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1017-0003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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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业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一年来,全乡上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打造“优质生态农业升级版”和“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升级版”的目标,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较好地完成了乡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抓项目、兴产业,发展实力稳步提升。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发展的结合点,抓实项目落地建设,持续增强发展后劲。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全面起势。始终把农业支柱产业转型升级作为发展的着力点,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始终坚持把项目作为全乡工作总抓手,着力解决好项目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投资900万元的下甸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全面完工;稳步推进投资2600万元的上甸社区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投资390万元的大城村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投资120万元大城村大城四自然村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等,全乡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以项目为重、实干为先,投资1020万元实施湾甸乡集镇绿化亮化项目,同时探索“资源养镇+资产养镇”两个保障模式,通过收取集镇供水和垃圾清运费用,集镇管理正常运营,推动集镇从“由乱到治”向“由治到美”转变。
全力以赴促振兴,脱贫成果全面巩固。始终坚持脱贫“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持续保持脱贫攻坚期间的政策机制,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截至目前,全乡共有脱贫户476户1987人,监测户81户290人,其中风险已消除59户226人,风险未消除22户64人;2023年到位衔接资金726万元。积极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发放小额信贷52户260万元,完成致富带头人培育6人;通过帮扶,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9145.74元,较上年增长9.02%。坚持“产业+就业”的发展思路,进一步拓展增收渠道,年内全乡村级集体经济总量达256万元,其中,完成100万元以上1个,50万元以上2个,30万元以上1个,10万元以上1个。紧扣“五个振兴”,围绕“生态优、村庄美、产业特、农民富、集体强、乡风好”的目标,乡村振兴示范试点建设初具雏形。
集镇焕然一新,市政功能提档升级。始终把加强集镇建设管理作为发展的突破点,精准规划、精心建设、精细管理,美丽集镇建设日新月异。建立“行政管理+市场化运营”管理模式,组建集镇管理办公室和市政公司两支队伍,集镇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环保全域治理,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发展的着重点,以枕戈待旦的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行林长抓山、河长抓水、村长抓岸、片长抓镇的“四长”抓“四治”责任体系和党组织集中发力、畜禽集中养殖、卫生集中整治、污水集中处理的“四个集中”治理模式,责任落实有力有序。民生保障有力,社会事业长足进步。始终把保障民生作为发展的落脚点,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办好为民利民实事。政法担当作为,社会治理成绩斐然。始终把社会稳定作为发展的着眼点,筑牢政治忠诚、强化源头治理、厚植为民情怀、促进公平正义,为全乡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5.林业服务中心
6.综合行政执法队
7.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湾甸傣族乡财政所
2.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
3.湾甸傣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25人,其他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实有车辆编制14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2023年度收入合计21847506.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839256.82元,占总收入的99.9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250.00元,占总收入的0.0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360761.49元,下降25.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367148.08元,下降25.2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6386.59元,增长342.74%,主要原因是单位往来补助资金项目收入增加。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360761.4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主要为湾甸乡上甸社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减少5500000元,湾甸乡农旅融合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减少3180000元,湾甸乡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补助资金减少4500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2023年度支出合计21847506.82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9532.22元,占总支出的53.41%;项目支出10177974.60元,占总支出的46.5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360761.49元,下降25.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1494.55元,下降2.84%;项目支出减少7019266.94元,下降40.82%;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本年支出减少7360761.49元,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341494.55元,2023年退休3人,8月底新招录2人,人员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7019266.94元,2023年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7180564元,主要是减少湾甸乡农旅融合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180000元和湾甸乡上甸社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500000元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669532.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38760.56元,占基本支出的86.8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30771.66元,占基本支出的13.1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177974.6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人大事务支出20000元,其中包括专业代表工作站建设补助资金支出10000元,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巩固提升补助资金支出10000元。
2.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运行经费支出5000元。
3.昌宁县湾甸乡2022年农旅融合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50000元。
4.昌宁县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250000元。
5.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补助经费支出41000元。
6.2021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支出10000元。
7.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支出20296元。
8.卫生健康支出10466.60元。其中: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经费支出3456.60元;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支出5600元;计划生育专项补助资金1410元。
9.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护劳务费专项资金支出66474元。
10.国有土地出让金资金支出991990元。
11.病虫害控制支出25000元。其中: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支出15000元;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10000元。
12.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补助资金支出70000元。
13.香料烟种植项目补助资金支出55735元。
14.林业和草原支出333853元。其中: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专项经费支出300628元;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费专项资金支出23198元;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支出10000元。
15.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上甸社区芒岗村民小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支出30000元。
16.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上甸社区马棒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补助资金3000元。
17.生产发展支出3920000元。其中:昌宁县湾甸乡2022年农旅融合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支出920000元;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下甸村新城自然村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支出300000元;昌宁县湾甸乡上甸社区脱粒烘干厂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500000元;昌宁县2023年湾甸傣族乡大城村大城四自然村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出1200000元;
18.全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40000元。
19.创业奖补资金支出10000元。
20.湾甸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展馆资金支出150000元。
21.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30000元。
22.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770000元。其中:昌宁县湾甸乡下甸村党建活动主题广场提升补助资金支出350000元;昌宁县湾甸乡大树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320000元;湾甸乡上甸社区祥和自然村党建活动主题广场专项资金支出100000元。
23.单位往来补助资金支出825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77356.8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90%。与上年相比减少7367148.08元,下降25.22%,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减少,人员支出减少;二是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7180564元,主要是减少湾甸乡农旅融合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3180000元和湾甸乡上甸社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500000元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75717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67%。主要用于湾甸乡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乡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农旅融合示范乡镇建设项目和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补助经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2021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31514.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民政定补、死亡抚恤金、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64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护劳务费专项资金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620574.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6%。主要用于农林在职人员工资、上甸社区芒岗村民小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2023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2022年农旅融合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补助资金、下甸村新城自然村2022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大城村大城四自然村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11.00元,决算为1381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7885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7.06%,完成年初预算的17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11.00元,决算为593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2.94%,完成年初预算的197.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93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5011.00元,支出决算为1381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7885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11.00元,决算为593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7.7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基数小,按照县级要求和实际工作开展需要追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因耕地流出整改工作需领导下村指导开展,公车油费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本年度公务接待人次增加,接待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3179.26元,增长84.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长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长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5972.26元,增长83.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7207.00元,增长84.6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基数小,按照县级要求和实际工作开展需要追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因耕地流出整改工作需领导下村指导开展,公车油费增加,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本年度公务接待人次增加,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湾甸乡人民政府2022年度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2996.54元,比上年增加83584.34元,增长6.7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和工会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资产总额237916128.24元,其中,流动资产35442939.70元,固定资产4605851.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197867336.6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05388.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1688.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0平方米,账面原值6974.3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27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6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80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851.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6809.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6809.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