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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1-1026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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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翁堵镇财政所关于昌宁县翁堵镇2020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昌宁县翁堵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和《云南省省本级部门决算批复办法》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20年度决算。

一、2020年度部门收支决算数

(一)核定你部门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2413471.55元,本年收入19321325.42元,本年支出17459005.62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元,结余分配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275791.35元。

(二)核定你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022221.95元,本年收入16717514.32元,本年支出15604065.92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35670.35元。

(三)核定你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2603811.10元,本年支出1593811.1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10000.00元。

(四)核定你部门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二、决算分析评价和审核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你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事业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经营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其他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为0%,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0%,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0%。

(二)你部门2020年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0%,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0%,“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为0%。

(三)你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为0%,财政拨款结转上下年变动率为0%,财政拨款结余上下年变动率为0%。

(四)你部门2020年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比重为0%。

(五)你部门2020年借款变动率为0%。

(六)你部门2020年应缴财政款余额为145.90元请你部门认真分析未及时缴库(财政专户)原因,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切实做到应缴尽缴、不留余额。

三、对部门决算工作的要求

(一)请你部门自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决算之日起20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决算信息公开规范的通知》(云财库〔2019〕28号)要求,参照省财政厅制定决算公开格式,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云南省省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同时公开本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二)请你部门自接到本文件之日起15日内,依据省财政厅批复的部门决算(见附件)对所属各预算单位进行批复。批复时,不得随意进行单位之间的决算数据调整及预算科目、收支项目间的数据调整。对所属预算单位决算进行批复后20日内,请及时组织各下属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公开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

(三)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财会〔2018〕28号)和《2019年部门决算编审问答(第2期)》,待部门决算批复后,若因批复内容与账簿内容不符、审计事项和其他检查需要调整会计账表数据的,调整2021年度结转结余和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并按规定程序报财政部门审核、备案。同时,请各部门于2021年9月30日前将分析评价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所属预算单位决算的批复、公开情况函告我厅。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收入决算批复表

3.支出决算批复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9.部门决算量化评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