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2-1019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2-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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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辖区内出席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6.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不适当的决议。
8.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9.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0.根据县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局长、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1.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依法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2.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依法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3.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县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5.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6.完成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县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以“依法履职、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为主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强化政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0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5项,开展调查11次、视察1次、执法检查2次、工作评议1次、专题询问1次,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23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3人次,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21次。
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服务中心全面提升。组织召开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和县十七届人大八次会议,听取、审议、批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并批准书面提交的《关于昌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刚要草案报告》《昌宁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关于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昌宁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报告》。批准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和2021年县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关于批准昌宁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等4项重大事项。持续抓好《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学习宣传,促进条例贯彻落实,助推“美丽县城”建设。二是强化人大职能,监督实效全面增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粮食安全、公墓地建设情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近三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和服务工作情况、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执行情况、全县高中教育发展情况、县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办理情况、物业管理情况、生猪和肉牛养殖产业发展情况调查。对县应急管理局进行工作评议,专题询问县城洗车服务行业管理情况。三是强化阵地建设,代表活力全面激发。按照“抓点成典、推典成景”的思路,全面提升13个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站和124个村(社区)代表联络室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成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强化“精准交办、重点督办、跟踪查办、定期催办”新举措,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专项报告,87件代表建议均按规定时限办理答复完毕。《关于给予肉牛养殖项目立项建设的建议》《关于对上甸移民安置区饮水管网进行改造提升的建议》等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收入合计7,077,041.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0,018.32元,增长5.2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78,041.77元,占总收入的97.19%,与上年相比增加151018.32元,增长2.2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持平;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持平;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持平;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持平;其他收入199,000.00元,占总收入的2.81%,与上年相比纯增,增合100%。主要原因一是市人大拨入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99,000.00元;二是县财政拨入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前期经费120,440.00元;三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支出合计7,040,607.77元。其中:基本支出6,711,934.77元,占总支出的95.33%;项目支出328,673.00元,占总支出的4.6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26,150.32元,增长0.3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人员经费增加137,151.32元;二是预算联网审查监督平台专项业务项目资金减少111,001.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11,934.7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7,151.32元,增长2.09%,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人员经费增加137,151.3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547,478.59元,占基本支出的82.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4,456.18元,占基本支出的17.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8,673.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1,001.00元,下降25.25%,主要原因是预算联网审查监督平台专项业务项目资金减少。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2021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总额25650.00元,用于发放2021年一名公益性岗位临时人员工资。
2.人大换届前期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总额120440.00元,用于2021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公民选举和被选举权利的运用,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选民满意率,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3.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资金。资金总额450000.00元,上年已支付287434.00元,结余162566.00元在本年度继续实施,用于创建乡(镇)“人大代表之家”和村(社)“人大代表工作站”,作为闭会期间开展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构建代表依法履职的良好阵地,有效促进代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4.县乡两级换届选举省级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总额2910.00元,用于2021年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公民选举和被选举权利的运用,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保证选民满意率,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5.非税收入清算资金项目。资金总额17107.00元,用于进一步改善人大办公条件,确保人大机构正常运转,支持人大有效行使职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20,167.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9%。与上年对比减少94,289.68元,下降1.34%,即:工资福利支出552.42万元,占总支出的78.46%;商品和服务支出119.67万元,占总支出的 17.0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8万元,占总支出的0.52%;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16.26万元,占总支出的2.31%;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资金较2020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46,089.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92%。主要用于2010101行政运行5,342,305.79元、2010104人大会议437,097.50元、2010107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162,566.00元、2010108代表工作4,12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3,540.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5%。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301.12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7,589.05元、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5,65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0,538.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2%。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362,729.3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47,809.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6,000.00元,支出决算为65,202.42元,完成预算的25.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026.42元,完成预算的36.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76.00元,完成预算的10.5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规范节约。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1,206.81元,下降43.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8,290.81元,下降47.2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修理费未能在本年度内结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16.00元,下降20.69%,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026.42元,占82.86%;公务接待费支出11,176.00元,占17.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4,026.4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4,026.4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人大视察、调查、调研、执法检查、脱贫攻坚“三深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17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17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人大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服务基层人大代表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4,456.1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597.81元,增长下降0.48%,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及受疫情影响工作调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办公、代表视察、调查、调研、车辆运行、公务接待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3,679,103.38元,其中,流动资产223,775.36元,固定资产3,455,328.0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9,498.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2,266.00元,流动资产减少131,764.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679103.38 | 223775.36 | 3455328.02 | 1207144.46 | 1042400.00 | 1205783.56 | 0.00 | 0.00 | 0.00 | 0.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2,56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566.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GK10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GK11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GK12-1至12-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 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10101111
附件【2021年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XLS20221019082852480 (1).xls】
附件【(决算整改)昌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报告2022101908284096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