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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41018-0001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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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001000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政策、措施,拟订农机推广规划、计划及项目建议。承担农机推广项目的实施。负责维护农机作业秩序。负责组织农机驾驶员、操作员的技术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农机驾驶、操作、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开展农机技术咨询、交流和科普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质量纠纷调解、质量调查、质量信息咨询服务等工作。负责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技术指导。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把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作为推进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抓手,注重政策宣传、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在我县规范、高效、安全实施。2023年下达昌宁县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4,020,000.00元,2022年度结转12,730.00元、超录173,400.00元,2023年可使用资金规模为3,859,33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县共受理补贴申请资金4,271,080.00元。

2.积极探索农机推广培训模式。针对2015起云南省不再生产运输型拖拉机和拖拉机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等政策形势,积极探索“公共服务机构+农机厂商”推广培训新模式,拓展农机操作培训渠道,多形式开展农机操作培训。加强与农机生产、经营单位和服务组织的协调配合,组织开展了水稻机械化旱直播、水稻育秧机械化栽植、机收减损技术培训5场次,288人次。年内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员培训1期28人。

3.切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紧扣大小春粮油作物重要农时,组织农机科技小分队及时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机手对机具进行检修和保养,帮助机手正确调整机具参数、及时排除故障,确保机械保养维修到位、机具参数调整到位、作业技能培训到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保持作业机具和机手的良好状态,切实推动机播作业质量和机收减损有效提升。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技术指导和服务72人次,建立4个水稻机收损失监测点,机收损失率控制在3.5%以下,机收减损挽回粮食损失525吨。

4.持续创建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样板。深化水稻旱直播种植技术,在去年试验示范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水稻旱直播机械操作、植保无人机飞防作业”等机械化种植新技术示范和推广。创建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县级核心示范样板5块200亩,辐射带动30,000亩。

5.有序组织农机作业服务。围绕春耕、秋收等重点农时,强化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和信息引导,抓好作业进度统计和机具调度,保障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活动有力有序进行,有效发挥农业机械抢节令、保农时、提质量、降成本的功效。截至目前,水稻机收面积达75,000亩,玉米机收面积达46,600亩。同时,办理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15台。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室、推广组、培训组。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2,481,171.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1,034.75元,占总收入的96.7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73,30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2.95%;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836.52元,占总收入的0.2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1,272.79元,增长16.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1,136.27元,增长12.7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73,300.0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收入,今年有收入;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6,836.52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收入,今年有收入。

2023年度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在职人员专业技术等级变动,工资待遇提高;事业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2,404,734.75元。其中:基本支出2,061,253.45元,占总支出的85.72%;项目支出343,481.30元,占总支出的14.2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74,836.27元,增长12.9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8,645.03元,下降3.22%,下降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43,481.30元,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无项目,今年增加项目;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61,253.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70,138.68元(基本工资721379.00元、津贴补贴54580.00元、奖金62697.00元、绩效工资692158.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434.80元、养老保险费157027.36元、职业年金69197.17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2867.6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3916.7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881.00元),占基本支出的95.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114.77元(办公费52,535.89元、水费878.90元、电费1,621.38元、邮电费9,513.60元、差旅费2,700.00元、工会经费20,26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4.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3,481.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工作经费项目支出60,003.3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3.30元(办公费支出31,140.30元,差旅费支出5,132.00元维修(护)费支出19,363.00元,租赁费支出2,00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368.00元)。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56,058.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86,058.00元(办公费支出119,910.00元,差旅费支出10,000.00元,培训费支出14,748.00元,专用材料费支出41,4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000.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支出70,000.00元)。2023年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与应用补贴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9,92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920.00元(专用材料费支出19,920.00元)。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3,8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800.00元(差旅费支出3,800.00元)。单位往来补助资金项目支出3,7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700.00元(办公费支出3,7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1,031.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0%。与上年相比增加211,132.97元,增长9.9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在职人员专业技术等级变动,工资待遇提高。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9,941.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6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60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7,027.3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197.17元;死亡抚恤支出20,117.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9,868.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631.6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3,916.7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19.8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911,22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4%。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1,631,443.7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43,928.98元(基本工资支出721,379.00元,津贴补贴支出54,580.00元,奖金支出62,697.00元,绩效工资支出692,158.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3,114.9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514.77元(办公费支出52,535.89元,水费支出878.90元,电费支出1,621.38元,邮电费支出9,513.60元,差旅费支出2,7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20,265.00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79,778.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09,778.00元(办公费支出119,910.00元,差旅费支出13,800.00元,培训费支出14,748.00元,专用材料费支出61,32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000.00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支出7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2,3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2,36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初预算数,较上年无变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较上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较上年无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较上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较上年无增减。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2,36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3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68.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68.00元,主要原因是:接待省农业机械鉴定站、接待市农业农村局、接待市推广站开展谷物直播技术回访、农机备耕工作指导、丘陵山区适用农机装备研产推用一体化推进专题调研、机械化播种质量提升调研、农机购置补贴等工作。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资产总额1,058,605.51元,其中,流动资产147,805.28元,固定资产910,800.2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943.0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675.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0项,账面原值505,56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7,276.80元;出租房屋1,132.69平方米,账面原值426,647.0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3,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9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91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9,91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