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1010-00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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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依法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2.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依法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6.完成市人大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依法履职、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为主线,依法履职勇担当、奋楫争先开新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迈出了昌宁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步伐。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1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28项,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32项,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83项,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23次,有效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实现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促进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新要求,党的领导坚定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坚定不移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政治站位实现新提高、政治担当展现新作为、政治意图符合新需求。二是持续拓展“三个监督”新实践,依法履职有力有效。紧扣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聚焦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所愿,打好监督“组合拳”,在全省率先实施“十步监督工作法”,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以高质效监督助推全县高质量跨越发展。坚持发展为要,实施正确监督;坚持人民至上,实施有效监督;坚持于法有据,实施依法监督。三是准确把握“三个优势”新内涵,代表作用聚心聚力。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立足代表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的优势,紧紧依靠代表、服务代表、引领代表,不断搭建载体平台,健全工作机制,代表履职更接地气、更贴民心、更具实效,充分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和生机活力。坚持载体建设下沉一线、坚持代表履职服务一线、坚持议案建议督办一线。四是坚决锚定“四个机关”新定位,自身建设从严从实。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脉搏,持之以恒推动自身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自身建设的新成效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化党建引领,增强履职活力;促进工作规范,提升履职能力;注重上下联动,凝聚履职合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共设置8个正科级内设机构(专门委员会6个、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2个)。分别是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城市建设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10,606,926.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68,403.95元,占总收入的99.6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8,522.06元,占总收入的0.3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29,884.24元,增长49.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690,362.18元,增长53.6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160,477.94元,下降80.6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2022年度提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月基础绩效奖,调整工资标准后相应连带支出增加;在2022年度缴纳上年度欠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本单位2022年退休4人职业年金增加。二是公用经费增加。本年度涉及县乡两级人大换届,换届工作经费和人代会会议费相应增加。三是其他收入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市人大代表通讯和交通补助由市人大直接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10,682,403.95元。其中:基本支出9,857,682.75元,占总支出的92.28%;项目支出824,721.20元,占总支出的7.7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641,796.18元,增长51.7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45,747.98元,增长46.87%;项目支出增加496,048.20元,增长150.9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提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补发上年10-12月份增加部分;增加月基础绩效奖同时补发上年7-12月份增加部分;调整工资标准后相应连带支出增加,在2022年度缴纳上年欠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本单位2022年退休4人职业年金增加。二是2022年度涉及县乡两级人大换届,增加换届工作经费。三是调研调查及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次数增加。四是本单位2022年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公用经费增加。五是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等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57,682.7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921,891.34元,占基本支出的80.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35,791.41元,占基本支出的19.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4,721.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96,048.20元元,增长150.92%,主要原因是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公务用车购置等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人大换届前期经费补助项目161,981.20元。依法选举产生县级人大代表210名、乡镇人大代表821名,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2名、县级新一届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领导人员40名,乡镇人大和政府领导人员182名。
2.人大机关履职能力提升项目170,640.00元。用于人大机关购置8平方米室外D3全彩显示屏1块,购买打印机1台;制作12.6米宣传栏,完成昌宁县人大常委会发展历程简介10米,安装主题词45个,制作廉政文化建设展板4块,制作制度牌、去向牌各7块。
3.人大机关公务用车购置项目250,000.00元。用于购置公务用车1辆,车辆类型为中大型SUV,排量3.0T。
4.人大代表阵地建设补助项目30,000.00元。用于勐统镇人大代表阵地建设支出。
5.市人大代表通讯和交通补助项目84,000.00元。用于发放35名市四届人大代表通讯和交通补助,确保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各项工作。
6.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目120,000.00元。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相关支出。资金总额200,000.00元,已使用120,000.00元,结转资金80,000.00元。勐统镇100,000.00元、鸡飞镇20,000.00元,两个乡镇均已按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实施完成; 未到位资金为田园镇、漭水镇、柯街镇、卡斯镇4个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站和联络室提升改造各20,000.00元,合计80,000.00元,4个乡镇项目均已实施结束,资金未在当年拨付。
7.中央就业补助项目8,100.00元。用于发放公益岗位人员工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68,403.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3%。与上年相比增加3,648,236.18元,增长52.72%,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2022年度提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月基础绩效奖,调整工资标准后相应连带支出增加;在2022年度缴纳上年欠缴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本单位2022年退休4人职业年金增加。二是公用经费增加。本年度涉及县乡两级人大换届,换届费和人代会会议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02,592.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0%。主要用于2010101行政运行7,704,175.36元、2010104人大会议644,781.20元、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120,000.00元、2010108代表工作133,636.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85,31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1%。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24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7,862.08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6,952.26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8,1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0,497.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346,693.85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33,803.2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5,280.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346,8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4.5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6,324.1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2.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156.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2.6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1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000.00元,支出决算为465,280.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1.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346,800.00元,年初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6,324.1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1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400,077.68元,增长613.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346,800.00元,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2,297.68元,增长9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980.00元,增长8.7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购公务用车一辆346,800.00元,2022年支付上年度公务用车维修费以及2022年度视察、调查、调研、执法检查工作量加大。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批次人次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因单位现有公务用车车况差,设备老化,难以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经昌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研究,根据云公车办函〔2022〕100号批复新购置公车一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人大视察、调查、调研、执法检查、脱贫攻坚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人大以及友邻县市到本县调研、视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5,791.41元,比上年增加771,335.23元,增长66.2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本年度涉及县乡两级人大换届,换届工作经费和人代会会议费相应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办公、代表视察、调查、调研、车辆运行、公务接待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3,803,214.05元,其中,流动资产187,966.03元,固定资产3,615,248.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4,110.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9,9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46,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8,994.8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3,81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179.8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88,994.88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10101111
附件【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20231010035149989.doc】
附件【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31010035201018[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