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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41024-0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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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0901000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全科医师培养,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逐步达到医院信息化标准。加强远程医疗系统建设,强化远程会诊、教育等服务功能。

2.成立中西医结合科。通过中西医协同协作方式,开展中西医诊疗,开放床位30张,配备3医3护,结合传统中医和现代医学诊治内、外、妇、儿常见疾病,吸引县内外群众前来就诊,本年门诊诊疗人次5999人次,共收治住院病人725人次。

3.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提升医院环境,开展“医院绿化设施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完成通道基础硬化61.88平方米,凉亭基础硬化12.96立方米,建凉亭1个,种植绿篱22米、地被93平方米、草坪100平方米,医疗废物暂存间活动房73.33平方米,院旁河道维护改造63米,室外场地硬化780平方米,改造及道路硬化200 平方米,拆除大门1道。

4.成立基层专家工作站。我院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为契机成立了5个专家工作站,其中1个市级专家工作站、4个县级专家工作站。在专家工作站的指导下,我院顺利开展12例腹腔镜微创手术、全子宫+双附件切除术1例、经腹会阴直肠癌手术1例、骨折内固定术3例;his系统及远程会诊系统的投入使用,实现了远程医疗协作、远程病历和医学影像诊断、远程会诊等互联网医疗服务;院内开通了网上预约挂号、医保刷脸支付等便民服务,大力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住院部、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预防接种门诊、妇科门诊、普通门诊、药房、放射科、口腔科、超声科、检验科、办公室、财务室、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3人(离休0人,退休2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三公”经费开支,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1,187,477.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97,746.75元,占总收入的40.1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2,684,730.37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59.8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50,289.63元,增长10.7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0,541.13元,增长8.71%;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增加1,364,748.50元,增长12.06%;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5,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

1.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80,541.13元,其中工资和福利费支出减少226,161.5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166,132.20元、工会经费增加21,651.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10,811.13元、基本公共卫生增加434,755.22元、重大公共卫生支出增加84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增加35,067.00元、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减少85,06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216.00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22,376.77元、保障性租赁住房前期工作经费增加9,800.00元、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费增加344,000.00元;

2.事业收入因门诊人次、住院人数增加,较去年增长1,364,748.50元,其中门诊收入增加10,652.64元、住院收入增加1,354,095.86元;其他收入为收到2022年村卫生室公卫考核罚款增加5,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0,902,471.81元。其中:基本支出15,519,442.14元,占总支出的74.25%;项目支出5,383,029.67元,占总支出的25.7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03,537.72元,增长7.7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65,702.44元,下降5.28%;项目支出增加2,369,240.16元,增长78.6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

1.基本支出减少865,702.4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04,402.71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43,448.66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97,920.00元、日常办公开支及资产购入支出减少319,931.07元;

2.项目支出增加2,369,240.16元,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前期工作经费增加9,8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增加434,755.22元、重大公共卫生支出增加84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增加35,067.00元、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减少85,06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增加216.00元、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费增加344,000.00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减少10,811.13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22,376.77元、使用专用基金增加1,318,056.3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19,442.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432,773.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33,826.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381,364.38元),占基本支出的36.3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85,616.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1,409.00元),占基本支出的63.7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83,029.6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9,8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保证顺利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工作。

2.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1,318,056.30元。主要使用专用基金发放职工奖励性绩效,保障单位职工的工资运转。

3.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41,264.43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补助,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4.21004公共卫生支出2,710,846.17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付2,393,289.17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1,570.00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15,987.00元。主要用于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包含老年人健康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孕产妇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5.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7,470.00元。主要用于购买中医馆医疗仪器。

6.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6.00元。主要用于采购计划生育相关耗材。

7.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51,376.77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提升维修改造及设备采购350,000.00元、家庭和个人补助1,376.77元。

8.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344,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97,746.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65%。与上年相比增加680,541.13元,增长8.71%,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9,800.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404,402.71元。

3.卫生健康支出增加731,143.84元。

4.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44,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3,22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2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34,392.80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632.8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790,721.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8%。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3,572,722.24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的工资、保险等各项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59,344.43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支出;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2,393,289.17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工作开展经费;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补助经费1,570.00元,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工作开展经费;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315,987.00元,主要用于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资金;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7,470.00元,主要用中医服务能力提升中医馆医疗仪器购置;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6.00元,主要用于采购计划生育相关耗材;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27,480.28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8,515.0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50.1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伤保险支出;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51,376.77元,主要用于医疗服务提升维修改造及设备采购350,000.00元、家庭和个人补助1,376.77元;2210110保障性租赁住房344,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4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5%。主要用于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柯街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25,198,291.72元,其中,流动资产11,250,257.54元,固定资产12,782,562.4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165,471.76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864,519.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93,198.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9项,账面原值998,032.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941.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94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5,941.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