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2-1019020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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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发〔1999〕6号文件精神及省委33号文件规定,昌宁县政法委的职责任务为:(一)领导管理政法工作;(二)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三)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四)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五)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六)大力支持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七)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八)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的经验,解决新的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九)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十)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整顿政法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政法各部门工作特点,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十一)办理党委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以来,全县政法综治维稳战线牢牢把握市域社会治理、禁毒维稳、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主线,紧扣跨越发展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为动力,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提升防范和应对各类风险挑战水平,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持续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为加快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与上一年度相比增加1人,增7.69%,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602948.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2948.9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27.78万元,减32.93%;减少原因为:
1、因项目调整,项目经费减少,具体为:禁毒专职人员补助减少723912元;扫黑除恶工作经费减少261788.72元;其他就业补助减少42655.67元。
2、因财政困难,社会保障缴费暂缓支出,减少了养老保险缴费137196.96元;职业年金缴费42655.67元;医疗保险缴费83852.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减少28431.7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152314.66元。其中:基本支出2112833.3元,占总支出的67%;项目支出1039481.36元,占总支出的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2.92万元,增7.84%。增加的主要原因为:
1、用于开展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办公费支出22.9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2833.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7234.98元,下降11.6%,主要原因为: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费用减少。
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52674.78元,占基本支出的78.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60158.52元,占基本支出的21.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9481.36元,具体使用情况为:
1、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昌宁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创建工作,支出102659.16元;
2、政法机关罚没收入提留款,用于政法委机关工作经费补助,支出2650.86元;
3、市级禁毒统筹专项经费,用于开展禁毒相关工作,支出20000元;
4、综治维稳经费,用于开展社会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支出176680元;
5、2021年禁毒专干补助经费,用于村、社区禁毒专干的生活补助经费,支出116653元;
6、2020年省级禁毒专干补助经费,用于村、社区禁毒专干的生活补助经费,支出332800元;
7、平安昌宁建设经费,用于开展平安昌宁建设工作,支出46478.8元。
8、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专项补助,用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支出20000元;
9、综合治理专项结余资金,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支出385.24元;
10、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补助经费,用于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支出100000元;
11、市级禁毒专项经费,用于开展禁毒相关工作,支出30000元;
12、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用于公益性岗位的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91174.3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06498.63元,增95.03%,主要原因为:增加了省级下达用于村、社区禁毒专干的生活补助经费449453元;增加了用于禁毒相关工作的经费支出57045.6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52314.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29263.65元,增7.84%,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加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91298.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3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652674.78元;用于办公、印刷、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公务接待、会议、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等费用支出460158.52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842997.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4%。用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扫黑除恶等工作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76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256.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7000元,支出决算为93301元,完成预算的8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3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301元,完成预算的59.7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宴请、接待规模和规格,不上高档菜、不上烟、不上酒,严禁公款私请等。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58586.77元,增168.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5854.77元,增468.92%,原因为:增加公务用车云M13599因天窗漏水导致电路板、主板烧毁的修理费用;增加了公务用车油卡充值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732元,增168.21%,原因为:增加了上级检查、督导、考核接待费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加公务用车加油卡充值费用、公务用车修理费用、上级检查考核、督导接待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000元,占78.24%;公务接待费支出20301元,占21.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3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1、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社会稳定等;2、上级部门到我县督查、督导、考核、调研和召开现场会等重大活动;3、上级通知的重大紧急会议和公共交通工具难以按时保障出行的重要紧急活动;4、重要工作的调研、视察、访贫慰问、重大工作督查;5、交通补贴保障区域外的应急公务出行和确需开展的基层调研,跨行政区的重要公务活动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30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30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督查、督导、考核、调研和召开现场会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0158.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705.71元,增15.2%,主要原因为: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857.77元,增加公务接待费12732元。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0158.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0705.71元,增15.2%,主要原因为增加机关办公经费支出,具体为: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857.77元,增加公务接待费12732元。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194874元;
(2)差旅费,5126元;
(3)会议费,3030元;
(4)培训费,3535元;
(5)公务接待费,20301元;
(6)工会经费,32942.52元;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000元;
(8)委托业务费,35836.86元;
(9)其他交通费,12735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政法委部门资产总额1159413.19元,其中,流动资产88322.19元,固定资产净值10710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98865.26元,减少的原以为:减少了财政应返还额度。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81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54139.38 | 88322.19 | 536990 | 53410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81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8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