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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41018-0001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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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0601000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隶属于昌宁县农业农村局,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承担全县农田项目建设工作,参与制订农田建设规划,承担农田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参与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实施。负责耕地质量、土壤肥力监测,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技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研究与推广,新型肥料试验示范推广。参与肥料市场监管。拟订全县农村常规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做好农村常规能源技术推广、项目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承担相关项目建设。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农村能源工作:我县原建设户用沼气池15750口,安全处置10801口,改厕改水窖等功能性报废2950口,现保有并录入小程序1999口,其中在用773口,闲置745口,废弃481口。2023年,单位专项督查检查8次,排查安全隐患54个,整改54个,利用集中培训或平时下乡的机会,向农户发放《户用沼气安全使用图解》、《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使用要点》、《洁净型煤炉具安全使用防范要点》等宣传材料,张贴沼气安全生产使用宣传画册和标语,并在现场对业主进行口头业务知识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2.农业面源污染工作:一是化肥减量情况。2023年全县化肥科学使用量6.27万吨(实物量),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实现化肥使用量零增长目标。二是废旧农膜回收利用。2023年全县地膜使用面积达27万亩,使用地膜2435吨,回收利用废旧地膜2055吨,地膜回收利用率达84.39%。完成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面积8万亩,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应用面积0.2万亩。三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2023年全县秸秆产生量为49.98万吨,可收集量44.41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量41.52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3.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和土壤监测工作:完成全县108个耕地质量等级调查点的取样工作,10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年度监测工作(监测土壤养分变化)。目前,土壤样品已送检,正在完成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4.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昌宁县共下达土壤表层样点2351个,剖面样点34个,目前,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的组建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及业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项目支出,无“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和决算,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3年度收入合计1,850,712.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0,632.8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9.59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1,865,412.48元相比,收入减少14,700.02元,下降0.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779.61元,下降0.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增加79.59元,增长100.0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没有完成9-12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2023年12月份医疗保险缴费支付,其他收入增加是因为税务申报手续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3年度支出合计1,854,178.87元。其中:基本支出1,850,632.87元,占总支出的99.81%;项目支出3,546.00元,占总支出的0.1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865,412.48相比,支出减少11,233.61元,下降0.6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779.61元,下降0.79%;项目支出增加3,546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完成9-12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2023年12月份医疗保险缴费支付基本支出下降,2023年增加了甘蔗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0,632.8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54,099.94元,占基本支出的94.78%,人均134,930.76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532.93元,占基本支出的5.22%,人均7,425.6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单位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弥补单位公用经费支出3,54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46.00元,增长100.00%,是单位代管资金甘蔗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出。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0,632.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1%。与上年1,865,412.48元相比减少14,779.61元,下降0.79%,主要原因是:

1.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险:2023年实际支出1,741,145.94元,与2022年1,819,739.48元对比减少78,593.54元,下降4.32%,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位没有完成9-12月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2023年12月份医疗保险缴费支付影响。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23年实际支出96,532.93元,与2022年36,846.00元对比增加59,686.93元,增加161.99%,主要是2023年办公费支出和工会经费支出增加。

3.2023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954.00元,其中,遗属补助11,974.00元,比2022年8827.00元增加3,147.00元,增加35.65%,主要是2023年度遗属补助标准提高影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710.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10.9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3,01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92,118.4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9,779.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22.5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94,902.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8%。

(1)2023年度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经费支出1,400,369.83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93.68%;

(2)2023年度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94,532.93元,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6.32%。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3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农田和农村能源管理站资产总额3,824,381.85元,其中,流动资产2,939,820.35元,固定资产净值884,56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净值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820,051.31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30.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42,202.7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6项,账面原值272,8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09.00元;出租房屋720平方米,账面原值214,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0,000.00元,由于2023年年底收取租金当年无法完成非税申报手续,2024年1月份完成非税申报和上缴手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