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1011-0001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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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职能职责按照《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9〕12号)、《中共昌宁县委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宁县深化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昌发〔2019〕1号)和《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县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事业编制的批复》(昌机编复〔2020〕11号)执行。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党史和地方志工作指导方针,研究制定昌宁县党史和地方志工作规划及实施办法。征集、研究昌宁县中共党史资料,编纂、出版、发行党史书刊。编辑、出版、发行《中共昌宁县委执政纪要》。编纂昌宁县地方志,整理、编纂、出版发行史料、地情资料、乡土教材。编辑、出版、发行《昌宁年鉴》。指导乡镇和县直部门志书编纂。利用党史征研和地方志编修成果,开展党史和地情资料宣传,为地方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和服务。审查验收部门(专业)志、乡镇村志。负责党史、地方志撰稿人业务培训。承办市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交办事项。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实现三个突破。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中实现3个突破:《昌宁年鉴(2021)》获评云南省三等年鉴;昌宁第一本乡镇志《珠街彝族乡志》出版;第一次争取到位省级革命遗址保护项目资金50万元,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年度争取资金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股、史志股,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393,620.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3,620.5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8,638.95元,增长30.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9,114.26元,增长33.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人员增加1人,且补发2021年政府性绩效资金、补缴历年社保缴费导致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0,475.31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审计局拨入志书编纂经费纳入专项往来核算,导致本年度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当年未收到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导致本年度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475.3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457,484.47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769.78元,占总支出的81.91%;项目支出263,714.69元,占总支出的18.0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84,603.04元,增长35.8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1,130.13元,增长46.90%;项目支出增加3,472.91元,增长1.3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人员增加1人,且补发2021年度政府性绩效资金、补缴历年社保缴费导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93,769.7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2,346.77元,占基本支出的92.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423.01元,占基本支出的7.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3,714.6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
1.《昌宁年鉴、中共昌宁县委执政纪要》编纂出版经费支出149,900.00元。
2.昌宁县委史志办档案室维护专项经费支出40,320.00元。
3.中央就业补助资金(公益岗)支出9,630.80元。
4.党史地方志办公室笔记本电脑采购、残疾人保障金缴纳等工作经费支出63,863.8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3,620.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2%。与上年相比增加329,399.15元,增长30.95%,主要原因本年度较上年人员增加1人,且补发2021年度政府性绩效资金、补缴历年社保缴费导致支出较上年增加30.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0,40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11%。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绩效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905.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6%。主要用于离退休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社会保障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311.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等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0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0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5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逐年压缩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55.00元,增长77.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55.00元,增长77.0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史志馆建设等重大项目的督察检查和对重大工作的指导培训增加了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主管部门对史志馆建设等重大项目的督察检查和对重大工作的指导培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423.01元,比上年增加9,972.99元,增长12.24%,主要原因是2022年较上年增加人员1人,本年度其他交通费和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等支出较上年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495.00元、水费500.00元、电费782.25元、差旅费2,500.00元、公务接待费1,505.00元、劳务费6,726.76元、工会经费4,514.00元、其他交通费用63,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部门资产总额1,132,944.72元,其中,流动资产1,007,784.72元,固定资产125,1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783.5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5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52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84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31012080958823.doc】
附件【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党史地方志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10120758497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