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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31020-00018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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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教育体育局的领导和指导下,研究制定并实施全乡基础教育发展规划,保证对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接受县教育体育局和当地党委政府双重领导。负责全乡基础教育学校党建,校建、人事、财物、安全、统计等管理工作。负责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招生、学籍、后勤、档案(图书资料)等管理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抓好教师政治学习和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政治水平和师德水平。加强教学研讨,提高教师素质,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2.德育工作成效显著。各村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成才必先成人”的育人理念,把学生德育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安全工作成效明显。各学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办学理念,以“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的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学校规范化管理,全乡小学幼儿园通过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全面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校园和谐稳定,实现安全工作“十无”目标。

5.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效显著。我乡各学校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为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融入学校日常教育。通过深入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民族团结主题教育,增强师生维护民族团结、维护校园和谐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觉性,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和民族团结意识在学生心中初步得到了孕育和培养,进一步铸牢了全体学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人事财务处、教科研训处、教导处、总务处、安全办。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上甸社区完全小学。

2.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小街子村完全小学。

3.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下甸村完全小学。

4.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大城村完全小学。

5.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幼儿园。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三公”经费拨款收入,无“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度收入合计15,856,112.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55,287.50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25.23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45,732.61元,增长20.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44,907.38元,增长20.0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825.23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445,053.00元,绩效工资增加2,727,378.00元,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415,236.80元,决算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度支出合计15,863,856.3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43,965.60元,占总支出的94.83%;项目支出819,890.70元,占总支出的5.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23,870.53元,增长11.4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69,901.13元,增长22.57%;项目支出减少1,146,030.60元,下降58.29%;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增加基本工资445,053.00元,津贴补贴减少1,083,017.00元,奖金减少308,084.00元,绩效工资增加2,727,37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415,236.80元,职业年金缴费136,100.2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49,049.4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71,362.8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65,789.4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90,112.00元,办公费减少529,975.01元,印刷费减少131,927.45元,水费减少28,254.00元,电费减少32,314.13元,邮电费减少84,743.19元,差旅费增加13,715.00元,维修(护)费减少189,357.92元,培训费增加19,278.40元,劳务费增加397,009.00元,工会经费减少83,863.58元,学生资助资金减少1,246,030.60元,未支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和秋季学生生活补助,优秀乡村教师增加1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43,965.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69,901.13元,增长22.57%,主要原因增加基本工资445,053.00元,津贴补贴减少1,083,017.00元,奖金减少308,084.00元,绩效工资增加2,727,37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415,236.80元,职业年金缴费136,100.2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49,049.4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71,362.8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65,789.4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90,112.00元,办公费减少529,975.01元,印刷费减少131,927.45元,水费减少28,254.00元,电费减少32,314.13元,邮电费减少84,743.19元,差旅费增加13,715.00元,维修(护)费减少189,357.92元,培训费增加19,278.40元,劳务费增加397,009.00元,工会经费减少83,863.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14,291.16元,占基本支出的84.51%,人均155,052.33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29,674.44元,占基本支出的15.49%,人均28,410.6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19,890.7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46,030.60元,减少58.29%,主要原因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减少65,400.00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减少529,500.00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减少639,630.60元,8个特少民族补助减少11,500.00元,优秀乡村教师增加10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度项目资金收入合计819,890.70元,支出合计819,890.70元,其中上年结转0.00元,本年收入819,890.70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上年结转0.00元,本年收入539,790.00元;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上年结转0.00元,本年收入35,850.00元;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补助上年结转0.00元,本年收入144,250.00元;优秀乡村教师本年收入100,000.00元。

1.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支出539,790.00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牛奶,食堂供餐。

2.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支出35,850.00元,主要用于按300.00元/生.年标准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支出144,250.00元,主要用于按寄宿生1,000元/生.年,非寄宿生500.00元/生.年标准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优秀乡村教师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给获得优秀乡村教师荣誉的教师。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55,287.5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5%。与上年相比增加1,664,038.54元,增长11.73%,主要原因分析基本工资增加445,053.00元,津贴补贴减少1,083,017.00元,奖金减少308,084.00元,绩效工资增加2,727,378.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1,415,236.80元,职业年金缴费增加136,100.2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149,049.4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71,362.82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65,789.4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90,112.00元,办公费减少529,975.01元,印刷费减少131,927.45元,水费减少28,254.00元,电费减少32,314.13元,邮电费减少84,743.19元,差旅费增加13,715.00元,维修(护)费减少189,357.92元,培训费增加19,278.40元,劳务费增加397,009.00元,工会经费减少83,863.58元,学生资助资金减少1,246,030.60元,未支付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和秋季学生生活补助,优秀乡村教师增加1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2,899,503.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748,830.8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03,305.64元,其中:办公费316,006.51元,印刷费4,250.70元,水费6,767.00元,电费53,445.65元,邮电费72,000.00元,差旅费58,598.00元,维修(护)费145,571.88元,会议费18,779.50元,培训费34,422.40元,劳务费1,537,797.00元,工会经费55,667.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7,366.70元;资本性支出10,000.00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7,51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2%。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慰问7,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1,110.0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6,100.24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2,501.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18,273.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657,590.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60,682.5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资产总额20,539,020.26元,其中,流动资产224,765.49元,固定资产20,287,498.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756.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7,634.3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7,1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710.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3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70.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710.4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21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