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1018-0004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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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林政管理工作。2022年一共查处违法占用林政案件2起,收缴林政罚款6425.00元。
2、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1)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发放《昌宁县2022年森林资源保护宣传手册》8000份,粘贴《云南省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保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昌宁县人民政府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共计30份,宣传材料1270份,防火围腰(袋子)1200个。二是高火险期设立利东山红花岭丫口、栗木老鹰岩2个乡级防火检查点,11个村(社区)设立流动卡点11个,出动人员88人,负责对进出车辆和人员进行宣传和检查扫码登记,发放宣传资料,登记进山人员520人次,宣传达2万余人次。三是切实抓好五个一工程,开展“小手牵大手”宣教活动,中小学校上课74个课时、黑板报47期、公开信1719封、作业本746本、作文460篇,有力带动全乡学生及家长防火意识,增强责任意识。四是从进入防火期,每天利用广播、音响在重点路段和集镇播放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及法律法规。五是利用网络平台(苗岭彝乡公众号)宣传信息6篇,通过森林草原防火平台宣传信息2篇;六是志愿服务助力防火工作。乡志愿者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在防火卡点清理林下纸屑、烟头,垃圾等可燃物,同时志愿者到集镇发放宣传单、讲解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2)落实责任,强化措施
耈街乡提高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联防责任,确保万无一失。责任落到人头,从细节入手,做到“打早、打小、打了”。2022年,签订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状523份、承诺书702份、联防协议11份。
(3)疏堵结合,管死火源
一是依法审批群众农事生产用火,2月28前全乡共审批农事生产用火441份。二是规范野外用火行为。结合乡情、村情、林情,依法依规制定准烧与不准烧的相关规定和措施,在高火险期内严禁用火,对森林草原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三是切实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必究、违规必处”,2022年乡一共查处违规野外用火5起(村规民约处罚),罚款1600.00元。
(4)队伍建设,夯实力量。
耈街乡加强林业队伍建设,配强防火专(兼)职人员。林业服务中心做好春节前宣传、检查、巡查处置违规用火等灾前防范工作。一是加强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成立了以 20 人的标准组建季节性专业扑火队,保障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及时扑灭初发火等工作的人力基础。二是组建落实乡级 30 人、村级 15 人的应急扑火队,按照有林地的每个村民小组配备 1 名护林人员的标准,签订管护责任,增加巡山护林力量,对所有林地实施网格化管理,全面建成覆盖全乡森林草原的巡山护林体系,实现“组组有人管、山山有人防”。三是强化森林管护人员的管理,对出勤不足、管护四至不清,管护责任不落实的护林员解聘。四是要按照“实战需要什么就教什么”的原则,于1月22日开展全乡扑火队培训工作,层层把好人员素质关、扑火安全关、能力提升关,特别是要把新进人员、一线林火管理人员、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和乡村防火人员培训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强化扑火安全,全面打牢安全用火、扑火、避火基础。
(5)盯紧重点,筑牢“防火墙”。
耈街乡按照“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针对性,多举措筑牢森林“防火墙”。一是春节、清明、五一和国家、省、市、县重要会议等重点时段,加大检查排查和巡护力度。二是重点部位(金马利东山红花岭)重点研究、重点部署、严防死守,坚决做到“不冒烟”。三是做好“五种人”和无自控能力的老人、小孩等重点人群的管控,明确监护人员,落实监护责任,共落实监护责任人122人,签订责任书122份,做到责任、措施到人。四是做好进山旅游登山人员、施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管控,防止在林区或者林缘地带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6)督促检查,补齐短板。
切实通过督促检查,确保思想认识、领导责任、经费保障、应急力量、工作措施、问责处理“六到位”,做到真督查、真整改。根据工作时间节点,乡纪委、乡林业服务中心牵头,围绕年度工作部署安排、预防措施、扑火准备、高火险期工作开展、清明节工作措施等,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和集中督查共3次,督促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及时补齐短板。
(7)排查整治,消除隐患。
耈街乡因地制宜在11个村、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开展排查,共排查出林区内部分居民点、垃圾焚烧池、坟墓、寺庙、庄房等存在森林草原火灾隐患52处,发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32份,已整改22处,开展利东山万亩杜鹃旅游景区林下可燃物清除3天、参加护林员89人。
(8)全额投保,化解风险。
有效化解森林火灾风险,维护广大林权所有者切身利益,森林火灾保险工作有序开展。2022年,全乡投保面积为20.62万亩,收缴保费12373.08元,完成率达100.00%。
3、森林防火实施建设和规划工作。配合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完成阿干村老鹰岩和金马村利东山森林防火检查站建设规划工作;配合县林草局调查设计队完成金马村计划新修建2条森林防火通道的规划设计工作。
4、云南省第一次森林火灾普查工作。完成情况:一是耈街乡4块乔木标准地调查,对标准地中乔木、灌木、草本、枯落物、腐殖质、枯倒木进行了取样调查,共收取样品20份,投入车辆8辆/次,投入人员60人次;二是野外火源调查完成2016年至2021年期间86起违规野外用火调查;三是完成阻隔系统配套设施现状及规划调查取水点(水库、库塘)14件/(个)、蓄水池、水窖108件;新规划消防水窖3件,利东山万亩杜鹃花管护房1幢;四是完成重点区域现状调查43件;五是完成全乡现有林区公路及水渠调查113条(其中水渠1条),总计316312.00公里,其中新规划(含改扩建)林区道路30条总计85237.00公里;完成经批准的森林防火线路调查22条,总计94.92公里。六是完成漭-岔、岔-耈、耈-珠35千伏高压线涉林区阻隔线路调查2.43公里;七是完成调查林区散葬坟墓4403座、旅游景点1处、公墓地146座。
5、林草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一是完成土皮太村李家寨村民小组古树名木被风灾倒塌调查、上报1株;二是完成及时图斑核查上报8个和整改工作;三是正在开展国家级图斑3个核查工作;四是完成草原图斑调查120个和样地1个的核查工作;五是完成国家级保护地调出不适宜图斑44个,其中水炉村1个、新厂村43个;六是开展野报、兰科植物宣传保护微信宣传2次,参与转发护林员人数196人次,调查上报捕杀野猪计划350头;四是受理破坏林草资源林政案件5起,其中办结2起,收缴林政罚款6425.00元;五是开展护林员业务知识培训5场次。
6、新一轮退耕还林整改工作。一是完成2019年度全乡9000亩新一轮退耕检查验收整改工作;二是完成国家审计署对退耕还林整改图斑核查工作。
7、国土绿化空间调查评估工作。完成集体林国土绿化空间外业图斑调查任务415个、核实评估不适合造林415个。
8、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工作服务到位,完成野生动物肇事赔偿案件79起,涉及黑熊、猕猴、豪猪、野猪等野生动物对玉米、核桃、蜂蜜等农产品的损害赔偿,赔付金额达5.6万元,切实维护辖区内群众利益和保护了野生动物合法权益及栖息地生态文明建设,构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大格局已初步形成。
9、木本油料产业。一是加大核桃抚育及提质增效。2022年,全乡共计完成3792.10亩间密补稀任务,切实解决密植区核桃植株相互争光争肥、营养生长过盛、结果少的突出问题。二是依法统计上报木本油料产业数据。完成核桃产业数据上报统计:2022年全乡核桃种植面积19.82万亩,产量10910.00吨;澳洲坚果种植面积1370.00亩,产量21.00吨。
10、护林员管理。一是2022年全乡聘用88名护林员,其中生态护林员46人、公益林和天然林停伐保护护林员42人。二是全乡共签订林草资源管护合同88份,落实管护责任88人,明确职责,责任区划分到人。三是实行三级管护,确保责任到人。2022年耈街乡林业服务中心共聘用森林管护人员88人。设立队长1名、副队长1名、组长10名、副组长3名、分组长16名。按照队长兼片长、组长抓分组长、分组长抓组员三级负责制的管理模式,将护林员按片区分为11个组分片包干11个村(社区)175个村民小组的林业用地面积。四是实行挂钩包片,确保监管到位。林业工作站按照主任负总责,干部职工挂村包片履行“片长”负责制,负责指导、监督、管理片区护林组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五是创新管理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耈街乡严格护林员聘用管理体制,实行上岗任职考试培训,要求护林员做到管辖森林“四至范围清、森林分类区划清、村组社情清、农户山林清”。并实行“护林员+公益林+天保林+‘商品林一图管林’的责任区”网格化管护责任区划,解决“未划入公益林、天保林”的商品林地无护林员管护、无管护补偿费及相邻护林员辖区管护不到位,相互推诿扯皮的三大问题,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安全。六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考核管理。制定《耈街乡森林资源保护和护林员管理办法》,签订《“一图管林”拨交、管护责任书》,严格考核管理,实现了护林效益最大化。
11、依法兑现林业项目资金。2022年完成兑现2020年天然林面积139899.00亩的林权所有者补偿资金发放139.90万元。
(二)林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耈街将持续坚持“管绿、护绿、增绿、活绿”并重,扎实深入推进林长制,在保护好大美耈街绿水青山的同时,努力让绿水青山焕发出巨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使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绿色福祉和生态福祉。全中心提高站位、把握方向,攻坚克难,全力突破瓶颈制约,不断强化林业资源管理,加大林长制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完成林长制乡级会议制度的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乡级林长巡林方案及巡林工作的通知等4个专项工作;二是组建乡级林长及村级林长23名,其中乡级林长12名、村级林长11名;三是完成乡级总林长、分管林业林长完成2、3、4月巡山个1次,5、6月巡山个2次;四是完成乡村林长和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划231个责任区、规划巡护面积311864.00亩;五是完成县级林长公示牌1牌的公示及乡级林长公示牌制定11块计划月底分村完成公示等工作。
(三)其他工作
1、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和疫情防控工作;
2、参与乡政府高速公路林地、林木调查和监管工作;
3、配合林草局完成高速公路保护树种移植调查和规划造林设计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护林防火专用车)。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758540.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8540.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1,611.65元,增加19.09%,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资,导致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758540.33元。其中:基本支出758540.33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增加121,611.65元,增加19.09%,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资,导致财政拨款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8540.3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611.65元,增加19.09%,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资,导致财政拨款增加,基本支出相应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58,192.00元,占基本支出的99.95%;工会费等公用经费348.33元,占基本支出的0.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8540.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1,611.65元,增长19.09%,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增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5854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林业服务中心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林业中心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均纳入乡人民政府核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1一致,都为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林业中心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均纳入乡人民政府核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保持一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彝族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104,567.98元,其中,流动资产52,427.00元,固定资产1,052,140.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3667.5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117.00元,流动资产增加元35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04567.98 | 52247 | 1052140.98 | 590000.00 | 182300.00 | 279840.98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耈街乡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耈街乡林业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docx】
附件【耈街乡林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包含公开1-10表、公开11表(国有占有资产使用情况表)、公开12-14表(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