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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31019-00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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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执行政府会计制度,2022年决算范围为独立核算单位。主要职能职责: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协助县主管局制定有关办法和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政府组织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承担全县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及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全县动物防疫的监督,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用生物制品、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等工作。组织实施饲料、兽药的质量管理规范和无公害畜产品的产地认证及产品认证工作。依法实施全县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工作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动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屠宰、流通等环节的监督。负责国内引进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检疫的审批。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草原法执法。负责全县动物诊疗机构、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监督员、检疫员的管理。负责全县兽医执法体系和队伍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负责全县检疫及防疫监督执法的证、照、章、标志、标识的计划、订购、发放、保管、使用及监管。负责动物卫生监督信息报告,负责动物标识管理、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及管理;指导、监督全县动物防疫临时监督检查站监督业务工作。负责动物养殖、动物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流通、动物诊疗、隔离、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和监督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场地检疫工作成效明显

2022年,场地检疫生猪39.96万头,比2021年增5万头,增幅达12.5%;牛0.14万头,鸡3.98万羽,鸭0.24万只,均在2021年基础上有所上升。

2.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稳步推进

2022年,全县共屠宰检疫生猪6.97万头,销毁病害猪185头。产品A、产品B共出证614.68万千克。屠宰检疫率和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全县13乡镇的生鲜猪肉供应执行集中定点屠宰,冷藏车辆配送的方式,每日配供到乡镇,运行良好,猪肉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3.服务体系建设明显提升

2022年投资69.00万元的标准化检疫申报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2022年内投资14.10万元2个乡镇标准化检疫申报点提升改造完成使用;2022年内投资167.90万元4个乡镇标准化检疫申报点项目珠街、翁堵、田园3个乡镇主体工程基本结束;年内完成全县59个动物防疫条件年度审核,4个养殖场新办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完成新标准启用兽药GSP认证3户;完成2个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考核验收;完成1个省级示范场创建项目申报;新增备案车辆65辆,有效备案车辆共计199辆;协助市级抽检兽药11个批次;畜禽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和无害化处理场所正在筹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动物屠宰检疫办公室、票证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室、所属单位为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745,154.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5,154.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11,621.95元,增长30.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1,621.95元,增长30.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工资福利增加,收入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745,154.72元。其中:基本支出1,673,938.72元,占总支出的95.92%;项目支出71,216.00元,占总支出的4.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8,066.95元,增长28.6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5,844.47元,增长33.05%;项目支出减少27,777.52元,下降28.0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经营支出0.00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3,938.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27,094.43元,占基本支出的97.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844.29元,占基本支出的2.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21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昌财综〔2022〕1号2022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支出49,937.00元;昌财农〔2022〕2号2021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支出1,742.00元;昌财农〔2022〕9号2022年中央等动物防疫补助经费支出19,537.00元。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5,154.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08,066.95元,增长30.52%,主要原因:2022年人员工资福利增加,收入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087.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7,10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285,957.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6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221.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158.4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6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7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06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221.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158.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6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3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用支出减少,2022年接待人数批次减少,支出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3,535.79元,下降38.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058.79元,下降34.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77.00元,下降62.7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用支出减少,2022年接待人数批次减少,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较上年增减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资产总额902,355.55元。其中,流动资产18,786.55元,固定资产872,389.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1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48,727.1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32,632.2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20.00平方米,账面原值8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56,875.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04.4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304.4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04.4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260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