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1022-0001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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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2601000
昌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本学校教师、学生以及德育、教学、教研、后勤、招生、学籍、财物等管理。拟订学校教育发展规划,保证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成长,研究高考制度改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 以教学为中心,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严格执行教学常规,落实各项制度。
2.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学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 以德立校,坚持德育为中心,稳步推进学校德育工作。
4. 抓好体育、艺术、劳技、实验等教学与训练,积极培养特长人才。
5. 学校各功能室建设稳步推进,规范后勤管理,构建和谐校园。
6. 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尽力为师生办实事。
7. 不断深化内部改革,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8. 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9.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
10. 努力构建西南大学附属中学先进的办班模式。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科研训处、总务处、安全办,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第一中学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7人(离休0人,退休6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2,691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第一中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收入合计51,078,923.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528,923.42元,占总收入的96.9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550,000.00元(含教育收费1,5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03%;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570,779.51元,下降8.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67,403.10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教职工人数减少,工资福利支出减少,社会保障缴费减少,2023年9至12月养老保险未支出,12月基本医疗保险未支付;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减少3,588,376.41元,下降69.83%,主要原因:2023年秋季事业收入未清算使用,2022年清算了本年事业收入及历年事业收入结余资金;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5,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2023年我校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支出合计51,849,718.16元。其中:基本支出42,236,866.16元,占总支出的81.46%;项目支出9,612,852.00元,占总支出的18.5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19,119.24元,下降6.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359,971.24元,下降14.84%;项目支出增加3,740,852.00元,增长63.7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教职工减少,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减少;三是2023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不列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列入项目支出,二是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第一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236,866.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0,540,271.42)。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122,377.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7,035,877.59),占基本支出的87.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14,488.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3,504,393.83),占基本支出的12.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第一中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12,852.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0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办公费88,174.93元,印刷费250,600.00元,水费147,140.00元,电费123,924.12元,邮电费200,410.00元,物业管理费45,500.00元,差旅费36,118.00元,维修(护)费105,393.15元,会议费106,136.00元,培训费38,879.80元,专用材料费8,610.00元,劳务费67,766.00元,生活补助251,480.00元,助学金3,518,520.00元,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624,200.00元,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4,000,000.00元。
2.项目开展情况。
(1)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体局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通知》(保财教〔2023〕128号)等文件精神,保持教育的公平性、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维护教育公平,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23年下达昌宁县第一中学2,194,000.00元助学金项目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按时兑现给助学金享受者,补助学生899人,一等助学金每学期1,250.00元/生,二等助学金每学期750.00元/生。
(2)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体局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通知》(保财教〔2023〕73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上级下达我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51,480.00元,补助学生317人,年补助标准2,500.00元/生。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获得精准资助,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按照相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给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
(3)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教体局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免学费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3﹞85号)等文件,2023年下达免学费资金1,324,520.00元,用于2023年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困救助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学费减免,补助学生784人,每生500元/学期。
(4)根据昌财行〔2023〕114号、2号文件要求,上级下达昌宁县第一中学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1,111,881.00元,用于学校保运转公用经费支出。
(5)学校建设项目资金4,624,200.00元,主要用于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100%,工程按期完成,严格控制平方造价成本,社会知晓率达80%,保障项目使用年限,学校师生和群众满意度大于80%。
(6)根据《云南省人才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的规定,上级下达106,771.00元,给予我校名师入选人员专项培养经费,用于指导本学科(领域)科研团队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成果转化率达95%以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28,923.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52%。与上年相比减少967,403.10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教职工减少,相应的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42,622,369.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6%。主要用于高中教育支出42,565,598.19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30,153,723.36元,公用经费支出3,479,993.83元,学生资助资金支出4,931,881.00元,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资金支出4,000,000.00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6,771.00元;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3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84,672.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4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07128.0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7713.41元,死亡抚恤134230.60元,伤残抚恤51,2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21,882.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940,942.4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32,471.35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8,468.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第一中学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139.00元,增长20.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743.00元,增长166.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604.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8,743.00元,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维修费在2023年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604.00元,原因是2023年学校无公务接待,2022年学校开展等级评估工作,接待评估专家组96人次,产生接待费13,604.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教师外出培训及学生家访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第一中学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第一中学资产总额96,329,102.83元,其中,流动资产11,073,304.30元,固定资产84,619,216.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36,582.1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130,112.8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427,019.4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7,209.3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3,0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29.3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89.3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89.35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