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1011-0001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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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参与县委有关经济社会、党的建设和县委重要政策、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工作部署等文件、文稿起草和修改。
(2)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对本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参与研究制定本县的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对策措施;参与分析研究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提供县委决策参考。
(3)根据县委安排,组织开展专项或专题调研督察,组织编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重大政策的文章或资料。
(4)围绕县委的重点调研课题,组织、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调查研究;调查了解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向县委反映新情况、新经验,并提出相关建议。
(5)负责处理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提出改革方案和措施;协调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研究处理有关部门向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事项及相关请示,向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提出建议;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联系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改革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和咨询;做好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会议组织、简报编印、资料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中共保山市委政策研究室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调查研究工作。一是强化重要文稿撰写,二是抓实调查研究工作,为县委决策提供参考意见,较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按省、市部署,印发了《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2年工作台账》,共确定39项重大改革事项,227项改革内容。截至2022年12月底,287项改革任务中除市级未出台方案无法启动实施的113项外,按省市级部署有序推进的45项,已出台改革方案的50项,正在制定改革方案的19项,方案出台率72%。
3.机关党建工作。一是抓学习促思想政治教育深化,二是抓落实推进支部建设规范化,三是抓作风促党风廉政建设出实效。
4.脱贫攻坚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抓实脱贫攻坚,对建档挂包户和非建档联系户进行深入村组帮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为党委工作部门,内设股室3个:办公室、改革发展股、调研督查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966,701.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4,701.58元,占总收入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0,312.76元,增长31.4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08,312.76元,增长31.3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发放政府绩效考核奖及调整基本工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养老保险缴费等保险缴费增加;选派干部到市驻外机构挂职人员服务保障经费102,862.35元在本年支出;补缴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为昌宁县委组织部慰问因公死亡人员,增加其他收入2,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966,701.58元。其中:基本支出2,801,421.37元,占总支出的94.43%;项目支出165,280.21元,占总支出的5.5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77,925.46元,增长29.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45,032.55元,增长24.16%;项目支出增加132,892.91元,增长410.3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2年发放政府绩效考核奖及调整基本工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养老保险缴费等保险缴费增加;选派干部到市驻外机构挂职人员服务保障经费102,862.35元在本年支出;补缴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01,421.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72,373.21元,占基本支出的91.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9,048.16元,占基本支出的8.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280.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单位往来补助资金2,000.00元 ,用于代昌宁县委组织部慰问因公死亡人员。
2.2020年新增结算补助资金45,328.75元,用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支出。
3.选派干部到市驻外机构挂职人员服务保障经费102,862.35元,用于保山市驻上海挂职人员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等。
4.市级补助深化改革工作经费15,089.11元,用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7,701.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上年相比增加668,925.46元,增长29.23%,主要原因:2022年发放政府绩效考核奖及调整基本工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养老保险缴费等保险缴费增加;选派干部到市驻外机构挂职人员服务保障经费102,862.35元在本年支出;补缴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41,183.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1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707,837.00元、津贴补贴1,019,837.00元、奖金212,418.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05.06元;办公费75,645.91元、电费3,551.95元、邮电费16,800.00元、差旅费71,869.73元、公务接待费1,195.00、工会经费12,62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48.16元、其他交通费用177,092.62元;生活补助13,658.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8,74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4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63,932.00,职业年金缴费2,012.20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2,8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7,77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1024.0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86,749.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943.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748.1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9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支出决算为24,943.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748.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委政研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简化公务接待,市级改革督查未由本单位接待;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下乡次数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790.84元,下降16.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985.84元,下降2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95.00元,2021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委政研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简化公务接待;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下乡次数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县委政研室开展调研督查以及脱贫攻坚三深入任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2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048.16元,比上年减少8,540.60元,下降3.59%,主要原因是县委政研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压缩经费开支,不报销差旅费,水费和乡村振兴局共用一个水表,2022年没有水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2,228.05元、电费3,551.95元、邮电费16,800.00元、公务接待费1,195.00、工会经费12,625.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748.16元、其他交通费用146,100.00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2,80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策研究室部门资产总额2,705,775.88元,其中,流动资产2,047,979.88元,固定资产657,79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4.8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73.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73.1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245.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0.5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