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2-1028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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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大田坝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大田坝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二是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三是执行国家财政工作政策和法规,组织好财政收入,管理好财政支出;四是切实加强对土地的使用管理,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全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五是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的合法财产和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及其他权利;六是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七是负责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八是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镇党委、政府统一设置4个党政机构,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培训教育、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国土资源管理、乡村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信访工作等职责。
镇人大、纪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不设政协机构,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兼政协联络组组长。根据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按照服务平台的框架在党政办公室设置“为民服务中心”,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事项集中到“为民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和“窗口式”办公,推行办事代理制,方便群众办事。
坚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管理性职能收归政府,公益性职能进一步强化,经营服务推向市场的要求,从加强、完善农业和农村社会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设置6个股所级事业单位,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林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本届政府任期划上了圆满句号,在镇第二届人民政府的收官之年,我们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经济整体实力稳中有升
始终坚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把“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为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2021年,全镇农村社会总产值达到10.77亿元,同比增长10.3%,其中农业总产值5.26亿元,同比增长12%;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5.9亿元,同比增长13%;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264元,同比增长12%;农商行存贷款余额分别达2.65亿元和1.48亿元,分别增长6.4%和15.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3万元。
2.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2021年,全镇种植粮食4.27万亩,实现产量1559万公斤;种植烤烟4300亩,完成产量12000担,实现产值1852.76万元,实现税收407.61万元;种植香料烟2700亩,完成产量4350担,实现产值546.2万元,实现税收120.18万元;泡核桃面积达14.7万亩,实现产量8683吨,产值11255万元;茶叶种植面积达到1.76万亩,实现产量113万公斤,实现产值4578.80万元。2021年新植蚕桑120亩,交售蚕茧5.02万公斤,实现产值237.5万元;肉牛存栏1.1万头,出栏0.33万头;生猪存栏4.58万头,出栏5.47万头;羊存栏1.55万只,出栏1.29万只;家禽存栏7.62万羽,出栏12.11万羽;肉类总产5755吨,禽蛋总产128吨。二三产业逐步壮大,一品茗、昌宁山泉等企业运转良好,三道桥、天堂山旅游运营进入常态。完成招商引资2.86亿元,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规模以下工业经济总产值1.72亿元。完成新增私营企业注册10户,同比增长100%。
3.项目建设推进有力
坚持以项目带动发展,不断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19件,累计完成投资3896.5万元。其中,投资600万元完成华严村蚕桑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645万元完成大田坝社区、清河村、新寨村肉牛养殖场、湾岗村土鸡养殖合作社、文沧村商贸物流冷库等项目,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发展基础。投资640万元完成文沧德斯立、华严花斑竹等11.3公里的道路建设,群众出行更加便利。建设完成文沧村樱花小道、长田河桥、大田坝社区垃圾焚烧炉、新寨村蔬菜种植合作社项目。清河村回头湾、湾岗村纸厂洼子公益性公墓、亮洞水库水源地保护项目、新寨、清河85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一批民生项目扎实推进,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完成社会投资项目入库10个2.4亿元,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11亿元,增长40.67%。
4.社会事业持续增进
牢牢抓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完成2700户“两不愁三保障”对象“回头看”工作。抓实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适时开展“三类对象”动态管理,年度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后,全镇在库脱贫户2523户10432人,在库“三类监测对象”252户810人,分别为:已标注风险消除“对象”91户295人、未标注风险消除“对象”161户515人。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狠抓教师专业素质,做实教学常规、夯实教学基础,湾岗九年制学校九年级水平测试位列全县第三,全镇25名教师荣获市、县优秀教师表彰。医疗保障不断提升,2021年医疗保险共参保22789人,参保率107.92%,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社会保障全面落实,全镇共有农村低保690户1118人,城镇低保8户8人,全年共发放低保金389.98万元,其中农村低保资金383.40万元,城镇低保资金6.58万元;有特困分散供养对象77户81人,全年共发放特困分散供养资金85.60万元,入住昌宁县中心敬老院集中供养9人;有80岁及以上高龄老人681人,全年共发放高龄补助和长寿补助40.22万元;年内救助困难群众130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3.85万元;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7.23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71人,发放资金22.8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7人,发放资金4.3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98.82%。殡葬改革有力推进,2021年死亡人员火化率、政策内入公墓率均达100%。
5.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对澜沧江(大田坝段)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取缔河道非法采砂点5个、整治农业面源污染及其它污染源36个,整治工作持续推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森林覆盖率达76.85%,“林长制”工作全面启动。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2个信访问题及市委生态环保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压实整改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完成了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厕所革命”,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完成100户以上自然村公厕3座,完成镇郊结合部公厕改造6座,完成农村户厕改造600座,极大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进一步完善6库5塘坝11条河流“一河一策”工作手册,严格落实镇级、村级河长责任,持续抓好河长巡河,巡河率达100%。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调整充实应急消防队伍,落实防火责任,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共查处违规用火18人次,年内我镇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事故。
6.社会治理效果明显
持续推进“雪亮工程”,大幅度提高社会面治安防控网建设水平,安装视频监控148个;持续深化反恐怖反渗透反颠覆反邪教斗争,大力打击电话网络诈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14起,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夺取全面胜利。全面开展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年内共排查稳控矛盾纠纷79起,成功化解45起,其余34起已落实包保责任人和稳控措施;强化命案防控措施落实,我镇实现连续六年无命案发生,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把整改工作引向深入,累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7次,对发现的128个问题现场交办整改,整改率达100%,年内无安全事件和事故发生。
7.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力
持续做好人员排查管控工作不放松,加大对入大、返乡人员的摸排力度,共排查4925人次。加强重点场所管控,严格执行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保持卫生干净整洁,开展重点场所集中检查9次。抓实通道管理,设置大田坝集中健康检测点1个,乡村便道检测点9个,查验人员8374人次。推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压实网格管理责任,设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142个,三级网格342个,四级网格785个,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作用,精准排查,严格管控,全年实行居家隔离459人次。开展全员疫苗接种工作。通过开展免费专车接送疫苗接种、疫苗接种服务上门等便民措施,年内累计开展疫苗接种34367剂次,做到疫苗接种“应接尽接”。严格活动管控,坚持严控会议规模,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快办及报审”。做好应急准备工作,高位推动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共完成核酸采样16840人。强化镇级集中隔离点建设,设立镇级集中隔离点1个,同时与镇内的4家酒店宾馆签订了应急协议。强化物资储备,物资储备能满足60天的防疫物资防控要求。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年内累计开展集中宣传5次,村(社区)宣传30次,村民小组宣传147次,发放宣传单2820份,粘贴宣传标语60条。
8.政府建设更加规范高效
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政府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廉洁政府”建设,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持续改善便民服务,实施“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整合提升,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兜牢“三保”基本保障,把每一笔钱都用在刀刃上。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大田坝宣传等媒体矩阵,广泛宣传政府服务改革相关政策和措施,完善政务信息主动公开等工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依法行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8件,办结答复率100%。持续进行“四风”整治,开展多种形式的纪律教育活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努力建设廉洁自律、风清气正的政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大田坝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大田坝镇人民政府;
2.大田坝镇财政所;
3.大田坝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大田坝镇林业服务中心;
5.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大田坝镇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4.0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大田坝镇2021年度收入合计23753372.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29884.83元,占总收入的98.2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23,488.00元,占总收入的1.78%。与上年18749571.98元对比增加5003800.85元,增长26.69%,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沪滇协作蚕桑示范园建设项目补助资金60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大田坝镇2021年度支出合计24860526.12元。其中:基本支出11776125.20元,占总支出的47.37%;项目支出13084400.92元,占总支出的52.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7690266.36元对比增加7170259.76元,增长40.53%,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沪滇协作蚕桑示范园建设项目补助资金6000000.00元,增加沪滇协作清河村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大田坝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76125.20元。与上年12303574.73元对比减少527447.53元,下降4.29%,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缩减日常开支。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19773.90元,占基本支出的84.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56351.30元,占基本支出的15.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大田坝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084400.92元。与上年5386691.63元对比增加7697709.29元,增长142.9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沪滇协作蚕桑示范园建设项目补助资金6000000.00元,增加沪滇协作清河村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
具体项目为:沪滇协作蚕桑示范园建设项目补助资金6000000.00元,沪滇协作清河村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社会足球场专项资金190000.00元,死亡抚恤资金77300.00元,伤残抚恤资金88000.00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390225.09元,其他优抚对象补助资金762980.77元,临时救助资金238500.00元,疫情防控资金252105.00元,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650815.00元,中央动物防疫补助资金68632.00元,“厕所革命”补助资金308298.55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39937.50元,晾晒烟种植产业补助资金150000.00元,2021年烤烟种植项目资金474000.00元,香料烟种植项目资金200000.00元,创业致富带头人补助资金54000.00元,雨露计划补助资金876000.00元,华严为民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186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大田坝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29620.6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6%。与上年17664266.36元对比增加6465354.26元,增长36.6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沪滇协作蚕桑示范园建设项目补助资金6000000.00元,增加沪滇协作清河村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5794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5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日常办公经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94912.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9495.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民政优抚救助资金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957288.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相关支出以及相关卫生健康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9331168.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7%。主要用于涉农扶贫项目资金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2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支出。
7.节能环保(类)支出6508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主要用于林业项目资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大田坝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1971.55元,完成预算的107.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975.55元,完成预算的118.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0996.00元,完成预算的101.1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精,导致“三公”经费支出数大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3,103.12元,下降7.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227.12元,下降12.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76.00元,下降3.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控制支出,保证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逐年递减。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975.55元,占43.82%;公务接待费支出90996.00元,占56.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975.5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975.5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工作开展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099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09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大田坝镇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9694.21元,与上年1453272.81元对比增加256421.40元,增长17.64%。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会议费77684.5元,培训费16386.00元,劳务费1126857.40元,工会经费109816.08元,水费18207.00元,电费36637.22元,邮电费23183.91元,差旅费39775.00元,维修(护)费2356.00元,公务接待费90996.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0975.55元,其他交通费285850.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大田坝镇资产总额12385797.18元,其中,流动资产3733197.92元,固定资产8646399.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62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固定资产增加195685.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出租房屋0平方米。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385797.18 | 3733197.92 | 8646399.26 | 6630492.78 | 936181.29 | 1079725.19 | 62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9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59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