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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31020-00037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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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本乡镇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学生以及德育、教学、教研、后勤、招生、学籍、财物等管理。拟订本乡镇教育发展规划,保证所属学校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协助县教育体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办学布局调整工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监督指导。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根据各级要求,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九不准”,科学制定开学方案,统筹做好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将疫情挡在校园外,确保校园内不发生聚集性疫情。

2.重点关注学生教育关爱保护。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积极有序开展教育关爱保护活动,真正让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重点关注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有人辅导、生活有人照管、心理有人疏导、安全有人保障,健康、快乐地成长。

3.根据省、市、县相关资助政策文件要求,2021年秋季起,小学七类人员寄宿生可优先享受1000元/生·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费,七类人员非寄宿生可优先享受500元/生·学年的生活补助费;营养改善计划所有学生享受5元/生·天的伙食补助费。根据上级的“两免”政策,我校对在小学阶段就读的学生免学杂费及免费提供教科书,实现“两免”全覆盖,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政策,确保每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能享受国家的资助政策。2022年我校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资金375,500.00元,涉及学生753人,其中七类人员共341人均受资助。发放学前困难幼儿补助资金32,100.00元,涉及学生214人,其中七类人员共127人,均受资助;营养改善计划项目涉及1230人,支付资金263,08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校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教科室、总务处。所属单位9个,分别是团山村完小、耈街村完小、金马村完小、打平村完小、土皮村完小、阿水村完小、栗木村完小、岔河完小、中心幼儿园。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7人(离休0人,退休5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三公经费预算收入,无三公经费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度收入合计18,404,298.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04,298.4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32,114.43元,增长13.8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232,114.43元,增长13.8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教师基本工资增加,政府性奖励绩效工资纳入工资发放,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度支出合计18,404,298.42元。其中:基本支出17,733,618.42元,占总支出的96.36%;项目支出670,680.00元,占总支出的3.6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11,966.84元,增长2.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67,056.84元,增长25.18%;项目支出减少3,055,090.00元,下降82.00%;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教师基本工资支出增加,政府性奖励绩效工资纳入工资发放,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秋季补助资金在2021年发放,2022年主要支付本年度补助资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733,618.4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65,849.39元,占基本支出的88.9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67,769.03元,占基本支出的11.1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70,680.00元,与上年3,725,770.00元对比,减少3,055,09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功能分类

文号

名称

支出金额(元)

学前教育

昌财行〔2022〕129号

(上级)学前教育困难学生补助专项资金

32,100.00

小学教育

昌财行〔2022〕42号

(上级)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

140,080.00

小学教育

昌财行〔2022〕2号

耈街乡中心完小学生营养膳食补助资金

123,000.00

小学教育

昌财行〔2022〕2号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上级补助资金

375,50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04,298.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62,369.84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2022年2月份教师基本工资调整,基本工资支出增加,增加政府性奖励性绩效工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4,617,902.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834,224.20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4,792,294.00元、津贴补贴1,941,712.00元、绩效工资5,017,61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2,599.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47,369.03元(其中,办公费159,223.62元、印刷费12,830.00元、水费23,702.00元、电费27,659.33元、邮电费19,000.00元、差旅费35,732.00元、维修维护费189,708.98元、培训费21,842.00元、专用材料费167,326.10元、劳务费1,222,695.00元、工会经费67,65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836,309.00元(其中,生活补助165,534.00元、助学金670,680.00元、奖励金95.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3,209.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152,981.22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6,085.67元、职业年金缴费66,895.5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4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属于退休教师春节慰问品款、退休教师家具安置补助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9,827.80元(抚恤金137,326.80元、遗属补助12,501.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63,187.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52,015.17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55,479.1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96,536.0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72.00元(大病保险单位部分)。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1年持平。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度持平。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资产总额32,147,473.00元,其中,流动资产828,468.76元,固定资产31,105,923.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3,08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83,075.6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829.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19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197.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97.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