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2-102501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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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翁堵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昌宁县翁堵镇各个机构职能如下:
党政办公室(中国共产党翁堵镇委员会党校):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宣传、文秘、督查、电子政务、保密、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党员教育培训、应急管理、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政协联络组、人民武装、工会、共青团、妇联的日常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规划、自然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农村公路管理、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实施、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招商引资、搬迁安置、统计、农民负担监督、审计等职责。
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和旅游、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职责。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职责。
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扶贫开发项目及资金管理。负责精准扶贫相关工作。做好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等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渔业、畜牧业、农村能源等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农机安全、农业产业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管理、水利事务等服务性工作。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实用技术培训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村镇规划、村容村貌、道路交通建设、生态建设、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退役军人事务、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林业服务中心:承办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森林和草原防火,森林、草原和湿地保护,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森林、草原产业管理发展等服务性工作。
综合执法中心:代表镇人民政府或根据授权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本中心职责与中央和省、市综合执法机构改革相关规定冲突的,以上级意见为准,待中央和省、市统一明确政策意见后逐步加以规范。
翁堵镇财政所:承担镇财政预决算编制、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财政资金监管、国有(集体)资产管理、组织财政收入入库管理、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监管等职责。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第一,综合实力稳中有升,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镇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3.52亿元,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13200.00元,同比增长10%;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50000.00元,为年初预算的107.4%;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达1.56亿元和1.38亿元。产业发展动力不减。完成39座老烤房修缮加固、立木山荒田山烟区管网修复、烟区道路修复、1244亩高标准农田建设、16.2公里灌溉沟渠修缮,产业基础更加夯实。完成 2500亩低产茶园改造,3500亩标准化茶园建设,大小春粮食播种1.96万亩,蔬菜6660亩,中药材1183亩,完成干茶总产385万公斤、烤烟收购1.25万担,生态农业扶贫示范园、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型食用油加工厂建成使用,产业效益持续增长。项目带动成效显著。争取各类项目资金28943000.00元,基层就业和社保中心补短板、华漕镇对口支援昌宁县翁堵镇阳旺田村功能提升建设、2021年抗旱饮水工程建设、阳旺田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顺利完成,翁堵镇河道治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22.9公里30户以上自然村道路建设、翁堵镇敬老院提升建设等项目全力推进。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31亿元,同比增长32.4%。
第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乡村振兴有力推进。实践“村集体+企业”村企共建模式,撬动乡村发展质变,建成1000亩有机茶园基地,遐迩茶厂等龙头企业带动效应逐步增强。全镇7个村(社区)村集体收入均达到100000.00元以上,其中,300000.00元以上村2个。高标准完成大明湖乡村旅游项目规划、明山村和翁堵社区下依寨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乡村振兴起步向前。脱贫成效持续巩固。认真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投入扶贫资金50803800.00元,完成4户危房户整改、光山村民小组饮水管道提升改造。开展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目前系统内共有169户,已消除风险81户294人,未消除风险88户226人。32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有产业发展条件的脱贫户1956户,开展劳动技能培训44场次覆盖1842人次,动员脱贫人口外出务工2877人,新培养创业致富带头人5人。生态保护不断加强。扎实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市委第六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全面落实河长制,开展“清河行动”24次。完成退耕还林整改6300亩,抚育澳洲坚果2000亩,义务植树7万余株,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00亩,核查违法图斑111个(点),查处林业违法案件5起,完成森林火灾风险评估调查,年度森林防灭火工作被评为优秀,翁堵社区被评为省级森林乡村。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开展农村户外“假乱俗”广告乱象清理整治,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完成无害化卫生公厕改建1座,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450座,新(改)建公共感应式洗手设施9座,成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并顺利通过县级复审。
第三,综合治理不断增强,疫情防控成效显著。持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实施网格化精准管理,深化重点人员和重点场所排查防控,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封闭管理等应急演练3场次,辖区群众接种新冠疫苗20626剂次,有效巩固了全镇人员“零感染”、疫情“零输入”、病例“零发生”的阶段性防控成果。平安基石更加牢固。深入推进矛盾化解、扫黑除恶、反邪教、禁毒、防范电信诈骗和平安建设工作,严防发生涉枪、涉毒、涉赌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查处行政案件47起,破获刑事案件8起,开展尿液突击检测408人次,开展毛发检测33人次,有效维护了翁堵的和谐稳定。倾心化解信访矛盾,重视初访、细查重访,建立台账,逐一核实、逐一销号,信访秩序得到有效净化,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6件,办结率100%。2021年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阳旺田村、扁里村成功创建市级无传销社区。文明素养整体提升。启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提升改造项目,推动7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评选“十星级文明户”350户;明山村、立木山村创建为省级文明村;镇人民政府、立桂村、翁兴村创建为县级文明村镇;7户家庭入选昌宁县文明家庭。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成立8支志愿服务队伍,开展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380余次,参加志愿服务人数达1.1万余人次。
第四,共建共享新现成效,群众生活持续改善。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投资1100000.00元完成中心完小提升改造以及明山、扁里、立桂、翁兴完小食堂改造,办学条件得到大幅改善。发放营养餐补助、“雨露计划”等各类奖补资金2166300.00元,惠及学生4018人次,学生权益保障到位。教学成效稳中有升,中、小学巩固入学率均达100%。医疗水平不断提高。完成发热哨点诊室建设和慢病管理中心化验室改建提升,村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医生配备全面达标,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创建通过市级评审。三类人员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脱贫人口医疗费报销率达90%以上。持续落实大病、重病人群的追踪以及儿童预防接种等工作。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9.2%和99.25%。全年发放农村低保、优抚定补、临时救助等民生保障资金8681400.00元。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申报外出务工奖补676人647500.00元,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武装、应急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扎实推进。统计、供销、档案、侨务、科协、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工青妇、邮政、文化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第五,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依法行政推进有力。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26件。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入开展党史主题教育,高位推进“作风之问、发展之变”大讨论活动和怕、拖、推、散、浮、庸等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干部作风不断改善。扎实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全面深化保山“3·29”专案以案促改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翁堵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昌宁县翁堵镇民政办纳入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核算。分别是:
1.昌宁县翁堵镇人民政府
2.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
3.昌宁县翁堵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昌宁县翁堵镇林业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翁堵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1,675,875.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75,875.89元,占总收入的98.6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38%。与2020年19321325.42元相比,增加2354550.47元,增加12.1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51395.1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96844.67元,其他收入增加3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增加37776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2,889,470.16元。其中:基本支出9,702,188.48元,占总支出的42.39%;项目支出13,187,281.68元,占总支出的57.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20年17459005.62元对比增加5430464.54元,增加31.10%。主要原因是:扶贫资金增加37776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02,188.48元。与上年10136224.62元对比减少434036.14元,下降4.2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厉行节约降低办公成本。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122,359.50元,占基本支出的83.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79,828.98元,占基本支出的16.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187,281.68元。与上年7322781.00元对比增加5864500.68元,增长80.09%,主要原因是项目相较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全省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省级对保山市补助经费50000.00元,昌宁县翁堵镇2021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市级补助资金50000.00元,2020年度党建(信息平台)助理员考核绩效专项资金23000.00元,2020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绩效专项资金247000.00元,昌宁县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经费补助150000.00元,公共安全免费开放专项资金7000.00元,科普活动免费开放专项资金5403.00元,翁堵镇文化和旅游免费开放专项资金9641.76元,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定期生活补助资金2620.00元,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岗位补贴补助资金9240.00元,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补助资金5857.00元,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13643.52元,养老服务民政事业专项资金300000.00元,全员核酸检测实战演练乡镇经费230000.00元,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助资金20000.00元,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51795.00元,2021年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管护补助资金175085.00元,2021年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28205.00元,国有土地使用收入专项资金404364.59元,收回2020年年初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1802601.84元,2019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49220.00元,2020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非贫困县)资金1280.00元,2020年第二批中央“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159880.45元,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9655.00元,昌宁县翁堵镇2021年烤烟种植项目补助资金494000元,翁堵镇阳旺田村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00元,翁堵镇2021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补助资金55000.00元,昌宁县翁堵镇翁堵社区岩子脚管梁寨片区以工代赈示范工程补助资金5000000.00元,翁堵镇2021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404500.00元,翁堵镇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元,2021年第一书记工作队员补助经费30000.00元,翁堵镇抱团购置昌宁茶产业主题街区项目补助资金500000.00元,昌宁县翁堵大明湖环湖健身步道专项资金200000.00元,2020年市级专项彩票公益翁堵镇阳旺田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100000.00元,人社局翁堵镇2021年基层保障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款300000.00元,地方公路管理段2018年省补养护资金43642.00元,地方公路管理段2018年养护机制运行综合考核奖16050.00元,组织部2019年村(社区)党建工作经费13115.00元,伤残抚恤补助资金80590.30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63958.44元,其他优抚支出438414.00元,临时救助资金162519.7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09,696.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42%。与上年15604065.92元对比增加4405630.81元,增长28.23%,主要原因是项目相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75,469.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8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7475640.25元,公用经费1579828.98元,项目支出52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公共安全项目支出7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40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科学技术项目支出5403.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64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项目支出9641.76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1,020.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5%。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人员经费234177.0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项目支出1276843.0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2,542.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卫生健康人员经费412542.21元,卫生健康项目支出25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55,08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7%。主要用于节能环保项目支出455085。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7,783,53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0%。主要用于农林水项目支出7783535.45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2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2,594.60元,完成预算的87.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7,907.00元,完成预算的106.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687.60元,完成预算的66.6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节省“三公”经费的开支。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67,367.18元,增长49.8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3,905.58元,增长7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3,461.60元,增长21.9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老旧,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上级督查、调研增多,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增加,但我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按标准安排住宿和用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提前审批制度,节省“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907.00元,占63.13%;公务接待费支出74,687.60元,占36.8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907.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907.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政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4,687.6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4,687.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考核工作,上级单位督查工作,上级单位调研乡镇内项目工程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5,247.78元,与上年1120513.29元对比增加404734.49元,增长36.1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老旧,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上级督查、调研增多,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增加,但我镇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严格按标准安排住宿和用餐,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提前审批制度,节省“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翁堵镇部门资产总额366222307.08元,其中,流动资产6177697.13元,固定资产2715779.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357328830.6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2140350.57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4081956.5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6794.65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66222307.08 | 6177697.13 | 2715779.35 | 2024592.15 | 178823.14 | 0 | 512364.06 | 0 | 0 | 0 | 357328830.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 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