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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41015-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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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801000

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负责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预决算公开。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4.承担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县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8.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0.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11.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13.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

14.贯彻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办法。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围绕培植壮大财源,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持续提升财政资金效能。三是围绕保障改善民生,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四是围绕风险防范化解,持续保障财政平稳运行。五是围绕预算全程监督,持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财股、社会保障股、农业农村股、金融股、会计股、监督评价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我部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昌宁县财政局。

纳入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937,910.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37,281.53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28.49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79,162.00元,增长9.8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78,533.51元,增长9.83%;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事业收入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收入上年对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对比无变化;其他收入增加628.49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949,281.53元。其中:基本支出9,120,003.31元,占总支出的83.29%;项目支出1,829,278.22元,占总支出的16.71%;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90,533.51元,增长9.9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43,315.24元,增长7.59%;项目支出增加47,218.27元,增长2.65%;上缴上级支出上年对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上年对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年对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20,003.3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367,581.10元,占基本支出的91.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2,422.21元,占基本支出的8.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29,278.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财政业务一体化补助资金项目1,189,165.22元;政采云政府采购系统运维补助经费项目100,000.00元;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补助资金项目91,536.00元;绩效评价中介服务费补助资金项目100,0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112,904.00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及奖励金补助经费49,673.00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30,000.00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费补助144,000.00元;往来补助资金12,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07,281.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2%。与上年相比增加948,533.51元,增长9.52%,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年内干部职工正常晋级晋档工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重新核定基数缴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88,975.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0%。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机关公用经费、遗属补助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0,640.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9%。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人员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0,761.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56,9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支农管理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00元,决算为115,278.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9,996.7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0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0元,决算为25,28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93%,完成年初预算的18.7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28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5,278.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9,996.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000.00元,决算为25,2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比上年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9,897.25元,下降48.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130.25元,下降2.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7,767.00元,下降8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比上年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财政工作及挂钩扶贫工作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工作指导、检查督查考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2,422.21元,比上年减少229,836.55元,下降23.40%,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2,498.70元、水费17,866.40元、电费18,184.95元、维修(护)费5,600.00元、公务接待费17,747.00元、工会经费78,15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996.72元、其他交通费404,4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7,969.4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245,424.54元,其中,流动资产465,301.85元,固定资产780,122.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291.4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9,521.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11.45平方米,账面原值829,867.8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62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885.7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67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210.7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885.7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885.7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