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1018-0001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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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0901000
昌宁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牌证核发、检验、审验、安全管理等业务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检查农业机械田间、场院作业的安全生产技术状况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负责农业机械业务规范性整治工作,承担农业机械安全统计监测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与乡镇农机监理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3份,与农机专业合作社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份;与农机手和拖拉机驾驶员签订拖拉机及驾驶人安全管理责任书2224份;与农机经销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54份。
2.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检查12次,检查农机专业合作社4个,农机销售企业54个,排查农业机械2224台。
3.规范办理牌证业务。严格按照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办理牌证业务,年度审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1405台;驾驶员期满换证276人,其中:深入乡镇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集中检审12次,检审变型拖拉机55台,轮式拖拉机38台;开展农机上门服务10次,检验轮式拖拉机24台,检验联合收割机10台,联合收割机落户5台,轮式拖拉机落户12台。
4.严格变型拖拉机注销。按照省市相关要求,严格变型拖拉机注销程序,截至目前,共公告注销变型拖拉机772台,占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82%。
5.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利用在卡斯镇举办的水稻旱直播培训现场培训会和下乡集中年审期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7100余份;开展农机“安全日”活动12场次,受教育农机操作手2601余人次;在六月“安全生产月”期间,利用电子大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5条;在县城城南农贸市场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启动了“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6.开展微耕机专项整治。一是下发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乡镇以村为单位进行排查,结合历年实施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汇总形成各乡镇微耕机台账;二是制作了《昌宁县农机具销售台账》、《微耕机安全培训记录》、《微耕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微耕机操作规程》等材料,免费发放给全县范围内的农机经销商,规范农机经销行为,从源头上把控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7.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培训。县农机安全服务中心结合实施的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全年共开展两期农机安全生产培训,共培训70余人。一是在农业农村局挂钩联系的耈街乡阿水村开展微耕机安全操作维修保养现场演示会,培训学员30余人;二是在田园镇龙泉社区硕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学员40余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属昌宁县农业农村局下属二级单位,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办证室、主任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745,344.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5,308.4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64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99,425.22元,增长36.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9,389.58元,增长36.5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5.64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收入。
2023年度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3人,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764,498.75元。其中:基本支出702,921.88元,占总支出的91.95%;项目支出61,576.87元,占总支出的8.05%;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8,579.87元,增长40.0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7,710.87元,增长44.87%;项目支出增加869.00元,增长1.4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2,921.8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2,898.78元(基本工资227,078.00元、津贴补贴18,730.00元、奖金18,189.00元、绩效工资240,15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72.30元、养老保险费50,628.64元、职业年金64,725.0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3,074.5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858.3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4.00元),占基本支出的97.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023.10元(办公费4,857.40元、水费269.30元、电费757.40元、邮电费3,000.00元、差旅费3,000.00元、工会经费6,539.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2.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576.8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专项工作经费项目支出11,966.58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966.58元(办公费支出119,66.58元)。2023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8,30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8,300.00元(印刷费支出18,000.00元,差旅费支出4,300.00元,培训费支出6,000.00元)。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2,12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120.00元(差旅费支出2,120.00元)。单位往来补助资金项目支出19,190.29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9,190.29元(办公费支出19,190.2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3,341.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92%。与上年相比增加187,423.00元,增长34.3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3人,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6,95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0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0,628.6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725.0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145.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84.00;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074.5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5,858.3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28.3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56,243.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85%。主要用于:事业运行支出525,823.0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7,399.96元(基本工资支出227,078.00元,津贴补贴支出18,730.00元,奖金支出18,189.00元,绩效工资支出240,15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3,243.9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23.10元(办公费支出4,857.40元,水费支出269.30元,电费支出757.40元,邮电费支出3,000.00元,差旅费支出3,000.00元,工会经费支出6,539.00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30,420.0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420.00元(印刷费支出18,000.00元,差旅费支出6,420.00元,培训费支出6,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减少34060.54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单位性质变动,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农业机械安全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10,031.28元,其中,流动资产5,497.61元,固定资产304,533.6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02.2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467.3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117,5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72.60平方米,账面原值60,078.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本年实际未出租,无租金收入)。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