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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41012-0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4-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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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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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2.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下属学校(单位)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工、青、妇、老干及统一战线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4.负责对各类学校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负责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管辖权限内的办学机构审批、体育社团(协会)资格审查及其管理工作。

5.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全面加强教育体育经费监管;认真落实学生资助、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及信息发布、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6.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及德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7.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8.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9.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0.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勤工俭学、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做好校园规划、校舍建设、维修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11.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12.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落实课程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科研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县级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组织实施普通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及其他形式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职业高中、幼儿教育招生计划及学籍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3年,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下定决心、大抓教育,找准问题、狠抓教育,精准施策、长抓教育,重新找回昌宁教育的辉煌时刻”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昌宁教育体育发展重点事项,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破瓶颈”,努力使教育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抓统筹,完善机制。出台三年行动计划、深化教师队伍改革等政策文件27个,完善县处级领导定期调研、挂钩学校等机制。五个学段经费支出均实现增长,募集捐资助学资金1,172.00万元,化解历史债务2.30亿元。

二是推改革,激发活力。完成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县管校聘”改革,成立12个乡镇中心学校,推进“五育”并举综合改革。创建全国国防教育示范校1所,省级“云岭先锋红烛育人”党建示范校1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校3所、劳动教育示范校2所、艺体特色学校3所,绿美校园3所。

三是重教学,提升质量。形成“1中心3片区6基地20单元”教研格局,打造“4学段3衔接2结合1评比”教研平台。评选教学常规优秀学校市级3所、县级65所,提炼推广14个学科常态课教学模式,“一评三进三考”制度有效落实,组织1,285名乡镇教师到城区跟岗学习。省、市、县级课题共立项97个、结项4个,配备特聘和兼职督学62名。昌宁一中通过一级二等高中省级评审,2所幼儿园晋升为一级二等和三等幼儿园,3所学校认定为市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高考一本、本科上线率分别提高5.8和11.6个百分点。成立滇西现代农业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开办“通威职高班”。

四是优布局,整合资源。昌宁一、二中运动场投入使用,一小新校区实现办学,20个项目完工,5个项目正在推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2亿元。整校和分段撤并小学、幼儿园31所。

五是保安全,筑牢防线。开展防溺水、防欺凌等5个专项行动,落实“1530”安全教育模式,巩固提升三防建设和“4个100%”成果,创建平安校园144所,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六是强队伍,优化结构。引进西南大学优秀教师9人,完成教师培训5,900余人次,52名教师在市级以上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新增市级学科带头人11人、骨干教师60人、名校园长6人、名班主任13人,评选表扬优秀党组织书记、校园长等384人。

七是促融合,抓实体育。加强和改进大课间,承办全市武术、跳绳、轮滑等赛事,积极参加省市各类体育联赛。吴洪娇在亚洲室内田径锦标赛中获女子800米冠军。新建、改造体育场地6.32万平方米。成立昌宁体育总会,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8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工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股、教育事业管理股、学校建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招生考试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股、体育事业管理股、昌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4个股所级事业机构,分别是:青少年活动中心、少体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所属单位23个,分别是:

1.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学校

3.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学校

4.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

5.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

6.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

7.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

8.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

9.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

10.昌宁县更戛乡中心学校

11.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学校

12.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

13.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

1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中心学校

15.昌宁县第一中学

16.昌宁县第二中学

17.昌宁县第三中学

18.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19.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20.昌宁县幼儿园

21.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

22.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

23.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幼儿园)。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3个。分别是:

1.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学校

3.昌宁县温泉镇中心学校

4.昌宁县翁堵镇中心学校

5.昌宁县鸡飞镇中心学校

6.昌宁县大田坝镇中心学校

7.昌宁县柯街镇中心学校

8.昌宁县卡斯镇中心学校

9.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学校

10.昌宁县更戛乡中心学校

11.昌宁县勐统镇中心学校

12.昌宁县漭水镇中心学校

13.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学校

14.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中心学校

15.昌宁县第一中学

16.昌宁县第二中学

17.昌宁县第三中学

18.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19.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20.昌宁县幼儿园

21.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

22.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

23.昌宁县第二幼儿园(昌宁县田园镇中心幼儿园)。

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04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38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4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75人(离休0人,退休1,275人)。

年末其他人员70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0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40,892人。年末遗属245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30,987,785.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6,415,668.18元,占总收入的99.3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174,200.00元(含教育收费1,5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5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97,917.63元,占总收入的0.0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949,854.96元,增长2.9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7,913,227.65元,增长4.00%,主要原因:一是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二是教师职称晋升和增加薪级工资收入增加;三是学前教育收费标准提高,预算收支增加;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减少7,153,799.41元,下降63.15%,主要原因:2023年只清算了历年事业收入,未清算当年事业收入;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90,426.72元,增长91.78%,主要原因:一是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收到国家开发银行转入的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经费;二是单位资金纳入预算管理,非财政拨款资金增加;三是增加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社区干部双提升工作经费和联合办班学费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31,893,178.79元。其中:基本支出531,988,890.85元,占总支出的72.69%;项目支出199,904,287.94元,占总支出的27.3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808,850.85元,增长3.0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5,767,794.12元,下降13.88%,主要原因:2023年上级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列入项目支出,公用经费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07,576,644.97元,增长116.52%,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上级生均公用经费支出列入项目支出,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加;二是昌宁县第一中学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1,988,890.8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5,890,389.66元,占基本支出的95.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098,501.19元,占基本支出的4.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904,287.9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808,82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办公费15,490,343.57元,印刷费1,440,764.72元,手续费623.21元,水费1,055,644.84元,电费1,980,793.72元,邮电费3,105,378.03元,物业管理费439,155.62元,差旅费2,260,046.06元,维修(护)费10,910,553.63元,租赁费73,500.00元,会议费2,361,503.51元,培训费1,451,294.63元,专用材料费1,107,629.33元,劳务费17,653,452.24元,委托业务费50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13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76.20元,抚恤金58,807.60元,1,608,258.99元,助学金74,539,742.12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559.12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房屋建筑物购建16,808,820.00元,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办公设备购置198,392.00元,资本性支出房屋建筑物购建35,077,349.24元,办公设备购置4,052,049.56元,专用设备购置1,010,280.00元,基础设施建设6,530,000.00元,无形资产购置86,840.00元。

2.项目开展情况。根据项目文件要求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做到专款专用;涉及民生资金的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公示,并及时发放支付;涉及政府采购的,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采购付款。2023年涉及项目15个,分别是:

(1)昌宁县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资金(含100人以下校点补充公用经费)项目财政资金总额3,461.8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769.46万元,省级资金588.51万元,市级资金22.77万元,县级资金81.09万元,年内拨付使用资金2,975.07万元,预算执行率85.94%,有效保障了保障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

(2)昌宁县2023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122.6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68.16万元,省级资金896.33万元,市级资金31.64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6.53万元。全年应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084.27万元,其中:春季学期应发放935.00万元,秋季学期应发放1,149.27万元,结余滚存使用38.39万元。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秋季学期资金未在年内发放。通过项目绩效自评小组的全方位自查评价,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项目预算执行率44.86%,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补助。

(3)昌宁县2023年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资金合计126.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1.29万元、省级资金21.53万元、市级资金0.7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06万元。我县实际发放资金126.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1.29万元、省级资金21.53万元、市级资金0.7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3.06万元,资助学生8,443人次(春季学期3,844人次、秋季学期4,599人次)。实际执行率为100%,完成全县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资助。

(4)昌宁县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075.00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全年应兑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3,104.40万元,其中:春季学期兑付1,537.50万元,惠及学生30,750人,秋季学期兑付1,566.90万元,惠及学生31,338人,使用上年结余资金29.40万元,实际兑付1,537.50万元,预算执行率达50%,有效完成了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工作,改善了学生营养,提高了学生身体素质。

(5)昌宁县2023年上级下达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免学费资金179.5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3.60万元、省级资金30.52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0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4.31万元,执行86.6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8.24%。有效完成了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保障。

(6)昌宁县2023年上级下达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389.0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11.22万元,省级资金66.13万元,市级资金2.3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9.34万元。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2023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资金未兑付。执行184.10万元,执行率为47.32%。

(7)昌宁县2023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金额487.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90.08万元、省级资金82.89万元、市级配套资金2.93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1.70万元,执行214.5万元,执行率为43.99%。

(8)昌宁县2023年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助学金216.88万元,其中:173.50万元,省级资金36.87万元,市级资金1.3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21万元。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2023年秋季学期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未能发放。执行113.9万元,执行率为52.52%。

(9)昌宁县2023年度乡村教师综合奖补资金项目年度财政中央资金总额319.00万元,执行数178.00万元,执行率55.8%,因县级财政资金周转困难,项目资金尚未完全进行支付。

(10)昌宁县2023年上级下达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子女生活费补助119.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1.5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9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4.33万元。我县应发放普通高中脱贫家庭子女生活费补助102.13万元,其中春季学期80.63万元,惠及学生645人,秋季学期21.50万元,惠及学生172人。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秋季学期未发放,预算执行率为79%。发生偏离的原因是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学生有异动,加之资助政策的调整,资助对象发生变化。

(11)昌宁县2023年度(职校)“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建档立卡中职贫困生交通补助经费项目资金共计3.20万元,全部用于昌宁县2021年东西协作行动计划到上海接受职业教育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交通补助,共计发放16人,每人2,000.00元,项目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学生银行卡中,全部达成预期指标。

(12)昌宁县2023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资金项目资金总额1,132.00万元,执行数80.36万元,执行率7.1%。未完成的绩效目标主要是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资金支付率较低。

(13)昌宁县2023年度中职国家助学金项目预算数为361.30万元,执行数为235.20万元,执行率为65.1%。执行率存在偏差的主要原因:一是9月份新入学的新生人数较7月份毕业学生人数减少;二是少数学生转学或辍学,未完成学业。

(14)昌宁县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数388.87万元,执行数为336.79万元,执行率为86.6%。因存在9月份新入学的新生人数较7月份毕业学生人数减少和少数学生转学或辍学,未完成学业学生人数减少,致使项目执行率未达100%。

(15)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学校建设项目资金预算29,937.23万元,全年执行数12,902.95万元,执行率43.1%,因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执行率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1,412,622.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7%。与上年相比增加23,643,725.00元,增长3.39%,主要原因:一是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二是教师职称晋升和增加薪级工资导致人员工资增加;三是学前教育收费标准提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3,8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500.00元,事业运行29,880.00元,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00,000.00元,事业运行1,5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625,230,443.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7%。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6,564,636.98元,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309,426.91元,学前教育52,938,890.74元,小学教育279,428,663.94元,初中教育138,596,694.54元,高中教育84,521,180.33元,高等教育335,000.00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5,371,003.19元,中等职业教育21,679,336.45元,特殊学校教育8,550,376.16元,其他特殊教育支出56,850.00元,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1,617,076.8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0,238.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体育场馆190,238.1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825,317.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14,045.73元,行政单位离退休8,0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569,46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7,170,257.57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565,637.25元,就业见习补贴109,000.00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789,078.20元,死亡抚恤4,848,636.60元,伤残抚恤51,2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590,285.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7,124.08元,事业单位医疗24,666,437.3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 15,391,507.6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395,216.6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4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12,458.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3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3,189.68元,决算为223,484.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779.68元,决算为188,493.6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34%,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410.00元,决算为34,99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66%,完成年初预算的70.8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9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3,189.68元,支出决算为223,484.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3,779.68元,决算为188,493.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410.00元,决算为34,9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学校2022年的一中、二中、职校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2023年列支;二是车辆老旧维修成本增加;三是油价上涨。公务接待费3.50万元(公务接待43批次386次),比上年6.31万元减少2.81万元,减少44.52%,减少的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53批次282人次。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864.48元,增长4.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7,940.48元,增长25.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076.00元,下降44.5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学校2022年的一中、二中、职校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2023年列支;二是车辆老旧维修成本增加;三是油价上涨。公务接待费3.50万元(公务接待43批次386次),比上年6.31万元减少2.81万元,减少44.52%,减少的原因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较上年减少53批次282人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对基层学校工作督查、教育高质量发展公务出差和参会参训等使用车辆发生的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部门工作考核、检查、督查、督导和外县区到我县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4,883.54元,比上年减少4,277,887.64元,下降83.67%,主要原因:2022年学校保安工资列入机关运动经费,2023年学校保安工资列入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7,722.00元,印刷费20,000.00元,电费2,185.43元,邮电费29,216.20元,差旅费40,263.00元,公务接待费33,591.00元,劳务费28,278.00元,工会经费295,389.00元,公务用车运动维护费123,838.91元,其他交通费156,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资产总额946,844,385.56元,其中,流动资产117,692,576.86元,固定资产685,721,765.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5,202,543.15元,无形资产7,905,847.22元(净值),其他资产321,653.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121,959,374.55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5,114,989.0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1,616,017.7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128平方米,账面原值1,823,487.56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6项,账面原值3,689,438.4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689.27元;出租房屋4,894.64平方米,账面原值4,218,639.2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7,6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314,324.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34,005.8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680,318.6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10,015.3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810,015.33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