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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41015-0001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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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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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其他有关改革。统一管理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乡镇的机构编制工作。

2.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问题,及时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3.拟订全县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对全县各部门、各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指导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对科级以下机构的设置、调整提出意见,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4.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指导、监督全县行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参与做好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园区管理体制等改革工作。

5.负责建立健全全县编制及领导职数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在上级核定的总量内,提出全县各部门、各乡镇编制及科级以下领导职数分配、设置、调整的意见建议,并按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6.综合协调县级各部门之间、县级各部门与乡镇之间、县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关系。负责审核全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其他机构、乡镇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事项。

7.开展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的赋码换证等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8.负责全县机构编制基础数据库和信息化平台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实名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的“政务”“公益”中文域名管理和网站挂标等工作。

9.负责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的评估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县各部门“三定”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管理违法违纪行为。

10.完成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坚持系统谋划,打好改革“攻坚战”。聚焦2024年底前高质量完成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的目标,超前谋划、提前行动,为下步改革做好准备、打牢基础。一是多层次“学”,悟透改革精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作出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后,及时组织县委编委会、各级党委(党组)专题学习,引导各级领导干部领会改革重大意义、凝聚改革思想共识。二是多方位“研”,夯实改革基础。将机构改革调研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专题制定调研方案,对30余个单位、50余个事项进行深度调研,形成“一部门一方案”,确保对改革心中有数、手上有招。三是多角度“谋”,制定改革方案。聚焦中央和省市机构改革精神,结合调研摸底情况,在市级专班组指导下,有序起草全县机构改革方案。

2.坚持围绕大局,全力服务“ 助发展”。充分发挥机构编制的基础性保障作用,在体制机制上更好服务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一是体制服务更加有力。加强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理顺县委国安办机构设置。优化县委办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建立与新形势党办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完成疾控预防控制局挂牌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职能体系。二是督查整改更加坚决。持续推进超编人员消化工作,把好超编单位进人关口,超编单位超编人员只减不增,全县实现行政编制整体空编,为县委盘活编制、保障重点留足空间。三是编制保障更加精准。深入落实县委大抓教育、大抓卫生健康工作部署,年内下达教育、卫生人才编制使用计划占全县用编总量的64%,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力重点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3.坚持面向基层,多管齐下“固根基”。着力从体制机制、队伍建设上做好保障,提升乡镇行政效率、管理能力、人员活力,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顺应改革要求,在基层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成立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工作职责、配备相应编制。依托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成立乡镇消防工作站、消防工作队,健全消防工作体制,提升消防工作能力水平。二是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着力破解基层“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问题,扎实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改革。三是保障基层一线人员力量。加强编制倾斜力度,着力充实一线力量,下达用编计划,用于基层安置免费医学生、公费师范生等人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机关事业股、登记管理股。所属单位1个:昌宁县机构编制信息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具体是: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128,297.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8,232.93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5.01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1,767.88元,下降13.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1,832.89元,下降13.22%,主要原因是20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20,551.99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1,280.90元;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65.0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128,232.93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444.03元,占总支出的91.78%;项目支出92,788.90元,占总支出的8.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1,832.89元,下降13.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4,454.92元,下降16.49%,主要原因是2023年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单位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53,174.02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1,280.90元;项目支出增加32,622.03元,增长54.22%,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机构改革,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2,622.03元;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5,444.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39,952.58元,占基本支出的90.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95,491.45元,占基本支出的9.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788.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付邮电费及日常办公费,共计支出92,788.90元,占总支出的8.2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8,232.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71,832.89元,下降13.22%,主要原因是2023年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单位开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20,551.99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51,280.9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53,149.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5%。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保险、职业年金及日常办公费用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973,437.15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4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298.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13.1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5,083.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5%。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47,983.6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6,489.4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10.7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87.00元,支出决算为3,42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87.00元,决算为3,42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87.00元,支出决算为3,42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87.00元,决算为3,42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涉及机构改革,上级到昌宁调研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用相应增加。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40.00元,增长2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40.00元,增长22.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涉及机构改革,上级到昌宁调研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用相应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委编办到昌宁县开展机构改革调研的伙食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491.45元,比上年减少2,298.55元,下降2.35%,主要原因是2023年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单位开支,办公费及差旅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主要为办公费9,495.45元、差旅费4,528.00元、公务接待费3,427.00元、工会经费10,441.00元、其他交通费用67,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60,835.47元,其中,流动资产11,409.22元,固定资产49,426.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888.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656.09元(净值)。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7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