资金,2022年没有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补助资金。

9.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减少94,000.60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没有开展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目,2022年开展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目。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收入较上年减少83,543.79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收入较上年减少63,712.1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较上年减少22,057.7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上年增加2,226.07元。

1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65,660.37元,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15,950.00元,全科医生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81,610.37元。

12.保障性租赁住房较上年增加415,000.00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建耈街中心卫生院保障性租赁住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787,166.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486,320.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50,276.31元,占基本支出的25.03%,人均支出123,224.1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36,890.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6,044.00元),占基本支出的74.97%,人均支出121,610.4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8,684.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4,000.00元,主要用于耈街中心卫生院保障性租赁住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和工程地勘费;2.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440,943.66元,主要用于耈街中心卫生院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3.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498,202.79元,其中,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76,309.72元,主要用于临时人员劳务费、临时人员社会保险缴费;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经费100,295.84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支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21,597.23元,主要用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4.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482,139.24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经费、临时人员劳务费、临时人员社会保险缴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经费;5.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84,928.00元,主要用于购买春节职工慰问品10,000.00元、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274,928.00元;6.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6.00元,主要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7.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53,374.91元,其中,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50,000.00元,主要用于提升医院医疗服务;全科医生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补助资金3,374.91元,主要用于全科医生社会保险缴费;8.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415,000.00元,主要用于耈街中心卫生院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34,061.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7.09%。与上年相比减少607,582.26元,下降8.75%,主要原因: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14,000.00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建耈街中心卫生院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支付保障性住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和工程地勘费,2022年没有该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259,729.39元,主要原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89,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7,470.61元,死亡抚恤支出较上年增加22,200.00元。

3.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776,852.87元,主要原因为乡镇卫生院支出较上年减少132,750.26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较上年减少214,520.61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293,833.24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较上年增加107,360.00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较上年减少94,000.6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较上年增加96.0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上年减少63,712.1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较上年减少22,057.7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上年增加2,226.07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减少65,660.37元。

4.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415,000.00元,主要原因为2023年新建耈街中心卫生院保障性租赁住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和工程地勘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8,473.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6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7,202.56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470.61元;2080801死亡抚恤22,2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06,588.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1%。其中: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804,636.86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02,602.79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临时人员劳务费支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缴费补助;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482,139.24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经费、临时人员劳务费、临时人员社会保险缴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补助经费;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284,928.00元,主要用于购买春节职工慰问品、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6.00元,主要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8,257.17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8,327.0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26.07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支出;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153,374.91元,主要用于全科医生社会保险缴费补助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主要用于耈街中心卫生院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款。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19,421,703.20元,其中,流动资产8,745,470.01元,固定资产9,858,543.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817,69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05,627.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66,509.0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98,72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0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