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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31018-0001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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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主要目标,发挥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

2.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3.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及县委干教委的安排,有计划地培训乡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基层党员。

4.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推进理论创新。

5.承办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6.开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承担县委决策咨询服务。

7.培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统一战线其他领域代表人士,培训统战干部,培养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人才。

8.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期间,从严从实加强学员管理,配合组织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9.对乡镇党校进行业务指导。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理论武装,理论水平得到提高。一是利用每周一集中学习时间,带领干部职工不断加强理论武装,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水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结合今年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开展了十一次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干部职工交流发言并形成心得体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完善科研制度,科研水平得到加强。一是理论建设取得新突破。紧紧围绕县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四个发展”定位,以校刊《引领》为主要载体,组织全县广大理论工作者开展理论研究,刊发具有参考价值的理论文章,全年刊发校刊四期2000册,得到了省市委党校的高度肯定。二是修改完善《中共昌宁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科研管理制度》,将科研工作纳入学校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不断增强教职工参与科研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积极参与省市委党校系统社科机构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并开展研究。2022年共申报省级课题5项、市级课题2项。

3.聚焦主业主责,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得到提升。一是积极举办培训班。2022年,累计举办或承办各类党员干部培训班57期,培训党员干部12676人次。二是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市县委号召,充分发挥党校思想引领的职能作用,派出骨干教师加入“理润茶乡”等各类理论宣讲队伍,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博大精深的政治理论,同时,结合挂钩村的工作,把扶贫与扶志相结合,到挂钩村开展理论宣讲,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4.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筑牢基层组织战斗堡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深入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推动党建工作与党校业务双融合、双促进、双提升。

5.加强作风建设,抓实全面从严治党。把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任务落实到抓好领导班子、带好党员队伍、凝聚干部力量的各个环节。一是聚焦主业主责,切实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二是坚持“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把党校姓党、教师姓党、课堂言党作为学校立校的根基。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校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部室重大问题、大额资金的使用开支和干部任免,都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策,确保“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落实。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昌宁县家风家教警示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开展“廉家风,廉内助”活动。开展警示教育9次、廉政家访5次、谈心谈话5轮40多人次。组织家风家训家规征集活动、签订家属助廉承诺书14份。四是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及民主生活会查找到的问题结合起来整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问题查找出来,把原因分析透彻,把整改思路明确,营造风清气正的教学环境。

6.加强能力建设,教师队伍素质得到提升。一是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明确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围绕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这一核心任务,组织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促进教师相互切磋、相互学习、共同提高。二是以提升干部队伍教育教学水平为重点,把“走出去”和“请进来”二者相结合,利用云南省干部教育学院开展的网上教学开展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同时,努力争取省、市党校系统师资培训机会,通过外出学习的人再回来交流,使全体干部开阔了视野,增长了知识,提升了素质。

7.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正确导向。一是把好宣传关口。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根本职责,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旗帜鲜明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传播好党的声音和主张。二是抓实信息报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借助主流媒体进行了深入、持续地宣传报道。共供稿20余篇,市级以上媒体采用2篇,县级采用8篇。三是夯实阵地管理。建好政策服务主阵地,将意识形态工作同党校工作紧密结合,紧盯时间节点,及时做好政策的宣传解读;建好干部教育培训、科研咨政阵地作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多渠道访民情、听民声、察民意,跟踪政策落实情况,充分发挥“探头”“哨兵”作用。

8.积极筹措资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一是以党支部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自强、诚信、感恩”宣讲教育。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三深入”专项行动,组织干部职工按要求深入村组开展走访活动。参与挂钩村收入测算及信息录入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宣传、村庄环境整治、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工作,扎实推进挂包工作。三是积极筹集资金,给予驻村工作队员5000元工作经费,开展所驻村的党员培训工作。同时到挂钩村开展消费扶贫,组织干部职工跟挂钩村村民购买农特产品,目前共消费14595.00元,不断促进农民增收。

9.抓好统筹协调,完成教学评估。中共保山市委党校(行政学校)于2022年4月11日至13日对昌宁县委党校(行政学校)2016年以来的办学质量进行评估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情况进行督查,经评估,中共昌宁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排名居县区党校第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培训部、科研部、行政部,所属单位为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收入合计2,767,589.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5,747.10元,占总收入的93.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1,842.73元,占总收入的6.2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49,777.50元,增长52.2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77,934.77元,增长42.80%;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一是2022年调整绩效工资,增加绩效工资17.8万元;二是支付以前年度差欠工程款14.41万元;三是支付规范津贴补贴6.46万元;四是本年度调入1人,人员经费增加;五是支付2021年度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28万元;六是本年单位资金收入17.1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而上年度往来资金不纳入预算;七是支付职业年金记实补助0.61万元,八是由于工作需要,本年度新购置设备制冷设备,更换窗帘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支出合计2,751,409.68元。其中:基本支出2,353,738.49元,占总支出的85.55%;项目支出397,671.19元,占总支出的14.4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33,597.35元,增长51.3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7,312.81元,增长41.24%;项目支出增加246,284.54元,增长162.69%;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为:一是2022年调整绩效工资,增加绩效工资17.8万元;二是支付以前年度差欠工程款14.41万元;三是支付规范津贴补贴6.46万元;四是本年度调入1人,人员经费增加;五是支付2021年度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28万元。六是本年单位资金支出15.5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而上年度单位资金不纳入预算;七是支付职业年金记实补助0.61万元,八是由于工作需要,本年度新购置设备制冷设备,更换窗帘等,故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53,738.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93,715.91元,占基本支出的88.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0,022.58元,占基本支出的11.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7,671.1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2年我校共有4个项目,具体为:信息化教学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项目,校刊《引领》办刊经费项目,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费项目,昌宁县委党校原址改扩建新建教学楼项目补助资金。

1.由于全县干部教育培训的需要,为保证党校的阵地作用发挥,2022年中共昌宁县委党校支出信息化教学系统运行维护资金92,680.00元。主要用于报告厅、教室维护费及水电费。

2.校刊《引领》是由中共昌宁县委、昌宁县人民政府主管,中共昌宁县委党校(县行政学校)主办的县级学习交流刊物(季刊)。为确保校刊按时按质按量地出版发行,实现管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办刊质量和水平,自2012年《引领》创刊以来,县财政将《引领》办刊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标准为每年120,000.00元。2022年中共昌宁县委党校支出校刊《引领》办刊经费98,208.20元。主要用于校刊《引领》4期2000册的组稿、编校、审稿、印刷、投递等工作。

3.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费项目支出,共支出50,000.00元。

4.昌宁县委党校原址改扩建新建教学楼项目补助资金支出144,066.5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95,747.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34%。与上年相比增加777,934.77元,增长42.80%,主要原因为:一是2022年调整绩效工资增加绩效工资17.80万元;二是支付以前年度差欠工程款14.41万元;三是支付规范津贴补贴6.46万元;四是本年度调入1人,人员经费增加;五是支付2021年度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28万元。六是支付职业年金记实补助0.61万元;七是由于工作需要,本年度新购置设备制冷设备,更换窗帘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2,108,40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3%。主要用于基本支出1,723,454.25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623,894.25元,公用经费支出99,560.00元。项目支出384,954.79元。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7,003.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04,286.75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6,672.6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814.11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2,716.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0,334.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70,334.91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8,734.99元;事业单位医疗68,378.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3,221.5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71.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7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7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规格,不上高档菜、不上烟酒,严禁公款私请等,做到厉行节约。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9.00元,下降4.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9.00元,下降4.3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校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规格,做到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教学评估及上级党校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4,360.00元,比上年减少77,451.89元,下降42.60%,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劳务费支出4.70万元,本年度基本支出中无劳务费支出,上年度上缴工会经费2.67万元,本年度上缴工会经费0.95万元,本年度上缴工会费减少,上年度有维修维护支出,本年度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000.00元、水费2,350.00元,电费9,600.00元、差旅费8,579.00元、公务接待1,971.00元、工会经费9,460.00元,其他交通费57,600.00元,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4,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校部门资产总额10,588,881.62元,其中,流动资产180,902.60元,固定资产10,197,979.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1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546.4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4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6,0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7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