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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2-1020020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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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县级扶贫政策、办法、制度和措施并督促落实;牵头做好贫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开发工作实绩考核;对贫困乡(镇)脱贫出列初审、贫困村(社区)脱贫出列审核、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备案。

3.负责指导乡(镇)扶贫开发工作;指导乡(镇)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4.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动态管理、统计和监测、分析、成果总结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

5.负责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

6.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内外扶贫机构、社会团体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7.负责指导少数民族地区、重点地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加快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

8.负责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协调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省市驻昌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做好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9.做好沪滇扶贫协作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有关乡镇、部门对口帮扶合作。

10.负责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扶持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11.履行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全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昌宁县脱贫攻坚考核评价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指导、服务工作;配合昌宁县乡村振兴局做好上级对昌宁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巡视、巡查、督查、检查、考核、评估、调研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配合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有关股室做好扶贫项目规划指导、编制、评审;扶贫项目督查、抽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建档立卡信息数据管理;贫困退出考核评估;承担全县扶贫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紧紧围绕国务院扶贫办关于“5年过渡期”的安排部署,以巩固脱贫成果为主线,保持攻坚态势,高位推动各项工作,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是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建立健全救助平台、产业帮扶全覆盖机制、壮大村集体经济帮扶机制、扶志扶智机制“一平台、三机制”,重点实施好“八项工程”,进一步强化监测措施,抓实乡村特色产业帮扶、稳定就业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和生态经济发展,持续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确保年末实现脱贫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脱贫人口巩固率达到98%以上,创建美好生活示范村10个、集体经济先行示范村10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75,193,773.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193,773.4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33,533,095.48元对比增加41,660,677.99元,增长124.24%,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收入,2021年增加偿还浦发国开项目2021年2季度贷款本金5000万元、偿还浦发项目2021年2季度利息7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76,035,567.57元。其中:基本支出2,047,757.64元,占总支出的2.69%;项目支出73,987,809.93元,占总支出的97.3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1,686,878.16元对比增加44,348,689.41元,增长139.96%,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支出,2021年增加偿还浦发国开项目2021年2季度贷款本金5000万元、偿还浦发项目2021年2季度利息7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47,757.64元。与上年2,392,240.53元对比减少344,482.89元,下降14.4%,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本年退休1人,工资支出减少,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经费支出大幅减少。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09,459.95元,占基本支出的88.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38,297.69元,占基本支出的11.6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987,809.93元。与上年29,294,637.63元对比增加44,693,172.30元,增长152.56%,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资金支出,2021年增加偿还浦发国开项目2021年2季度贷款本金5000万元、偿还浦发项目2021年2季度利息700万元,因历年无此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度项目资金73,987,809.93元,主要涉及8个科目: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脱贫攻坚普查项目)11,843.60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600,000.00元(其中:偿还浦发国开项目贷款本金39,500,000.00元、偿还贷款利息1,100,000.00元);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798,641.61元(其中:防贫保险保费县级补贴919,883.12元、县指挥部工作经费878,758.49元);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小额贷款贴息项目)92,600.00元;2130505生产发展(小额贷款贴息项目)237,800.00元;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2,734,214.22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8,355,510.50元(其中:省贫困县总队长工作费57,500.00元、县指挥部工作经费753,150.00元、市驻村扶贫工作经费19,300.50元、2021年防贫保险市级财政补贴资金1,125,560.00元、偿还浦发国开项目贷款本金10,500,000.00元、偿还浦发国开项目贷款利息5,900,000.00元);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57,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236,925.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1,686,878.16元对比增加42,550,047.80元,增长134.2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偿还浦发国开项目2021年2季度贷款本金支出5000万元、偿还浦发项目2021年2季度利息支出700万元,以前年度无此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611,843.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71%。主要用于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脱贫攻坚普查活动)支出11,843.60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偿还浦发国开项目2021年2季度贷款本金)40,600,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871.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3,871.6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786.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5,722.57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98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083.44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3,313,224.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7%。主要用于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用于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到农户)92,600.00元,2130501行政运行1,464,015.59元(其中:人员经费1,258,371.33元、公用经费205,644.26元),2130505生产发展(用于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到农户)237,800.00元,2130507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用于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补助到农户)12,734,214.22元,2130550扶贫事业机构409,599.56元(其中:人员经费389,730.93元、公用经费19,868.63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7,545,044.80元(其中:用于偿还浦发国开项目2021年2季度贷款本金10,500,000.00元、偿还浦发项目2021年2季度利息支出5,900,000.00元、2021年防贫保险市级财政补贴资金1,125,560.00元补助到农户、西部志愿者社保缴费9,926.80元、援滇干部差旅费、生活补助9,558.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7,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主要用于2210105农村危房改造(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57,2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289.46元,完成预算的7.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937.46元,完成预算的5.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352.00元,完成预算的2.5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建立了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务活动范围和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工作餐开支标准,陪餐人数按规定执行,接待中不提供高档白酒、香烟和高档菜肴;二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规范了公车运行,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了车辆使用效率,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6,600.58元;三是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经费支出减少,年初预算288万元实际支出87.88万元,因财政困难,导致部分“三公”经费未能报销。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93,121.49元减少73,832.03元,下降79.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515.82元,下降58.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04.00元,下降39.83%。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疫情等各方面原因,公务接待数量和人员有所减少,同时由于脱贫攻坚圆满收官,使用公车下乡次数有所减少,所以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37.46元,占67.07%;公务接待费支出6,352.00元,占32.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37.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937.4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35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35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督查、检查、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297.69元,与上年243,557.22元对比减少5,259.53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3,057.11元、手续费减少20.54元、水费增加5,295.50元、电费减少407.37元、邮电费减少5,797.63元、 差旅费增加6233.24元、维修(护)费增加5,112.00元、 会议费减少364元、培训费 减少2,32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3,976.00元、劳务费减少52.14元、工会经费减少3521.1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6,600.58元、其他交通费用增加150元。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9,280.93元、手续费74.46元、水费6,423.50元、电费1,953.58元、邮电费9,413.14元、物业管理费1,140.00元、差旅费12,546.00元、维修(护)费5,112.00元、会议费828.00元、公务接待费6,352.00元、劳务费9,926.80元、工会经费32,309.8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37.46元、其他交通费用12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8,749,440.86元,其中,流动资产7,268,903.86元,固定资产1,480,537.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7,886,449.9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2,990.9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

工程

无形

资产

其他

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749440.86

7268903.86

1480537


367038


1113499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917.7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8,417.7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248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