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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2-102701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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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这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全面落实全县用水总量控制;负责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及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负责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批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贯彻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指导城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编制市水资源公报;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监控能力建设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以落实“三条红线”控制目标为重点,严格节约用水管理、取用水监管、水资源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水资源管理工作任务。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为中心,紧紧围绕国务院、省、市相关要求,通过了最严格水资源考核,昌宁县2021年度用水总量为1.8832亿m³,考核水功能区9个,达标率100%严格实施取水许可制度,2021年新办取水许可证121个,注销2个,延续4个;按标准足额征收水资源费,2021年共收缴水资源费180万元;对全县小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进行监管;全面完成了取水口专项整治行动,完成116个取水口专项整治;完成了两大水系修复攻坚战相关工作;开展了昌宁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开展了“十四五”节水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完成了《昌宁县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昌宁县干热河谷水资源保障规划》,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299262.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262.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5629.59元,下降27.87%,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289611.04元与上年399027.97元对比减少109416.93元(基本工资减少19956.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550.00元、奖金增加1489.00元、绩效工资减少102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33460.48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26558.4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5099.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减少2254.40元、其他社会经保障缴费增加252.8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651.00元与上年15863.66元对比减少6212.66元(办公费减少2814.54元、印刷费减少1394.00元、物业管理费减少360.00元、差旅费减少1960.00元、工会经费增加315.8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299262.04元。其中:基本支出299262.04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减少109411.17元,下降26.77%(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减少109416.93元,商品服务支出增加5.76元);项目支出减少6218.42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商品服务支出减少6218.4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9262.0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411.17元,下降26.77%,主要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289611.04元与上年399027.97元对比减少109416.93元(基本工资减少19956.00元;津贴补贴减少13550.00元,奖金增加1489.00元;绩效工资减少1028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33460.48元,职业年金缴费减少26558.43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5099.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2254.4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252.8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651.00元与上年9645.24元对比增加5.76元(办公费减少539.06元;印刷费减少1394.00元;差旅费增加1622.94元;工会经费增加315.88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78%,年人均104184.8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22%,年人均2518.3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218.42元,下降100.00%(商品服务支出减少6218.42元(办公费减少2275.48元、物业管理费减少360.00元、差旅费减少3582.94元),主要原因:2021年中心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262.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5629.59元,下降27.87%,主要原因分析:

1.2021年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89611.04元比上年399027.97元减少109416.93元;

2.商品服务支出9651元比上年9645.24元增加5.76元。

3.项目支出0元比上年减少6218.42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减少6218.4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2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8%。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290.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524.3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166.0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5735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9%。主要用于2021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支出288744.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252.20元;商品服务支出9651.00元(其中:办公费405.12元;差旅费3240.00元;工会经费6005.88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均为0.00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决算数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决算数0.00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中心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未发生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未发生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资产总额153.18元。其中:流动资产153.18元,固定资产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57元(流动资产增加17.57元,为税务返个税代征手续费),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3.18

153.1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为县水务局下属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独立资产。办公场所在水务局办公楼内;办公设备为县水务局购买未进行资产划拨,不填报资产系统。资产总额153.18元,为税务返回个人所得税代征手续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33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