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1019-0002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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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本乡镇的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订,社会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负责本乡镇的基本医疗服务。
3.负责本乡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依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实施处置。
4.负责辖区内卫生信息统计、分析、上报。
5.负责对本乡镇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和乡村医生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6.负责承办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相关业务或事项,负责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项目。2022年我院购买空气波治疗仪1台、排痰仪2台、CT机1台、腹腔镜1台,相关人员培训已经结束,目前几个项目均正常开展。
二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2022年我院共外派进修学习人员16人。昌宁县第一人民医院进修学习7人,分别为心脏彩超、腹腔镜、CT、麻醉、感控管理;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进修1人,曲靖市人民医院和保山市人民医院规培2人;保山市人民医院全科规培1人;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1人,进修学习腹腔镜;昌宁县中医医院4人,进修学习手术麻醉。
三是2022年完成了新厂分院卫生厕所改造项目、阿水村卫生室中医阁项目、医废暂存间建设,消毒供应室改造、CT室改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内儿科、外产科、中医科、门诊、口腔门诊、功能科、中心药房、财务室、预防接种门诊、医务科、感控办公室、医保办公室、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院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支出,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收入合计18,018,113.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41,643.51元,占总收入的38.5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1,076,272.51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61.47%;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97.53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36,207.47元,增长32.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54,772.81元,增长61.9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增加1,834,242.13元,增长19.85%;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52,807.47元,下降99.63%。主要原因是: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41,979.00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有非税收入,2022年没有非税收入。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较上年增加452,077.76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较上年增加1,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50,477.76元。
3.乡镇卫生院收入较上年增加2,399,140.72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诊疗人次增加,医疗业务收入增加。
4.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较上年增加103,528.04元,主要原因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收入增加。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较上年增加894,896.56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增加。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较上年增加177,568.00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有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补助资金,2021年没有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补助资金。
7.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94,000.60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有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2021年没有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
8.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180,751.27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120,175.1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较上年增加60,576.12元。
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176,223.52元,主要原因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134,050.00元,全科医生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60,173.52元,健康扶贫医师基层服务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18,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支出合计17,919,979.37元。其中:基本支出14,859,854.61元,占总支出的82.92%;项目支出3,060,124.76元,占总支出的17.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0,229.73元,增长1.7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9,783.51元,增长0.34%;项目支出增加250,446.22元,增长8.91%;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41,979.00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有非税收入,2022年没有非税收入。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较上年增加452,077.76元,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较上年增加1,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50,477.76元。
3.乡镇卫生院支出较上年减少742,407.62元,主要原因为药品耗材等成本控制,项目建设、设备购置减少,使得医疗业务支出减少。
4.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较上年减少70,772.18元,主要原因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项目支出减少。
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较上年增加402,819.38元,主要原因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增加。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较上年增加177,568.00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有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补助资金,2021年没有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补助资金。
7.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减少278,052.00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22年没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8.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支出较上年增加94,000.60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有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2021年没有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
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上年增加180,751.27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上年增加120,175.1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较上年增加60,576.12元。
10.其他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126,223.52元,主要原因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134,050.00元,全科医生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补助资金较上年增加10,173.52元,健康扶贫医师基层服务补助资金较上年减少18,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859,854.6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944,686.75元,占基本支出的26.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915,167.86元,占基本支出的73.45%,人均支出128,413.7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60,124.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747,728.40元,其中,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601,169.84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临时人员劳务费支出;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补助经费31,830.4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养老保险支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补助资金114,728.16元,主要用于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821,792.48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共卫生工作经费;3.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177,568.00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补助资金;4.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资金支出94,000.60元,主要用于中医药项目建设;5.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9,035.28元,其中,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34,050.00元,主要用于提升医院医疗服务;全科医生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补助资金84,985.28元,主要用于全科医生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41,643.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8.74%。与上年相比增加1,424,513.41元,增长25.82%,主要原因:
1.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41,979.00元,主要原因为2021年有非税收入,2022年没有非税收入。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452,077.76元,主要原因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较上年增加1,6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450,477.76元。
3.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1,014,414.65元,主要原因为乡镇卫生院支出较上年增加444,701.06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较上年减少105,777.18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较上年增加356,999.38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支出较上年增加177,568.00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较上年减少278,052.00元,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较上年增加94,000.60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较上年增加120,175.1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较上年增加60,576.12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较上年增加144,223.5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8,20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主要用于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6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6,602.56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83,440.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6%。其中:2100302乡镇卫生院支出2,937,387.12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工资福利支出;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817,123.4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生活补助、临时人员劳务费支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缴费补助;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775,972.48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工作开展经费;2100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77,568.00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苗接种补助;2100601中医(民族医)药专项94,000.60元,主要用于中医药项目建设;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1,969.31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20,384.76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9,035.28元,主要用于全科医生工资及社会保险缴费补助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耈街中心卫生院资产总额25,362,077.89元,其中,流动资产8,543,557.17元,固定资产16,704,059.3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2,661.40元,无形资产91,8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62,482.7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91,177.7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398.22平方米,账面原值1,145,563.6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0,0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9,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9,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9,8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401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