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1013-0001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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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全县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县党的意识形态、理论武装、新闻舆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电影监管、新闻出版、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工作,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3.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工作,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质量、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承担全县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4.受县委委托,会同县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广播电视、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县级宣传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乡镇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5.组织和推动全县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指导协调所属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社科普及基地开展学术研究和日常管理工作,促进全县社会科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
6.完成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中共保山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广播电视局、保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理论武装达到新高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14次,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中学习594次,完成巡听旁听40次,各级党组织采取云端课堂、流动课堂等形式,提升理论学习实效。调整充实县“一根丝”宣讲团,组建3个分团,特聘宣讲员20名,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播出“理润茶乡”理论微宣讲节目15期,分领域开展理论宣讲1200余场次。立项并结题市级社科课题9个,居全市第一位。
2.新闻舆论呈现新亮点。策划《基层书记话党建》《作风革命 问效昌宁》《茶乡石榴红》等专栏12个,拍摄《昌宁红茶·温润世界》《千年茶乡·田园城市》等专题片17部,纪录片《跨越》入选2022年云南省广播电视重点节目,上线《金凤花开》《跨越系列之下坝》2个纪录片。“两台两微一端八号”媒体粉丝量突破15万,刊播新闻稿件1.2万余条次。组织“保山这十年”昌宁专场新闻发布会。年内,中央和省市主流媒体刊播昌宁稿件1426条次。
3.文化发展实现新突破。全市第四届茶行业技能大赛在昌宁举行,“昌宁红茶”制茶技艺入选2022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获批省级文化产业扶持项目1个。深入实施茶乡文化名家引领工程,《苗山绣锦》《斗花魁》等文艺作品获省市表彰。完成《杨善洲与昌宁》编纂工作,《昌宁年鉴(2021)》获评云南省优秀年鉴,为保山唯一获奖年鉴。
4.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制定《昌宁县精神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省级文明城市复审测评居全省第2位,获全省通报表扬;创成市级文明村镇10个、文明单位8个、文明校园3个、文明家庭6个,县级文明乡镇5个。管好用好138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广泛组织“强国复兴有我”“我们的节日”“文明大讲堂”等主题活动,“晓窗分灯”“19H—小区夜话”2个志愿服务项目获省级表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理论股、舆情管理股、新闻宣传股、文产广电股、文艺电影和出版监管股、精神文明创建股、社会科学股、广播电视服务站。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收入合计8,002,489.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02,489.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784.85元,增长0.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784.85元,增长0.4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类保险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1,264,884.38元;二是公用经费增加30,802.96元,主要是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增加;三是项目支出减少1,263,902.49元,主要是全县党报党刊订阅经费、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等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支出合计8,002,489.88元。其中:基本支出5,415,132.13元,占总支出的67.67%;项目支出2,587,357.75元,占总支出的32.3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26,971.24元,下降10.3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5,687.34元,增长31.45%;项目支出减少2,222,658.58元,下降46.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增加,因2022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及各类保险基数增加;二是项目资金减少,因全县党报党刊订阅经费、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乡村学校少年宫等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15,132.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985,332.16元,占基本支出的92.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9,799.97元,占基本支出的7.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87,357.7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及党的二十大主题宣传经费666,865.39元,主要用于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届六中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大主题开展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
2.省级文明县城测评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持续巩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打牢坚实基础。
3.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325,000.00元,主要用于补助县城数字影院及加入特殊院线影厅。
4.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运行维护市级补助经费46,030.89元,主要用于保障地方广播电视节目正常运行和日常维护。
5.广播电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39,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直播卫星覆盖工程运维(村村通、户户通工程)、省级节目无线覆盖运维、应急广播运维、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补助等。
6.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数字)运行维护专项经费98,497.39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数字)正常运行。
7.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模拟)运行维护专项经费15,114.08元,主要用于保障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模拟)正常运行。
8.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凝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
9.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数字电影)专项资金95,200.00元,主要用于全县124个村(社区),每村每月播放一场电影的补助。
10.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农家书屋)专项资金472,0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118个农家书屋每个2,000.00元的图书配备工作。
11.中央就业补助资金4,6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推进及正常运转。
1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补助资金285,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已建乡村少年宫运转,营造优育校园文化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13.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补助资金240,000.00元,主要用于已建成4所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运转经费,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校外活动保障能力,促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管理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2,489.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8%。与上年相比减少1,366,971.24元,下降16.0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资及各类保险基数增加,人员经费增加1,264,884.38元;二是办公费、差旅费等公用经费支出增加30,802.96元;三是全县党报党刊订阅经费、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资助乡村学校少年宫等项目支出减少2,662,658.58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38,991.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0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3,745,126.61元,办公费、水费、电费等公用经费支出426,999.97元,对内对外宣传、省级文明县城测评和广播电视运行维护等重点项目支出766,865.39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65,84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0%。主要用于保障地方广播电视节目正常工作,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26,842.36元,资本性支出239,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0,445.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9,405.28元,职业年金缴费73,590.41元,慰问退休干部2,800.00元,公益性岗位工资4,65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7,209.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1,803.9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55,405.93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747.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729.9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5.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01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4.6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54,747.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6,729.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01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各项政策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经费,支出数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666.02元,下降16.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767.02元,下降15.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99.00元,下降19.1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各项政策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经费,支出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下乡、出差、调研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查、检查、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799.97元,比上年增加30,802.96元,增长7.7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5,166.80元,印刷费11,750.40元,电费20,000.00元,邮电费17,500.00元,差旅费12,500.00元,会议费20,000.00元,培训费1,000.00元,公务接待费8,018.00元,工会经费58,834.79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729.98元,其他交通费用195,5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资产总额3,009,417.66元,其中,流动资产212,473.83元,固定资产2,796,942.8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133.4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9,41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3,7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4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3,7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11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31013044826233.docx】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宣传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101304484345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