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1015-00007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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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501000
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依照中国红十字会和省、市红十字会所制定的方针政策,结合昌宁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与规划,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辖区内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5.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禁毒防艾宣传培训和健康科普教育;开展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关爱救助行动。
6.参与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7.依法开展募捐活动,依照法律法规自主处理募捐款物。积极开展助学、助医、助困等人道救助工作。
8.开展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等活动。
9.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红十字事业发展正确政治方向。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理论武装。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提升“生命呵护 红色先锋”机关党建服务品牌。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制,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全面推动从严治党。五是配合县委巡察,推动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2.聚焦红十字主责主业,“三救三献”续写新篇章。
(1)应急救援工作提质增效。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2)应急救护培训拓展新路径。有效充实和拓展应急救护培训“五进”活动,目前已开展取证培训35场次覆盖11,223人;人道救助覆盖面大幅提高。及时将党委政府的关心和社会各界的爱心送到324户1,713名困难群众手中,共计物资价值7.857万元;对8户特殊困难家庭进行人道救助,发放救助金1万元;积极开展助学帮扶达500人次,累计投入资金46.58万元。
(3)持续开展“三献”宣传和动员。在5.8世界红十字日、6.14世界献血者日等特殊日子,大力开展无偿献血、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活动,覆盖群众达10,000余人次。
3.多方宣传动员,募捐筹资工作实现新作为。
4.夯实基层基础,红十字组织和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赈济救护股(宣传筹资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为:昌宁县红十字会。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731,537.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1,533.2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5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593.69元,增长1.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589.84元,增长1.1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3.85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编制由事业编变为参公管理事业编,参公管理人数较上年增加,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743,296.86元。其中:基本支出691,558.26元,占总支出的93.04%;项目支出51,738.60元,占总支出的6.96%;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353.44元,增长2.8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137.32元,下降3.51%;项目支出增加45,490.76元,增长728.1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编制由事业编变为参公管理事业编,参公管理人数较上年增加,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红十字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1,558.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11,071.93元,占基本支出的88.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0,486.33元,占基本支出的11.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红十字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738.60元。其中: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经费10,000.00元,用于基层组织建设支出;换届会议工作经费9,975.00元,用于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相关会议支出;红十字会工作经费20,000.00元,用于购买电脑、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单位往来补助资金11,763.60元,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1,533.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42%。与上年相比增加8,589.84元,增长1.19%,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人员编制由事业编变为参公管理事业编,参公管理人数较上年增加,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4,825.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027.68元,行政运行支出607,822.66元, 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39,975.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70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22,205.89元,事业单位医疗5,499.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627.19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5.6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44.00元,决算为9,551.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44.68元,决算为7,969.3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44%,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58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56%,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8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9,551.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344.68元,决算为7,969.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5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3年开展三救三献、博爱送万家等公务活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市级对昌宁县红十字会开展了实地调研,产生了接待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206.65元,增长50.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624.65元,增长25.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82.00元,增长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开展三救三献、博爱送万家等公务活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市级对昌宁县红十字会开展了实地调研,产生了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支出7,969.33元。主要用于开展红十字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红十字会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红十字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486.33元,比上年增加80,486.33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红十字会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3年为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红十字会资产总额43,223.02元,其中,流动资产26,227.35元,固定资产16,995.6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65.3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78.6
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95.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995.33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995.3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995.3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995.3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