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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31016-00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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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接待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是昌宁县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正科级。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并组织实施县委、县政府关于来宾接待工作的规定、办法和措施。

(2)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待服务工作。

(3)负责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各省、直辖市党政领导的接待工作。

(4)负责各地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人的接待工作。

(5)负责各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人的接待工作。

(6)负责县委、县政府率团赴外省、市、县考察的前站工作及县领导有关服务工作。

(7)在接待中收集各种信息,积极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加强与接待对象的联系,积极宣传介绍昌宁,不断提高昌宁对外知名度。

(8)参与昌宁对外宣传活动,树立昌宁良好形象。参与县级重大活动和大型会议的后勤接待工作。

(9)负责指导全县接待工作,负责全县接待系统网络建设和接待人员的业务培训。

(10)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多措并举、创先争优,扎实开展机关党建工作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在核心位置,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讲奉献、勇于开拓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在党建引领下,严格遵循“严谨细致、勤勉务实、担当负责”的工作要求,以优化服务为核心,强化综合协调、狠抓督促落实、提升服务效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抓实基础党务,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基本制度,加强党员积分管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按要求做好“报到支部、服务有我”“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县直机关“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实施方案等,不断规范基础党务工作。

(2)抓好主题教育,不断提升党员政治意识和宗旨意识。以开展党史专题主题教育为契机,接待办党支部聚焦理论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等,通过讲党课、观看红色电影、党史“四本”指定学习材料学习、志愿服务活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方式和途径,真正把党史主题教育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我县接待服务质量提升的强劲动力。

2.统筹协调、全面推进,扎实做好其他中心工作

(1)主动谋划,铸牢意识形态防线。2022年以来,县接待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会议精神,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巩固主流思想舆论、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认真履行本职工作为己任,以提高接待服务水平为目标,促进服务水平、质量再上新台阶。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2次,开展“除陋习、治顽疾,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大讨论活动1场次,撰写心得体会6篇。

(2)主动担当,切实做好脱贫成果巩固工作。认真组织全体挂包干部职工进行“三深入”,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民族团结、疫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防范电信诈骗等相关知识宣传,协助挂钩村开展好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疫情防控排查、汛期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调处等日常工作。通过进行入户走访,开展短板弱项排查,协助挂钩村做好问题短板清零、贫困人口清零“双清”工作。持续抓实“扶贫扶志扶智”工作,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不断提升贫困群众致富信心和决心。

(3)主动作为,扎实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按照县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每周五到龙井社区第八网格责任区,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积极协助社区进行禁毒、防范电信诈骗、疫情防控等相关内容宣传,参与龙井社区“大党委”建设,发挥单位职能职责和优势,为社区工作建言献策,为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接待股、综合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昌宁县接待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431,870.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1,870.8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0,402.20元,增长22.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0,402.20元,增长22.2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0.00元,与上年持平。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收入增加,接待费、办公费及临聘人员工资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431,870.85元。其中:基本支出1,400,247.45元,占总支出的97.79%;项目支出31,623.40元,占总支出的2.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35,782.36元,增长19.7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20,358.96元,增长18.68%;项目支出增加15,423.40元,增长95.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经营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接待费、办公费及临聘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接待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0,247.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64,658.85元,占基本支出的40.3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35,588.60元,占基本支出的59.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接待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623.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为我单位聘用公益岗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公益岗人员的劳务费为23,523.40元、生活补助为8,1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1,870.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35,782.36元,增长19.7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接待费、办公费、临聘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1,678.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8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36,089.42元,公用经费支出835,588.6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902.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7,278.88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31,623.4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1,290.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28,594.3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696.1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49,861.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8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6,781.5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46,781.5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49,861.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6,781.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并且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接待场次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1,263.33元,增长12.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742.52元,下降8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7,005.85元,增长16.7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度公车进行维修,2022年度年未进行维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莅昌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接待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1,088,580.96元,其中,流动资产9,986,892.56元,固定资产1,094,488.4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2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173.3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278.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7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49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