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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2-1019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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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财政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2.监督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

4.承担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管理职责。

5.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6.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

7.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8.执行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0.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11.承担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2.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

13.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工作。

14.贯彻执行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相关制度、办法。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收入促平衡,不断壮大财政综合实力。一是全力以赴组织财政收入。坚持依法征税、依法减税主线,健全财税协调联系机制,对重点行业实施有效跟踪监控,做实做细对重点财源的管控;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盘活国有资产、处置闲置资产,努力增加非税收入支撑。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深入研究各项政策,积极争取各类财政资金,为稳增长加力提效。三是多渠道开源弥补减收压力。强化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统筹机制,弥补减税降费形成的收入缺口。

2.优结构兜底线,持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优化财力配置,大力压减一般性和非急性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支出。及时保障疫情防控资金投入,优先保障一线疫情防控支出需求。三是全面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支持保市场主体,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着力提升财政“三保”能力,坚持将“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在财力极为困难的情况下,全力保障工资、基本运转、基本民生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五是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建设。坚持“生态优先”,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向上争取等方式,加大生态环保资金投入力度,切实发挥环保资金效益。

3.重实效严监督,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加强对预算执行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开展财政收支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开展民生支出、重大项目支出、扶贫资金使用、预算执行进度等方面检查,促进依法依规理财用财。二是加强财政涉农资金保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三是加强直达资金监管。严格按照《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按照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的使用原则,全过程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高效性。四是做好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有效防范和控制了财政资金支付风险,保证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五是扎实开展预决算公开。督促全县153个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公开年度预决算、“三公”经费,公开率100%。

4.强意识守底线,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一是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化解各类财政风险挑战,维护地方经济安全,加大财税政策支持,确保粮食、能源、科技、卫生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安全。二是压实化债责任,通过统筹财政资金、处置资产(资源)等方式积极化解存量债务,坚决守住政府性债务底线,年内未发生债务还本付息违约情况。落实限期化债计划,稳妥化解存量债务。三是严防金融风险,保持对非法集资打击的高压态势,强化日常管理,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部门,提前排查风险可能事件,守住不发生财政系统性风险底线。

5.强改革提能力,大力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2021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完善了账户管理、会计核算、项目库、预算编制、预算指标、总会计核算、指标账等模块;完成150家预算单位406个银行账户的电子化备案工作;取消用款计划启用指标账,修改制定新的支付流程。二是推进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依托公务之家APP,通过电子凭证的应用、规范全县各级预算单位差旅费报销流程,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闭环管理,有效降低党政机关行政运行成本。三是加快国资国企改革,着力构建国资监管和国企发展新模式,积极推进县属国有公司实体化、市场化,整合资源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着力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内部管理,打造“阳光政府”。2021年单位申报采购预算资金8762万元,实际采购资金7758万元,节约资金1004万元,综合节约率11.46%,共完成物资、服务各类交易243批次。五是预算绩效管理不断加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组织13个乡镇、63个县级部门对506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实现了绩效自评全覆盖。六是强化财政综合业务培训,全年共开展扶贫资金管理、财政预决算、会计核算、财经法律学习等培训7次,不断提高财务人员工作水平,提升预算法治意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8,858,784.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58,784.7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0825123.57元,下降54.9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个数减少,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9,231,784.23元。其中:基本支出7,234,879.41元,占总支出的78.37%;项目支出1,996,904.82元,占总支出的21.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310526.57元,下降50.21%,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个数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234,879.4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760.20元,下降2.17%,主要原因为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减少,上年有死亡抚恤支出而本年无此项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75,512.51元,占基本支出的86.7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9,366.90元,占基本支出的13.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6,904.82元。与上年对比减9149766.37元,下降82.09%,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个数减少,项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管补助资金0.8万元,用于支付聘请第三方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检查费用;2021年财政财务业务一体化系统补助资金70.05万元,主要用于各项财政工作业务支出及业务系统系统运维费用支出;政采云政府采购系统运营维护补助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政采云系统和政府采购系统运维费支出;全县村级财务人员培训专项资金6.1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全县村级换届后村级财务人员培训费用;鑫荣资本运营公司注册资本金专项资金8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鑫荣资本运营公司注册资本金;融资担保公司日常检查经费0.4万元,用于支付聘请第三方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检查费用;财政业务知识和乡镇财政干部专项培训资金9.5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预算、决算、会计核算、公务之家等各项财政业务工作培训费用9.54万元;中央补助基层行政单位工作经费26.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开展财政工作的各项支出;2020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经费0.4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业农村项目资金检查相关办公、差旅等费用;2019年度财政支农管理补助资金1.0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农业农村项目资金检查相关办公、差旅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31,784.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减少9310526.57元,下降50.21%,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个数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82,512.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0%。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在职人员工资,机关公用经费、临时人员劳务费、遗属补助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7,488.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6%。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人员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2,983.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财政局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6%。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支农管理相关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77820.06元,完成预算的99.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8027.06元,完成预算的98.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9793.00元,完成预算的99.89%。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9911.81元,下降6.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2217.81元,下降1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694.00元,下降4.1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公车大修修理费较多,本年公车修理费比上年减少,二是疫情防控,上级检查调研减少,接待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027.06元,占35.28%;公务接待费支出179793.00元,占64.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027.0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8027.0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财政工作及挂钩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7979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97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工作指导、检查督查考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9,366.9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696.34元,增长18.05%,主要原因主要是因本年村级换届培训费增加,另外是单位志愿者及公益岗位人员增多,劳务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800.00元、手续费360.00元,劳务费298770.60元、工会经费157136.3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728.00元、其他交通费414472.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财政局资产总额6512721.31元,其中,流动资产399000.27元,固定资产6113721.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72493.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579.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11.45平方米,账面原值829867.81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377.13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512721.31

399000.27

6113721.04

2546220.64

646223.00

0

2921277.40

0

0

0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昌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9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9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09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0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1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GK12-1至GK12-4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 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