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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31013-00016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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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温泉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温泉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温泉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编制和执行本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做好统计工作;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发展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内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统筹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应急管理、民族宗教和侨务、老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劳动管理、科普、招商引资、残联等工作。

(4)保护全民所有的财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保障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共设施、房屋土地的建设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6)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管理,促 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依法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推行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10)完成上级人民政府和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全镇完成农村经济总收入6.15亿元,增长10%,实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000元,增长9.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5万元,超额完成年初任务目标,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71万元,向上争取资金2300万元,较上年增加218万元,增长10%。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2.74亿元、2.16亿元,同比增长3.05%、9.02%。

2022年,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狠抓农业生产,调整产业布局,着力抓好粮食、茶叶、烤烟、核桃等产业:完成粮食总种植面积37623亩,总产粮食1,210.3万公斤,总产值4600万元,完成肉类总产2777吨,总产值1.3亿元,生产干毛茶945.16万公斤,生产精制茶630万公斤,总产值16.21亿元,全年种植烤烟4030亩,收购烟叶11000担,实现烤烟生产总值1,822.19万元,实现税收400.88万元,上等烟比例达74.5%,均价33.13元,上等烟比例、均价居全县第一; 始终坚持“工业强镇、产业兴镇”战略不动摇,以做大做强“昌宁红茶”品牌为抓手,完成40000亩有机茶园认证转换,完成2800亩有机茶园样板打造,并通过建基地、强标准、育龙头、造品牌等有力举措,以茶叶精深加工为主攻方向,促进茶叶企业提质增效。新增标准化茶所5个,完成工业产值6.3亿元,较上年增加7000万元,增长12.5%。

2022年,脱贫人口和三类对象人均纯收入12,514.97元,较上年增长19.78%,“脱贫户+三类对象”持续稳定增收。推动劳动力有序输出和积极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组织农村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022年全镇共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9931人,累计开展各类培训10次,培训人员600人次。全面推进“双绑”机制落实,结合“万企兴万村”行动,共带动农户981户,其中脱贫户和监测对象891户,认定致富带头人3名。积极探索“党组织+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发展模式,2022年争取到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3个,扶持资金150万元,实现集体经济收入145.78万元,增长28.74%。结合温泉镇茶产业发展优势,围绕“云南红茶原料生产第一小镇、滇西知名康养度假小镇、茶旅融合发展示范小镇”的定位,积极打造芭蕉林古茶公园、光山大团山秀美茶园、马鞍山有机茶园等典型,以茶产业带动群众增收,以群众增收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2022年,共实施项目13个,实际完成投资1,370.54万元。联席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简槽田(和睦)安置点2021年以奖代补、松山村标准化茶叶初制所、昌宁县杨善洲精神教育基地提升改造、温泉镇光山村棠梨树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马鞍山茶园产业提升、沧江茶源(温泉镇)乡村振兴示范区、联席村芭蕉林古茶展销中心、里睦自然村人居环境提升、联席村茶叶加工生产线等项目均已完工。敬老院建设项目稳步推进,鹿塘村茶所建设、温泉镇古茶园保护与开发等项目前期工作正在推进。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62亿元,实际完成2.02亿元。完成招商引资2亿元,储备项目1个,与安徽晶宫集团就昌宁县茶产业三产融合示范园建设项目签订投资协议。

2022年,共发放低保金871户12782人次363.12万元,享受农村特困供养生活补助金81户941人次83.61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520人次29.05万元(含县级),发放高龄长寿补助8513人次42.75万元。殡葬改革成果得到有效巩固,火化率100%。兑付种粮补贴6,030户96.74万元,兑付耕地补贴4,194户64.45万元,兑付办理农机购机补贴127户37.2万元。完成发放创业贷款42户810万元,发放小额信贷贴息贷款51户255万元。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98.5%以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2.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综合执法中心

5.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6.林业服务中心

7.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温泉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1个,温泉镇人民政府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温泉镇财政所

3.其他事业单位:温泉镇农业服务中心

4.其他事业单位: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温泉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6 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机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关工勤编制2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温泉镇2022年度收入合计27,246,061.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09,801.13元,占总收入的95.8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36,260.00元,占总收入的4.1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949,009.98元,增长34.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777,674.98元,增长35.06%;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变动;其他收入增加171,335.00元,增长17.76%。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员、事业人员工资提高、配齐以前年度欠缴的保险;2022年上级部门拨款将增加:温泉松山教育培训基地建设资金、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2022年乡村道路养护资金、联席村改板山村民小组道路建设资金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温泉镇2022年度支出合计27,161,970.37元。其中:基本支出14,156,485.48元,占总支出的52.12%;项目支出13,005,484.89元,占总支出的47.8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2,514,012.82元,下降8.4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65,718.64元,增长20.06%;项目支出减少4,879,731.46元,下降27.2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变动。主要原因是因为2022年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用都相应减少,2021年温泉镇部分项目竣工:沧江茶园示范区、尼诺至瓦窑破道路建设项目、敬老院养老院、公墓等项目竣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温泉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156,485.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69,490.57元,占基本支出的90.2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86,994.91元,占基本支出的9.8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温泉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05,484.8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2022年温泉镇光山村棠梨树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1,00000.00元;昌宁县沧江茶源(温泉片区)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5,00000.00元;昌宁县温泉镇2022烤烟种植项目1,54750.00元;2022年省级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3,23750.00元;联席村芭蕉林古树茶展销中心建设项目5,80000.00元;昌宁县温泉镇联席村省级美丽村庄奖补建设项目8,00000.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温泉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711,911.0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6%。与上年相比减少686,611.13元,下降2.60%,主要原因是2021年温泉镇部分项目竣工:沧江茶园示范区、尼诺至瓦窑破道路建设项目、敬老院养老院、公墓等项目竣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96,150.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9%。主要用于温泉镇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及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6,611.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46,353.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1,631,261.44元,职业年金缴费121,145.25元,民政优抚人员补助1,009,227.52元,临时救助139,000.00元,其他补助支出8,45,719.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43,785.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卡点购买防疫物资、办公用品及疫情防控的相关支出161,055.0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支出982,730.1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84,77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国家级护林员及天然林护林员补助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9,2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2%。主要用于发放事业人员绩效和工资。

12.农林水(类)支出15,158,157.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5%。主要用于发放村级人员、护林员工资及其他公用经费8,0,62107.95元,支付温泉镇抱团购置柯街镇果蔬储运中心项目5,00000.00元、温泉镇2021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项目5,53600.00元,温泉镇简槽田(和睦)安置点2021年以奖代补项目款5,00000.00元,温泉镇林业服务中心巡逻车款45000.00元,昌宁县2022年温泉镇光山村棠梨树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项目1,00000.00元,昌宁县2021年沧江茶源(温泉镇)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5,00000.00元,昌宁县温泉镇2022年烤烟种植项目1,57450.00元,2022年上海市对口支援昌宁县温泉镇松山村标准化茶叶初制所建设项目2,2,60000.00元;温泉镇联席村芭蕉林古茶展销中心建设项目5,80000.00元;温泉镇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补助资金1,9,0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6,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9,100.00元,支出决算为361,595.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46,8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6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2,322.2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2,47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6.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2,47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温泉镇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9,100.00元,支出决算为361,595.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46,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2,322.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2,4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入公务用车一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5,475.28元,增长18.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46,800.00元,增长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26.86元,下降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7,297.86元,下降39.7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入公务用车一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0

2.购置车辆1辆。车辆主要用于温泉镇林业中心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温泉镇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4,317.52元,比上年减少126,944.15元,下降8.87%,主要原因2022年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用都相应减少,公用经费紧张,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平时伙食费、办公开销、水费、电费、差旅费等机关正常运转的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温泉镇部门资产总额2,8,7597217.74元,其中,流动资产3,0,997401.39元,固定资产6,1,42003.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2,5,0457812.77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22563.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1,905.3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67.1平方米,账面原值75798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29950元;报废报损资产273项,账面原值6,01,504.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820元;出租房屋14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1,50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059.5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059.5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059.53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