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31010-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3-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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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负责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预决算公开。拟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4.承担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根据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管理彩票资金。
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县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编制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
8.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0.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11.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
13.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维护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支持力度。加强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
14.贯彻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办法。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筑牢“稳”的基础,财政运行在合理区间。围绕稳住经济发展大盘,着力发挥财政“压舱石”作用,为推动全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基础环境。一是厚植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坚持系统性发力,做到有效市场和有为财政相结合。落实好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执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制度性减税政策,促进企业降负增效、激发市场活力。二是稳步推进税收精诚共治。强化财税联动部门互动,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合理确定征管目标、抓实重点税源监测,坚持相机调控、熨平收入短期波动,夯实收入平稳增长基础。
2.种好“责任田”,强化重点支出运行管理。坚持用心、用情掌管好“政府账本”,算好财力账、支出账和平衡账,保证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在财政紧平衡的状态下满足人民更高标准、更多元化的公共服务需求。一是倾力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二是竭力管好用好直达资金。全覆盖、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确保直达资金投向准、落地快、效果好。三是着力健全高质量民生保障机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公共财政职能,全力支持解决好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稳岗就业、惠民惠农等工作。
3.监测“全覆盖”,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效能。一是实现“数字财政”系统全面上线。在预算管理改革牵引下,预算编制、会计核算、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一卡通”惠民惠农、政府采购、财政供养人员信息、乡镇财政基本信息等财政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所有预算单位用户在“同一平台、同一标准、同一规范”下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实现贯通中央、省、市、县、乡镇五级的财政资金全流程追踪,为财政管理装上“智慧大脑”。二是硬化预算约束和规范预算管理行为。全面实施指标核算管理,将会计复式记账法嵌入预算管理各个环节,对预算管理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追踪与控制,实现“顺向可控、逆向可溯”的预算管理体系。形成财政支出总额控制、支出预算余额控制指标余额、指标余额控制资金支付的控制机制,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三是建立库款运行动态监测机制。健全完善库款余额日报制度,实时跟踪掌握库款收支动态,结合月度预算收支计划、政府性债务化解需求等情况,分析国库库款流量,科学预测库款流入、流出额度,健全用款计划审批和大额用款调节机制,提高对库款运行的整体把控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行财股、社会保障股、农业农村股、金融股、会计股、监督评价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我部门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昌宁县财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财政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昌宁县财政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958,748.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58,748.0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99,963.29元,增长12.4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99,963.29元,增长12.42%;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干部职工正常晋级晋档工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重新核定基数缴费增加及退休职工死亡1人,抚恤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958,748.02元。其中:基本支出8,476,688.07元,占总支出的85.12%;项目支出1,482,059.95元,占总支出的14.8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26,963.79元,增长7.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41,808.66元,增长17.16%;项目支出减少514,844.87元,下降25.78%;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本年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干部职工正常晋级晋档工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重新核定基数缴费增加及退休职工死亡1人,抚恤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财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476,688.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94,429.31元,占基本支出的88.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2,258.76元,占基本支出的11.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财政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2,059.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财政业务一体化补助资金项目1,160,509.45元;政采云政府采购系统运维补助经费项目100,000.00元;财政干部及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补助资金项目115,502.50元;绩效评价中介服务费补助资金项目100,0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6,048.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58,748.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26,963.79元,增长7.87%,主要原因为年内干部职工正常晋级晋档工资增加、社会保障缴费重新核定基数缴费增加及退休职工死亡1人,抚恤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45,32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79%。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机关公用经费、遗属补助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9,750.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4%。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人员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7,62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0%。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04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支农管理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5,175.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2,126.97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0.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3,04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9.0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3,0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5,175.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2,126.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3,0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修理次数比上年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本年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比上年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2,644.09元,下降18.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900.09元,下降6.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744.00元,下降26.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修理次数比上年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减少;本年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比上年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开展财政工作及挂钩扶贫工作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工作指导、检查督查考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2,258.76元,比上年增加22,891.86元,增长2.39%,主要原因是本年劳务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3,419.00元、水费13,512.50元、电费17,714.69元、劳务费370,877.60元、工会经费51,45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2,126.97元、其他交通费391,9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6,268,710.45元,其中,流动资产472,071.41元,固定资产5,796,639.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4,010.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7,082.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72项,账面原值452,13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11.45平方米,账面原值829,867.8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327.45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598.9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898.9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3,598.97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