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1018-00014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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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拟订地方性教育体育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
2. 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学校(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指导下属学校(单位)做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工、青、妇、老干及统一战线工作。
3. 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4. 负责对各类学校教育体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负责承办学校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管辖权限内的办学机构审批、体育社团(协会)资格审查及其管理工作。
5. 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多方筹措教育体育经费,全面加强教育体育经费监管;认真落实学生资助、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咨询及信息发布、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6. 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及德育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和体育工作。
7. 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农村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工作。
8. 主管教师教育工作,组织各类学校教师开展继续教育和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9. 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负责国际、国内教育援助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事务。
10. 指导各类学校做好勤工俭学、后勤保障、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做好校园规划、校舍建设、维修维护、设施设备管理工作。
11. 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统筹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社会体育团体指导和管理。
12. 执行国家课程标准,落实课程计划,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科研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审定县级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组织实施普通高等、中等、自学考试及其他形式考试工作;负责中小学校、职业高中、幼儿教育招生计划及学籍管理工作。
13. 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按照县委、县政府“要下定决心、大抓教育,找准问题、狠抓教育,精准施策、长抓教育,重新找回昌宁教育的辉煌时刻”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昌宁教育体育发展重点事项,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破瓶颈”,努力使教育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 党建工作稳中求新。一是着力政治学习。二是抓实意识形态。三是着力推进作风革命。四是着力推进党风廉政。
2. 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一是学前教育普及提升。二是义务教育全面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86%,义务教育辍学率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以内。完成对柯街中学等38所义务教育学校督导评估工作。36所学校被认定为现代教育合格学校,卡斯镇初级中学、翁堵镇中心完小被认定为县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三是优质高中创建持续推进。四是特教和职业教育特色发展。
3. 教育改革展现新作为。一是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二是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三是有序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四是教学质量有新突破。
4. 教师队伍建设有新强化。新增教师73人(高中紧缺教师6人、安置公费师范生26人,县外调入5人、事业招考26人、招聘“三支一扶”支教教师10人),保证年度教师缺编率不超过1.8%。
5. 资源配置达到新水平。一是优化校点布局。二是提升项目建设水平。三是强化教育装备水平。
6. 教育保障得到新提升。认真落实“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将保障教师工资作为“六保”的重点内容,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
7.体育事业有序推进。全县体育场地面积达78.45万平方米,人均占有体育设施面积达2.45平方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数量达9.97万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党工委办公室、办公室、人事股、教育事业管理股、学校建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招生考试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股、体育事业管理股、昌宁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1人(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81,522,587.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522,587.8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624,853.07元,增长115.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899,441.63元,增长116.68%;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减少274,588.56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收入比上年增加的原因是新增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二是学校安保服务和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采购由教体局统一采购支付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82,870,522.03元。其中:基本支出21,925,764.06元,占总支出的26.46%;项目支出60,944,757.97元,占总支出的73.5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604,486.86元,下降9.4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658,500.75元,增长113.55%;项目支出减少20,262,987.61元,下降24.95%;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支出增加;二是2022年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25,764.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812,992.88元,占基本支出的76.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12,771.18元,占基本支出的23.32%。人均支出348,028.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944,757.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经费支出977,126.00元,少体校运动员伙食补助资金支出1,456,034.16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支出1,779,200.00元,校方综合防范保险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采购资金支出2,392,830.76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支出6,031,386.57元,公费师范生补助支出782,000.00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综合奖补资金支出654,159.00元,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支出40,566,097.75元,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1,835,556.00元,体彩公益金专项资金支出944,883.30元,公共体育普及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7,353.33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508,0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奖励资金支出131.10元。项目的实施完成了2022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完成了昌宁县示范一小项目部分校舍建设,公共体育场建设,城东幼儿园部分校舍建设,3所幼儿园的提升改造,完成了校方综合防范保险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牛奶采购,完成了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实训工位建设及实训设备采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89,044.5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49%。与上年相比增加8,821,810.27元,增长12.2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29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69,532,22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07%。主要用于学校建设项目支出、教体局机关人员经费和办公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353.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公共体育场建设。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08,88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44,65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3,509,631.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4%。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1,429.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3,376.6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1.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05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8.0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05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1,429.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7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3,376.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5.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05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油价上涨,公车用油支出增加,车辆老旧,维修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4,073.62元,增长59.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7,006.62元,增长118.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33.00元,下降5.7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2022年油价上涨,公车用油支出增加,车辆老旧,维修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下乡调研、培训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6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考核、检查、调研、督查本部门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12,771.18元,比上年增加3,407,535.28元,增长199.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教体系统安保服务费用由机关统一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2,520.00元,印刷费11,320.00元,水费1,250.70元,电费10,375.86元,邮电费1,541.00元,差旅费49,036.00元,会议费1,900.00元,公务接待费48,053.00元,劳务费4,538,466.00元,工会经费145,29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864.62元。其他交通费158,8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本级)资产总额182,753,839.33元,其中,流动资产84,923,660.82元,固定资产20,194,196.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6,626,162.12元,无形资产9,820.00元,其他资产1,000,0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568,325.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3,10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877,912.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62,509.2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15,403.0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40,473.6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3.94%。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