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1022-00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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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400601000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林业和草原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和草原建设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实施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森林和草原经营方案,培育资源总量,提升资源质量;保护辖区内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等应急防灾工作;完成县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抓紧抓好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强化林业政策认识,依法行政。一年来,林场按年初的计划,狠抓林政管理,采取文明执法与教育相结合。严格控制毁林开垦行为,杜绝乱砍滥伐、偷砍盗伐行为发生,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禁止乱捕滥猎,开展对违规采脂进行整治,确保生态得到平衡,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加大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力度,2023违法案件23个现已全部完成办理,4个刑事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办理,同时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正在进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赔偿相关工作。
2、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森林防火期,林场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是成立了新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扑火队,负责组织协调林场森林防火工作。二是早安排早部署,牢牢把住防火工作的主动权。三是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林场与林区村及护林点签订森林防火联责任状和承诺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林区发展、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
宣传教育是全社会抓森林保护、全民抓防火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一道重要工序。切实做到防火期宣传教育先行,在宣传形式、宣传内容上力求创新,让广大群众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中受到了警示、得到启示,不断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一是通过召开群众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林场在认真贯彻《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同时,大力进行宣传,出动宣传车120次,深入村、组发放粘贴省、市、县政府《森林防火通告》260份,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手册4000份、宣传单3500份、袋子1000个,粘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400条。二是采取集镇街天定点宣传、宣传车街道宣传、利用新兴媒体进行森林防火宣传。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开展宣传,用近年侦破查处的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在群众中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四是以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周为契机,在林区学校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
3、狠抓营林生产工作。要振兴林业,使林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开拓创新,形成良性循环,真正做到青山常绿,后继有林,就必须把营林生产放在工作首位,因此,林场坚持把造林、抚育摆在全场工作的重要位置。2023年西桂林场计划完成造林603.62公顷,实际完成603.62公顷,其中:异地植被恢复造林224.93公顷,迹地更新造林378.69公顷,成活率在90%以上,目前林木生长状况良好。
4、狠抓管理促林场经济效益。在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抓好经营管理工作是调动职工积极性、巩固林场经济的一项重要决策。因此,林场把管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财经制度当作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具体为“三个管”工作。
5、严格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实行专款专用原则,严格项目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坚持总量控制,效益优先,以收定支,公开透明,严格控制招待费、会议费、车辆支出。努力增收节支,杜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为林场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供保障。
6、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国家法律法规,落实林场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警钟长鸣,消灭不安全因素和隐患。主要抓禁毒工作、禁赌工作、卫生防治工作、交通安全、伐区生产安全、场区消防安全和其他综合治理安全,以人为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和要求,加强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营林生产办公室、林政管理办公室、森林防火办公室。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收入合计2,797,939.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7,939.4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57,576.88元,下降27.4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57,576.88元,下降27.43%;上级补助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01,962.12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84,158.14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254,478.80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9,489.00元,农林水支出减少326,466.82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3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支出合计2,819,533.76元。其中:基本支出2,211,813.39元,占总支出的78.45%;项目支出607,720.37元,占总支出的21.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38,604.07元,下降33.7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72,573.28元,下降20.56%;项目支出减少866,030.79元,下降58.76%;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01,962.12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84,158.14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254,478.80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9,489.00元,农林水支出减少729,088.31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300,000.00元,其他支出增加21,594.3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11,813.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85,874.21元,占基本支出的94.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939.18元,占基本支出的5.6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7,720.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66,030.79元,减少58.76%,主要原因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1、停伐补助支出343,223.60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保护发生相关支出;2、事业机构支出55,039.47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顺利进行的相关费用。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168,374.00元,主要用于林场生态公益林管护,进一步提升森林质量,提高生态效益,保障了管护人员劳务费用;4、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1,594.30元,保障日常工作顺利进行的相关费用支出;5、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489.00元,主要用于保障林场日常工作顺利进行的相关费用支出;6、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林场防灾减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8,450.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0%。与上年相比减少1,067,065.88元,下降27.68%,主要原因是1。人员增减变动,人员经费减少597,994.48元。2.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5,421.20元。3.项目支出减少494,492.6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7,9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6,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4,184.4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04,432.52元,死亡抚恤52,927.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0,515.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96,908.1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0,934.9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672.1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6,62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补助56,627.6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233,363.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9%。主要用于事业机构支出1,768,393.62元,森林资源管理286,596.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168,374.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8,68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8,683.5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68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8,683.5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16.46元,下降4.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316.46元,下降4.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的内部管理与控制,使公务用车车辆运行维护费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资产总额36,846,152.38元,其中,流动资产23,449,099.52元,固定资产479,354.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2,917,698.6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1,821.7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828.8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483.5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83.5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483.54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483.54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301400601111
附件【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41021060229944.doc】
附件【昌宁县西桂国社合作林场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4102106023869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