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1018-00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18 |
文号 | 浏览量 |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401000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动物疫病的研究、检测;负责动物疫病的诊断、监测、管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测报、预报;负责动物疫情报告工作;负责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负责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和科普宣传;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动物疫病免疫屏障进一步筑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严格按照《保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保山市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开展。在具体工作上,于2月13日印发《昌宁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昌防指办发〔2,023〕2号),并于2月16日组织召开县畜牧兽医工作会议,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到会作要求,会议对全年动物防疫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等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全年免疫猪口蹄疫66.19万头、牛口蹄疫12.45万头、羊口蹄疫19.24万只、高致病性禽流感90.02万羽、小反刍兽疫14.66万只、猪瘟66.19万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66.19万头,免疫密度和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90%和70%以上。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昌宁县农业农村局下属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的二级单位,目前有在编在岗人员16人。13个乡镇有畜牧兽医技术人员53人、村级动物防疫员147人、聘任动物防疫专员6人,做到了防疫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为提高全县畜牧兽医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于6月2日-3日开展了动物疫病监测采样技术培训,参训85人次。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为切实抓好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我县坚持“集中免疫 整村推进”和生猪“321”免疫模式。成立了动物防疫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并指派16名业务骨干蹲点包乡镇,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也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成立督查组,在防疫期间分赴各村(社区)进行督促指导,确保防疫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四是强化资金保障。集中免疫期间,以1个半月发放防疫人员补助1,500.00元/人.月,其余时间200.00元/人.月,同时村兽医在免疫过程中可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基础标准为猪4.00元/头,牛5.00元/头,羊2.00元/只,禽0.50元/只,犬10.00元/只(乡镇之间略有差异),用于弥补防疫员的交通和伙食支出。全年免疫反应死亡猪171头、牛6头、羊36只,均按市场价值的70%给予农户补助,所涉经费按县级40%,乡镇30%的比例来承担。五是强化“两病”免疫。依托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投资46.40万元,购买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各80万头份,全县“两病”群体免疫密度达91%。六是强化创新发展。充分运用典型引路法,借鉴昆明市成功经验,引进“无纸化防疫系统”向数字防疫迈出了关键一步。
(二)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进一步推进。一是组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督查组分赴各乡镇进行工作督查,加强对疫病的监控,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巡查57次。二是县、乡、村三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进村入户认真指导养殖场(户)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做到县级包乡、乡级包村、村级包户,县、乡、村三级协同配合包场,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制度,2023年1月1日至12月20日粮荣和兴茂两个屠宰场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0823头。四是强化对规模场和农村散养户的监督管理,理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逐级签订承诺书,全面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做到科学防范。五是按市级要求,采集环境、猪口、鼻、肛等部位棉拭子和猪脾脏、肺脏、淋巴结等样品972份送省、市开展非洲猪瘟等疫病监测。
(三)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进一步压实。一是强化政策落实。为持续抓好先打后补工作,编制下发了《昌宁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补助标准和申报审核程序等关键环节。截至目前,全县提出“先打后补”申请养殖场6家,分别为:昌宁县永继生猪养殖发展有限公司、昌宁县煌容牧业有限公司、昌宁县鸿坤生猪养殖场、昌宁县天兆东润农牧有限公司、昌宁县煜翔农牧有限公司、昌宁县和三农牧发展有限公司。预算资金6.00万元,来源为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现已完成复审等工作,即将兑付资金。二是着力推动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完成组建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13个,乡镇覆盖率已达100%。其中运行得比较好的是昌宁县牧得宝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1—10月收入122,180.00元。三是抓实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工作。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支持的原则,指导煌容生猪养殖场开展伪狂犬病的净化场创建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2024年初有望通过省级评估。四是抓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目前已向乡镇发放大碱10.13吨、碘伏33件、氯制剂35件,县级储备大碱5.4吨,碘伏18件、氯制剂19件,及消毒机、采血管、采血针、检测试剂盒等物资,可满足突发可疑疫情应急处置需要。五是抓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于2022年10月25日通过省级续展考核,生物安全级别为BSL-1。兽医实验室按要求制定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和药品试剂管理制度等制度,确保了生物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2023年我们按照管好、用好的原则持续发挥兽医实验室在动物疫病防控中的支撑作用,全年开展布病检测855份,猪瘟、口蹄疫等免疫抗体检测2,860份,非洲猪瘟等病毒核酸检测926份,兽医实验室在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动物疫病检测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554,060.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4,060.94元,占总收入的96.4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0,000元,占总收入的3.5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15,345.5元,下降10.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345.5元,下降14.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 ;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主要原因是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499,556.54元。其中:基本支出2327,790.59元,占总支出的93.13%;项目支出171,765.95元,占总支出的6.8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61,447.9元,下降15.5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1,920.47元,下降6.50%;项目支出减少299,527.43元, 下降63.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动物防疫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27,790.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36,369.02元,占基本支出的96.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421.57元,占基本支出的3.9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765.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事业运行支出63,165.35元,病虫害控制支出73,105元,其他资金(动物防疫材料款)支出35,495.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4,060.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8%。与上年相比减少405,345.5元,下降14.1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基本支出减少以及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9,295.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7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3,562.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19,001.7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3,127.9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961,202.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1888,097.98元,病虫害控制73,105元。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元,决算为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420元,下降77.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20元,下降7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及春秋两季免疫督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3年省市春防工作延伸绩效考核接待和省、市中心到我县进行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资产总额854,225.37元,其中,流动资产137,770.03元,固定资产716,455.3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7,926.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6,670.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2项,账面原值206,19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67.00元;出租房屋79平方米,账面原值34,405.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9,699.5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281.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66.5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80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805.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401111
附件【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241018124918970.docx】
附件【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4101812492070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