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1012-0000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4-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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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2.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下属学校(单位)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工、青、妇、老干及统一战线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4.负责对各类学校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负责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管辖权限内的办学机构审批、体育社团(协会)资格审查及其管理工作。
5.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全面加强教育体育经费监管;认真落实学生资助、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及信息发布、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6.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及德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7.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8.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9.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0.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勤工俭学、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做好校园规划、校舍建设、维修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11.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12.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落实课程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科研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县级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组织实施普通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及其他形式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职业高中、幼儿教育招生计划及学籍管理工作。
13.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按照县委、县政府“要下定决心、大抓教育,找准问题、狠抓教育,精准施策、长抓教育,重新找回昌宁教育的辉煌时刻”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昌宁教育体育发展重点事项,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破瓶颈”,努力使教育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党建工作稳中求新。一是着力政治学习。二是抓实意识形态。三是着力推进作风革命。四着力推进党风廉政。
2.德育扎实有效。按照“五环思政”工作要点,持续推进“三全四课五立”育人新模式,评选出省级三好生45人、市级80人、县级100人,省级优秀班干部10人、市级20人、县级25人,先进班集体省级2个、市级3个、县级6个,上报6节德育特色课堂参加市级评选。
3.智育稳中有升。2023年高考一本上线251人,本科上线962人,上线率分别为18.6%和69.4%,提高了5.8个和11.6个百分点。中考折算平均分508.8分,全市第二位。六年级学业水平测试英语优秀率60.4%、数学优秀率17%、语文优秀率24.1%、科学合格率98.4%、道法合格率98.2%。
4.体育全面开展。各中小学校开足开齐体育课程,坚持每天1小时阳光锻炼、眼保健操、课间操正常开展,完成全县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开展“奔跑吧·少年”系列赛事活动,学生体质和视力健康水平不断提升。
5.美育富有成效。实施绿美校园创建三年行动计划,昌宁一中等学校新增校园绿化面积5.2万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44.7万平方米;漭水镇中心学校“是光”诗歌教育成效明显,7名学生参加央视“经典咏流传”节目。初中美术科目满分率76.04%,音乐科目满分率占80.23%。五是劳育持续推进。卡斯中学、昌宁职业技术学校成功创建为省级劳动实践示范校,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卡斯园区)正在申报为市级研学基地。
6.教师队伍不断加强。落实“引凤”计划,从西南大学基础教育处柔性引进1名高中骨干教师,落实“团圆”计划,解决夫妻长期分居教师28人,共新增教师117人,其中直招高中紧缺专业教师19人,地方事业招考42人,安置公费师范生23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转编8人,县外调入12人,招募“三支一扶”支教教师13人。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县委教育体育工委办公室、办公室、组织人事与师资工作股、基础教育与职业成人教育股、发展规划与基建股、计划财务股、安全稳定股、体育事业管理股、招生考试办公室、昌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年末其他人员25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58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4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88,001,327.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919,175.09元,占总收入的99.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2,152.14元,占总收入的0.0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478,739.36元,增长7.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396,587.22元,增长7.8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事业收入增加0.00元;经营收入增加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其他收入增加82,152.14元,增长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88,137,254.14元。其中:基本支出22,721,219.17元,占总支出的25.78%;项目支出65,416,034.97元,占总支出的74.2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266,732.11元,增长6.3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95,455.11元,增长3.63%;项目支出增加4,471,277.00元,增长7.3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721,219.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886,335.63元,占基本支出的96.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4,883.54元,占基本支出的3.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5,416,034.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808,820.00元。项目主要包括: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乡村教师综合奖补资金项目、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项目、学校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公费师范生和地方优师计划补助项目、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考试考务专项工作项目、义务教育质量监测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继续巩固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支持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附属设施,解决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缺口问题,完成昌宁县教育发展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541,290.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2%。与上年相比增加6,752,245.62元,增长8.3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3,8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局机关电费、水费、办公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80,472,763.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3%。主要用于学校建设项目支出、教体局机关人员经费和办公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0,238.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公共体育场维修维护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90,008.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11,942.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4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维修维护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1,000.00元,决算为157,429.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000.00元,决算为123,838.9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决算为33,59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34%,完成年初预算的69.9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3,5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7,429.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000.00元,决算为123,838.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000.00元,决算为33,5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次。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999.71元,下降8.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62.29元,增长0.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462.00元,下降30.1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考核、检查、调研、督查本部门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4,883.54元,比上年减少4,277,887.64元,下降83.67%,主要原因是2022年学校保安工资列入商品服务支出中的劳务费支出,2023年学校保安工资列入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77,722.00元,印刷费20,000.00元,电费2,185.43元,邮电费29,216.20元,差旅费40,263.00元,公务接待费33,591.00元,劳务费28,278.00元,工会经费295,389.00元,公务用车运动维护费123,838.91元,其他交通费156,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资产总额215,719,524.10元,其中,流动资产55,239,406.67元,固定资产28,870,028.6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1,202,543.15元,无形资产85,892.59元(净值),其他资产321,653.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24,230.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136,99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44项,账面原值301,09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73,782.1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01,293.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72,488.5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273,782.1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273,782.1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