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1017-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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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0301000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团中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全县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县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
2.研究并提出乡镇和县直各部委办局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管干部的分析研判、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及考察、考核、任免、工资、调动、待遇、退休审批手续;协助市委组织部办理对市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
3.研究制定加强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意见;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工作;承办县直党政机关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工作,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励、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县直行政单位二级班子、乡镇党政办主任和组织干事任免工作;承办全县科员的调动、退休等手续。
6.执行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7.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组织部门的点名调训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8.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对县管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方面的问题,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案件;负责办理县管干部因公(私)出国(境)的备案、审批工作。
9.做好人才工作,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综合全县贯彻人才工作政策情况,对人才队伍的基本状况进行调研;负责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县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协调指导全县人才工作机构资源整合、任务分解等工作;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县人才统计、分析和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各行各业杰出专家和学者开展有关活动。
10.围绕各时期组织工作的重点,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全县党员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途径。
11.负责全县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全县公务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2.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县干部(公务员)和党内的统计、分析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13.负责全县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信息宣传工作,并承担信息宣传的业务指导、综合传递、督查督办及涉组涉干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
14.统一管理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5.完成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围绕“两个维护”,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昌宁县把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引领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县各级党组织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68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3次,举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2期,培训覆盖全县707名领导干部。二是提升专业能力。组织乡村振兴促发展、中青年干部等各类培训班68批次9,221人,全县分级分类举办集中培训145期,1,698名科级及以下干部、5,502名事业干部、1,284名村(社区)干部实现全覆盖。三是强化政治引领。开设“年轻干部成长奋斗我来谈”等宣传专栏,立体化宣传各乡镇、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累计刊发图文报道300余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撰写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文章1,632篇,引领全县党员干部自觉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聚焦“三力驱动”,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提档升级。聚焦“基层党建质量深化拓展年”重点任务和“一地一带四区”创建,树牢抓党建就是抓发展、抓发展必须抓党建的理念,用高质量党建服务和保障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党建领导发展的定力。坚持用“一地一带四区”精准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标准建成昌宁县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成功创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稳妥有序完成村级组织“大岗位制”调整,完成125个农村党支部规范化试点。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现所有村(社区)集体经济收益均达10万元以上,村均收入达27.02万元,10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达6个。创新“校地合作”和“五组一联”模式精准推动乡村振兴,高标准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40个,解决问题1,043件次。整合“万名人才兴万村”“万企兴万村”等载体共同发力,192名驻村工作队员、200余名银发先锋、30余家两新组织下沉基层助力乡村振兴,有效凝聚乡村振兴合力。二是激发党建引领治理的活力。整合政法部门力量,选聘64名法治村官,配备“一村一辅警”“一村一律师法律顾问”,统筹农村法治建设。打造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个、乡贤工作站16个、两新党建工作站5个,配备城市社区工作者75名,多元培植基层治理队伍。立足问题导向修改完善村规民约3,409个,推行积分管理机制,通过红黑榜公示,兑换实物折价42.35万元,激发自治活力。持续加大监控和智慧喇叭覆盖面,推广“云宁哨”智慧治理服务平台,提升治理“智慧化”水平。三是发挥党建破题开路的推力。编制实施党建示范引领三年规划,按照“一党(工)委一名片、一片区一特色、一示范带一主题”,布局19张党建名片、5个片区特色和12类15条示范带。召开“一心四翼”党建现场推进会5场次,系统检验党建工作成效。深入实施书记领航项目,巩固培植示范点91个,成功创建省级模范机关1个、省级最美银发志愿服务团队1个,文昌社区“同行者”城市服务模式、挖沙村抓党建促基层治理模式等一批典型经验得到推广运用。
3.紧扣“链条培育”,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健全一线蹲点考察、一线淬炼考验、一线跟踪储备、一线实绩考评“四个一线”的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全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一是突出一线考察,精准识别干部。研究制定《昌宁县干部蹲点调研指南》,建立干部考察员数据库,探索实行无记名问卷调研,分级分类建立优秀干部库,将考人与考事相结合、现实表现与一贯表现相印证,全面考准考实干部。累计发放调研问卷2231份,储备优秀科级干部150名、后备干部83名、职级干部81名、事业干部112名、专业干部238名。二是加强实践锻炼,多元培养干部。加大干部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力度,从后备干部库中推荐25名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市、县级中青班学习,年内在市县中青班学员中提拔干部4名、进一步使用2名。将10名履职相对较弱干部纳入教育培训进行“回炉重塑”,成立调研组对学习培训进行全过程跟踪督促,发现和储备优秀中青班学员8名。将优质干部资源向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一线聚集,先后选派25名年轻干部“上挂下派”挂职锻炼,选派67名优秀干部到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组实践锻炼,让年轻干部在扛重活、攻难关中提升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能力。三是坚持德才兼备,科学选任干部。突出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重公认的导向,不断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县委常委会讨论研究干部5批次,提拔正科级干部32人、副科级干部37人,其中:32岁以下正科5人、30岁以下副科13人、少数民族干部8人、女干部19人、党外干部3人,超额完成年度干部选任目标任务。将考核结果与职级晋升捆绑,优先晋升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优秀和好等次的公务员,年内晋升职级5批次342人。加大对教育、卫生系统领导班子调整优化力度,选拔县级医疗机构正职2人、副职8人、平调3人、免职7人。贯彻落实《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推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组建完成乡镇中心学校,选拔学校班子正职22人、副职54人、平调76人,为全县教育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四是健全监管体系,从严监督干部。制发《昌宁县干部监督信息即时通报制度》《昌宁县干部监督员管理办法》,构建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等19家成员单位协同参与的“大监督”工作格局,畅通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推行巡检联动,在巡察工作中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对党管干部、用人导向、股所级干部选任程序进行全面检查督导。
4.深化“人才强县”,走好新时代人才赶考路。健全完善党管人才机制,做实人才“引、育、用、留”通篇文章,以高质量人才工作赋能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党管人才不放松。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调整充实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高质量编制《昌宁县人才发展五年规划》,召开县委人才工作会议。县委专题研究人才工作2次,高位推动、系统谋划新时代人才工作。二是做实人才引育提质效。引进一本以上医疗卫生、教育人才17名,公开招聘编外医务人员8名,柔性引进茶产业、城乡规划专家团队2个,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稳中有升。探索开展“昌宁籍在外人才回报家乡行动”,实施“茶乡系列”人才培养计划,培树“茶乡系列”人才30名。三是激发人才活力促发展。依托“万名人才兴万村”,创新实施“高层次人才挂联帮扶”,选派161名优秀人才到基层一线挂联帮扶,解决困难问题280件,做法成效被云岭先锋杂志刊载。探索组建人才示范专班,把人才充实到专班中,打破条块分割培养用活人才,构建“专班培养人才、人才推动发展”的良好格局。四是营造优质环境强保障。落实引才补贴、住房等保障,为引进人才免费提供住房使用权,引进的17名急需紧缺人才免费住进保障房。建立领导联系人才机制,15名县级领导全覆盖联系服务47名高层次人才。注重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营造尊重人才、保障到位的人才发展氛围,鼓励人才扎根昌宁、发展昌宁。
5.深化“模范创建”,打造公道正派的模范部门。深入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培树“政治忠诚”党建品牌。一是强素质,葆忠诚初心,炼忠诚信念。严格落实部务会“第一议题”制度,用活部机关理论学习+岗位练兵、业务我来讲等学习载体,促进业务互学、方法互通和经验共享。二是强服务,践忠诚行动,创一流业绩。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协调解决民生实事157件,“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累计报到社区61次,服务时长32小时。三是强廉洁,树一流作风,建一流队伍。扎实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大讨论活动,规范机关办文、办会、办事流程,提升机关运转高效化、规范化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一股、组织二股、组织三股、干部股、干部监督股、干部教育股、公务员管理股、人才工作股、党员教育中心、老干部工作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3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年末其他人员3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3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8,386,457.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6,457.0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635,442.81元,下降40.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35,442.81元,下降40.1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0.00元,增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0.00元,无增减变化。较上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上年减少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2,580,000.00元,保山市昌宁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600,000.00元,昌宁县构建新时代大党建工作格局专项资金350,000.00元,一次性死亡抚恤金232,153.20元,干部教育培训经费269,650.95元,“三保”市级财力性补助资金420,168.71元,非公有制组织和社会组织15311补助资金260,500.00元等资金。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8,386,457.01元。其中:基本支出4,831,060.21元,占总支出的57.61%;项目支出3,555,396.80元,占总支出的42.3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635,442.81元,下降40.1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31,007.43元,下降13.14%;项目支出减少4,904,435.38元,下降57.9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减少(包括津贴补贴、保险费用等支出减少);二是项目支出减少,较上年减少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2,580,000.00元,保山市昌宁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600,000.00元,昌宁县构建新时代大党建工作格局专项资金350,000.00元,一次性死亡抚恤金232,153.20元,干部教育培训经费269,650.95元,“三保”市级财力性补助资金420,168.71元,非公有制组织和社会组织15311补助资金260,500.00元等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31,060.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10,259.03元,占基本支出的89.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20,801.18元,占基本支出的10.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55,396.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昌宁县驻村扶贫工作队驻勤补助经费1,829,241.00元,办公区迁移工作经费补助资金459,097.80元,昌宁县“智慧党建”可视化调度指挥中心和远程随机调研系统项目建设经费350,000.00元,老干部特困、慰问、体检、活动经费121,769.00元,村(社区)干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140,000.00元,老干部局老年活动中心室外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100,000.00元,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补助经费100,000.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86,457.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1%。与上年相比减少5,555,442.81元,下降40.1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较上年减少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2,580,000.00元,保山市昌宁县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600,000.00元,昌宁县构建新时代大党建工作格局专项资金350,000.00元,一次性死亡抚恤金232,153.20元,干部教育培训经费269,650.95元,“三保”市级财力性补助资金420,168.71元,非公有制组织和社会组织15311补助资金260,500.00元等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14,414.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8%。主要用于县委组织部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用于驻村工作队驻勤补贴支出,用于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支出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3,644.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9%。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死亡抚恤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8,39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407.00元,决算为104,291.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9,680.0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99%,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407.00元,决算为14,61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01%,完成年初预算的71.6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61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407.00元,支出决算为104,291.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9,680.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407.00元,决算为14,61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6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116.16元,下降5.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增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2.84元,增长0.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239.00元,下降29.9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基层党建、干部调研考察等组织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2023年度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0,801.18元,比上年减少58,524.03元,下降10.1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公车补贴发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及机关日常办公经费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18,105,457.65元,其中,流动资产10,251,225.07元,固定资产7,854,230.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46,782.1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0,976.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680.0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680.0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