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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41015-0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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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20100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2023年度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昌宁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昌办发〔2019〕71号)文件精神规定,团县委的基本职能是:

1.领导全县各级团组织开展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发挥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昌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2.结合青少年特点,负责提出并落实不同时期加强全县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计划、措施、任务,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对青少年进行党的基本路线、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倡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坚定跟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围绕党的经济建设中心,组织各行业青少年在生产劳动、教学、科研等战线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发挥共青团在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4.受县委、县政府委托,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信访工作,参与制定全县有关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受县人大、县政协委托,负责县人大、县政协有关青少年方面的提案处理。负责有关青少年方面法规的宣传和青少年普法教育,运用法律手段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开展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工作。

5.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团属青少年社团组织的管理、指导、协调,做好青少年活动阵地、教育阵地、青年之家的建设、管理。

6.承担县政府委托的青少年事务。参与青少年科普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青少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希望工程”,救助偏远山地区失学儿童重返校园,改善偏远地区办学条件,建盖希望小学,并协同教育部门抓好已建成希望小学的管护工作。

7.负责青年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青年外事任务,做好青年统一战线工作,负责全县不同民族、不同党派、不同信仰青年的团结教育工作,以结成广泛的爱国青年统一战线,为昌宁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服务。

8.作为全县各级少年先锋队组织的领导机关,负责提出和落实全县少年先锋队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少年先锋队开展各项活动,加

强对少先队员的管理。

9.负责全县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协助各级党委抓好团干部的配备、教育和管理。负责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其他青少年工作者和团员的培训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培养和输送青年干部。

10.负责青少年社会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青少年思想动态、愿望要求及社会热点。及时疏导青年思想情绪,维护社会稳定。为县委、县政府有关青少年问题方面的决策提供服务。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中央、省、市各级团委的指导帮助下,全县共青团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紧紧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创新活动载体,深化青年品牌,加强组织建设,通过广大团干部和青年朋友的共同努力,争取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4,156,781.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6,781.9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纯减100.00%,收入合计减少692,568.02元,减少14.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51,628.02元,减少18.59%;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40,940.00元,与上年对比纯减40,940.00元。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18,899.46元,主要原因是西部计划志愿者人数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10,460.9元,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加,其他就业补助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减少9,764.71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行政单位医疗费用减少。

4.农林水支出,减少153,442.95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创业贷款工作经费在2022年拨付给各乡镇,2023年创业贷款工作经费正常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4,274,411.64元。其中:基本支出3,456,968.39元,占总支出的80.88%;项目支出817,443.25元,占总支出的19.12%;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32,989.34元,减少12.9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85,594.14元,增加66.89%;项目支出减少2,018,583.48元,减少71.1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576,950.46元,主要原因是西部计划志愿者人数增加且支出科目变动。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0,460.90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养老保险费用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减少9,764.71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行政单位医疗费用减少。

4.教育支出,减少8,960.00元,主要原因是美丽中国教师项目取消。

5.农林水支出,减少153,442.95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创业贷款工作经费在2022年拨付给各乡镇,2023年创业贷款工作经费正常发放。

6.其他支出,增加117,629.68元,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青马工程培训、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等项目费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56,968.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400,900.38元,占基本支出的98.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6,068.01元,占基本支出的1.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7,443.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财政补助资金500,714.00元,主要用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学生每月生活补助金发放,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2.就业创业补助资金199,099.57元,主要用于:创业贷款工作办公费支付,项目开展进度为100.00%。

3.单位往来补助资金117,629.68元,主要用于:青马工程培训、团支部手册购买等,开展进度为1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6,781.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51,628.02元,减少13.55%,主要原因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477,959.46,主要原因是志愿者人数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0,460.90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养老保险费用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减少9,764.71元,主要原因是公务员行政单位医疗费用减少。

4.农林水支出,减少153,442.95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创业贷款工作经费在2022年拨付给各乡镇,2023年创业贷款工作经费正常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30,298.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55%,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3,09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临时人员就业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32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6,067.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创业贷款工作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2.00元,决算为1,3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2.00元,决算为1,37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2.00元,支出决算为1,37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72.00元,决算为1,37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持平。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共青团保山市委考察团委进行就业创业、省青基会调研希望小学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068.01元,比上年增加20,484.01元,增加57.57%,主要原因是会议培训增加,公务员到省外培训次数增加,差旅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718.65元,印刷费499.00元,电费696.36元,邮电费200.00元,公务接待费1,372.00元,工会经费5,582.00元,其他交通费用36,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昌宁县委员会资产总额215,456.44元,其中,流动资产166,897.37元,固定资产48,559.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162.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488.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