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1019-0000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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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动物疫病的研究、检测;负责动物疫病的诊断、监测、管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测报、预报;负责动物疫情报告工作;负责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负责动物疫病预防的技术指导和科普宣传;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等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动物疫病免疫屏障进一步筑牢。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期间,全县免疫猪口蹄疫35.3116万头、牛口蹄疫6.3679万头、羊口蹄疫9.4627万只、高致病性禽流感56.5794万羽、小反刍兽疫7.6547万只、猪瘟33.9995万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33.9995万头,免疫密度分别为90.9%、90.3%、90.6%、90.7%、73.32%、87.6%、87.6%,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70%以上。秋季免疫期间全县共存栏猪36.37万头、牛6.64万头、羊10.6万只、禽58.61万羽,各种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数为:猪口蹄疫33.46万头、牛口蹄疫6.11万头、羊口蹄疫9.65万只、高致病性禽流感53.31万只、小反刍兽疫8.16万只、猪瘟33.46万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33.46万头,免疫密度分别为91.9%、92.02%、91.1%、90.9%、76.98%、91.9%、91.9%,结节病免疫1.42万头,新城疫、牛出败等疫病的免疫工作也有序开展。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昌宁县农业农村局下属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的二级单位,目前有在编在岗人员15人。13个乡镇有畜牧兽医技术人员53人、村级动物防疫员147人、聘任动物防疫专员5人,做到了防疫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为提高全县畜牧兽医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分别于3月30日—31日和4月28日开展了乡村兽医专业技能培训、布鲁氏菌病防控和农业安全生产业务培训,参训536人次。二是强化督促检查。为切实抓好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我县坚持“整村推进 集中免疫”和生猪“321”免疫模式。成立了动物防疫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并指派14名业务骨干蹲点包乡镇,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也加大督查工作力度,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成立督查组,在防疫期间分赴各村(社区)进行督促指导,确保防疫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三是强化资金保障。集中免疫期间,以一个半月发放防疫人员补助1500元/人.月,其余时间200元/人.月,同时村兽医在免疫过程中可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基础标准为猪4元/头,牛5元/头,羊2元/只,禽0.5元/只,犬10元/只(乡镇之间略有差异),用于弥补防疫员的交通和伙食支出。牲畜免疫反应死亡,按市场价值的70%给予农户补助,所涉经费按县级40%,乡镇30%的比例来承担。春防免疫反应共计死亡猪59头、牛4头、羊11只,县级补助资金37,498.00元。秋防免疫反应猪死亡57头,牛1头,羊14只,县级补助资金20,698.00元。四是强化“两病”免疫。依托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投资560,000.00元,购买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80万头份,全县“两病”群体免疫密度已实现90%以上的目标。五是强化疫病监测。省级送检样品153份:其中猪脾、肺、淋巴结45头份,犬棉拭子、血清20只份,鸡鸭喉气管40份,猪棉拭子28份,马传染性贫血病及非洲马瘟全血、血清10匹份,媒介昆虫10只份。市级送检样品1060份:其中猪棉拭子640份,猪脾、肺90份,禽棉拭子280份、马属动物血清50份。
2.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进一步推进。一是组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督查组分赴各乡镇进行工作督查,加强对疫病的监控,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巡查68次。二是县、乡、村三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进村入户认真指导养殖场(户)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做到县级包乡、乡级包村、村级包户,县、乡、村三级协同配合包场,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制度。三是指导屠宰场认真开展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0日粮荣和兴茂两个屠宰场共开展非洲猪瘟自检69469头。同时两个屠宰场顺利完成了全市屠宰企业检测能力比对任务,两个屠宰场各接到的6份盲样,检测结果全部与市级比对结果一致。四是强化对规模场和农村散养户的监督管理,理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逐级签订承诺书,全面禁止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做到科学防范。
3.动物疫病防控责任进一步压实。一是强化政策落实。为持续抓好先打后补工作,编制下发了《昌宁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补助标准和申报审核程序等关键环节。全县纳入“先打后补”养殖场7家,分别为柯街镇天兆、鸿坤、煜翔,卡斯镇和三、康牧,鸡飞煌容,温泉镇永继,均为生猪规模养殖场。预算资金60,000.00元,来源为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着力推动畜牧兽医社会化服务。1月24日组织乡镇农业中心主任和动物防疫合作社理事长到市中心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到隆阳区板桥镇进行了现场观摩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各乡镇抓好合作社实体化运行的信心和决心,也为我们下一阶段工作明确了方向,5月23日,辐射带动湾甸乡、更戛乡、勐统镇等6个乡镇的生猪、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并实现实体化运行,形成了公司+合作社+养殖户+动物防疫+生猪屠宰+经营销售一条龙服务的良好格局。三是抓实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工作。按照企业主体、政府支持的原则,指导煌容生猪养殖场开展伪狂犬病的净化场创建工作,现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四是抓实布病监测阳性处置工作。全县开展布病检测6014份,经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检确认,检出阳性92份,已按要求进行了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同时,我们及时将监测出阳性牛的情况通报给了县卫生健康局,县卫生健康局及时对与阳性牛密切接触的289人次进行了布病检测。五是抓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全县储备大碱21吨、碘伏480瓶,麻袋1290只,氯制剂4吨、漂白粉10吨,一次性防护服567套、喷雾器12个及采血管、采血针、检测试剂盒等物资,可满足突发可疑疫情处置需要。六是抓实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按要求制定了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实验室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实验室档案管理制度和药品试剂管理制度等制度,确保了生物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为进一步提升兽医实验室检测能力以及提高其生物安全水平,依托2022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投资930,000.00元对现有实验室进行了提升改造,兽医实验室已于6月28日投入试运行,动物疫病诊断水平实现了跨越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财务室、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动物疫病检测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收入合计2,869,406.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9,406.4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 932,295.33元,增长 48.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932,295.33元,增长 48.1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经营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主要原因是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2,961,004.44元。其中:基本支出2,489,711.06元,占总支出的84.08%;项目支出471,293.38元,占总支出的15.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 811,531.33元,增长。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850,393.20元,增长 51.87%;项目支出减少38,861.87元,下降7.6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 主要原因分析:动物防疫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9,711.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35,935.06元,占基本支出的97.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776.00元,占基本支出的2.1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1,293.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下达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及省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事业运行支出91,598.00元,病虫害控制支出290,232.38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413.00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88,0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9,406.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1%。与上年相比增加739,864.58元,增长34.74%,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5,197.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4,871.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183,145.7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31,726.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89,337.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81%。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1,709,641.71元,病虫害控制290,232.38元,农产品质量安全支出1,413.00元,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88,05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2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7.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4,4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2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实施肉牛产业发展项目,在2021年市级第二批肉牛产业发展奖励补助资金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0.00元。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550.00元,增长408.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42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0.00元,增长14.9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重大动物防控、肉牛产业发展项目、兽医实验室业务提升等工作量增多,车辆修理及接待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及春秋两季免疫督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2年省市春防工作延伸绩效考核接待和省中心到我单位进行实验室改造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资产总额1,422,151.64元,其中,流动资产106,706.64元,固定资产1,308,94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5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94,679.9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9,454.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79.00平方米,账面原值34,405.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54,5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95.8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95.8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595.8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