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1-102505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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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团中党组织的设置、活动方式;负责全县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全县发展党员的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
2.研究并提出乡镇和县直各部委办局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县管干部的分析研判、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及考察、考核、任免、工资、调动、待遇、退休审批手续;协助市委组织部办理对市管干部的考察、任免、调动、工资、待遇、退休报批手续。
3.研究制定加强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办法和意见;综合管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后备干部的工作;承办县直党政机关挂职干部的选派和管理服务工作。
4.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工作,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反映重要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励、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县县直行政单位二级班子、乡镇党政办主任和组织干事任免工作;承办全县科员的调动、退休等手续。
6.执行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负责全县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7.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成上级组织部门的点名调训工作;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和县直部门的干部教育工作,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8.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对县管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举报的领导干部方面的问题,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案件;负责办理县管干部因公(私)出国(境)的备案、审批工作。
9.做好人才工作,负责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综合全县贯彻人才工作政策情况,对人才队伍的基本状况进行调研;负责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县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协调指导全县人才工作机构资源整合、任务分解等工作;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县人才统计、分析和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各行各业杰出专家和学者开展有关活动。
10.围绕各时期组织工作的重点,不断研究和探索新时期加强全县党员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新途径。
11.负责全县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全县公务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12.负责指导并做好全县干部(公务员)和党内的统计、分析及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
13.负责全县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信息宣传工作,并承担信息宣传的业务指导、综合传递、督查督办及涉组涉干网络舆情处置等工作。
14.统一管理中共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5.完成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中共保山市委老干部局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政治功能,夯实基层基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提高质量贯穿基层党的建设全过程,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一是政治建设更加牢固。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摆在首位,自觉绷紧讲政治之“弦”,时刻校准讲政治之“标”,主动落实讲政治之“责”,切实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有机融入组织工作和自身建设全过程。年内累计组织开展“五类轮训”51期,覆盖党员干部16624人次。二是党建基础更加夯实。建立“一心四翼”党建工作机制,健全“四个一”工作法,开展“报到支部、服务有我”活动,探索“四联共建”商圈党建,创新“五组一联”乡村治理,基层党建实现提质增效。年内累计完成965个党组织达标创建,17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12个基层党组织被评为市级“十强支部”和县级“十佳基层党组织”,7个党支部被命名为省、市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排查整顿发展党员违规违纪问题基础工作扎实,被省委组织部定为“省级试点县”。三是基层保障更加有力。将62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投入4590万元保障村组干部待遇,投入396万元将党建助理员待遇提升至每月2583.3元,按照每人每月2080元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副职标准落实党组织书记、主任助理报酬待遇。探索“资源+资产”双位联动、“服务+管理”双向促动、“异地+抱团”双擎驱动模式,着力破解“三无”村集体经济发展难题,以点带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前,全县累计完成集体经济入账1333.5万元,其中5万元以上的村(社区)90个,3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7个,50万元以上的村(社区)2个。
2.树立正确导向,激励担当作为。聚焦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牢固树立重基层、重实践、重实干的鲜明用人导向,抓实日常调研,强化分析研判,坚持分级分类考核,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一是立好选人用人标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年内对386名拟提拔、进一步使用、晋升职级干部开展政治素质考察,6名干部暂缓提拔使用。大力选拔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和中心工作一线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年内提拔脱贫攻坚一线干部55名,招商、投融资一线干部5名,参与县委县政府重难点工作干部18名。二是抓实年轻干部培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坚持优中选优,讲求质量,敢于打破隐性台阶,对经过扎实历练、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大胆提拔使用。年内提拔32岁以下正科级领导干部4名,30岁以下副科级领导干部23名,5名年轻干部得到进一步使用。三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深入推进正向激励干部工作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年内提拔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干部26名,对11个单位40名干部进行通报表扬;完成237名干部晋升职级,5名干部得到二次晋升,乡镇干部晋升人数占22.8%。落实“四位一体”从严管理干部机制,制定印发《昌宁县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强化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建立“一独立三捆绑”分级分类差异化考核和优秀名额向乡镇基层倾斜考评机制,充分激发基层公务员干事创业活力。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不断优化和完善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年内开展乡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提醒谈话1388人次,对18名领导干部开展履职提醒谈话,对3名领导干部诫勉问责,为3名受到不实信访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3.集聚人才资源,激发创新活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凝聚起创新发展的强大智慧力量。一是加强紧缺人才引进。健全以《昌宁县紧缺性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办法(试行)》为主线,户籍、住房、教育、医疗等配套政策为补充的“1+N”人才引进培养政策体系。年内赴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医科大学招聘教育、卫生系统紧缺专业人才2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名,一线本科生19名,累计面向省内外重点院校开展集中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180名。二是推动人才一线流动。实施农村优秀人才回引计划,从致富带头人、外出经商和务工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实用人才、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优秀人才中摸排优秀人才630名,回引28名农村优秀人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助理,从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23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村(社区)任党组织书记,充实基层一线人才队伍,优化基层一线人才结构。落实“云九条”要求,对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记功的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优先聘用。目前,已落实县人民医院1名医生职称倾斜政策。三是推进实用人才培养。制发《昌宁县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创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畜牧兽医、汽修、电子商务、中草药等6个农村人才培训基地,着力培养一批有能力、有素质、会干事的“土专家”“田秀才”。年内共培训乡村干部5600人次,驻村干部200人次,农村实用人才3.5万人次。
4.持续用心用情,汇聚银发力量。持续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落实落细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让老干部退休不褪色、离岗不离职。一是老有所学。建立县、乡老年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与县职业技术学校、社会团体联合办学,实现专业师资和教学资源共享,将老年大学办学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现老同志“离校不离教,停课不停学”。年内举办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老干部读书班、“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轮训3期420余人次。二是老有所为。制定下发“八项制度”规范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围绕“展示阳光心态、体验美好生活、畅谈发展变化”主题抓实“七大工程”,展现新时代老干部优良作风,为党的事业凝聚和释放正能量。继续实施“银发先锋”“银潮之声”“银秀芳华”三项工程,组织老年大学师生报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踊跃捐资奉献爱心、征集创作抗疫作品、开展“空中课堂”录制,发挥“银发”优势参与疫情防控。三是老有所乐。制定下发《昌宁县加强老年教育工作实施意见》,13乡镇加快推进老年教育工作按下“快进键”。依托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开展书法、国画、曲艺等班次,建成并投入使用门球场,陶冶老干部情操,实现老有所乐目标。
5.坚持慎终如始,常态抓实防控。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组织动员广大党员干部奋战抗疫一线,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交出了一份浸透着心血汗水的合格答卷。一是党旗第一线飘扬,战斗堡垒作用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充分展显。全县各级党组织把干部带头、依靠群众、全面排查、堵塞漏洞贯穿始终,采取网格化包保、片区化推进,构建起群防群控的安全网,打好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截止目前,全县未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二是党徽第一线闪耀,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当先锋作表率。开展“戴党员徽章、亮党员身份、当防控先锋”活动,设置党员“先锋岗”“责任岗”“示范岗”,党员干部用行动担起使命,以初心温暖民心,进组入户开展宣传、排查、登记,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带头并动员亲友取消聚会、宴席,全力以赴抓实疫情防控工作。三是组工干部第一线担当,组织部门主动履职勇作为。部班子成员分片包保乡镇和主责部门,全体组工干部下沉包保网格,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担当作为,慎终如始推进疫情防控。
6.超前谋划部署,抓实换届前期。聚焦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做到闻令而动、强化组织、全面筹备,超前部署推进村(社区)换届准备工作。一是经责审计全覆盖,打牢廉洁基础。抽调65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技能专长的干部组建13个审计工作小组“一对一”深入13个乡镇124个村(社区)开展审计工作,将县委巡察工作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机结合,强化巡审联动,深化成果转化,提高工作效率。目前,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面完成。二是调研摸底全覆盖,打牢实情基础。县、乡两级组建36个工作组,以问题为导向,深摸排、查实情,深入开展干部调研“大走访”、“两委”届末“大考核”、情况摸底“大调查”,摸透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建立1275名村(社区)干部信息库,为换届甄别使用干部做足准备。三是分析研判全覆盖,打牢预案基础。围绕换届工作有关要求,抓住“推行‘一肩挑’”、“重点难点村”、“后备人才储备”三个重点,全面开展分析研判,提前谋划人选布局,排查整顿重点难点村(社区)18个,摸排储备农村优秀人才630人,为换届工作打好“提前量”。
7.落实从严治部,强化自身建设。坚持政治建部、学习立部、实干兴部、依规治部、文化强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模范部门和过硬组工队伍。一是抓学习强信仰。聚焦政治站位,将政治文化培育、政治觉悟提升、政治定力强化贯穿于自身建设始终,建立“每周一讲、每月一堂”学习制度,提升组工干部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彰显组织部门“党性特质”。二是重落实强担当。聚焦业务本位,将学习型机关、研究型股室、务实型团队、复合型干部建设贯穿于自身建设始终,持续提升政治能力、学习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落实能力,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组工干部队伍,塑造组织部门“精英气质”。三是抓规范强作风。聚焦作风定位,将宗旨意识、纪律观念的强化贯穿于自身建设始终,推进制度废、改、立,修订完善部机关内部工作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划出纪律规矩底线红线,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展现组织部门“清廉品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收入合计9155980.2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55980.27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357600.23元,增长34.68%,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其他收入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支出合计8187663.89元。其中:基本支出4630990.21元,占总支出的56.56%;项目支出3556673.68元,占总支出的43.44%。与上年对比增加1292409.15元,增长18.74%,主要原因是:一是规范完善津补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办公费支出,公用经费减少;三是项目支出增加。年末结转结余2156291.06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630990.2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39878.53元,下降24.95%,主要原因是:一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二是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办公费支出,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65168.54元,占基本支出的87.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565821.67元,占基本支出的12.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56673.6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32287.68元,增长390.99%,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起驻村工作队员驻勤补贴未兑付,于2020年兑付178.28万元,2018年彩票公益金支持老年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37663.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5%。与上年对比增加1242409.15元,增长18.56%,主要原因是:一是规范完善津补贴,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办公费支出,公用经费减少;三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97856.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1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756550.7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6000.00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005306.02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4648.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支出35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1903.88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07744.34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4515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38423.3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06735.6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999.03元,完成预算的6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8361.03元,完成预算的89.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638.00元,完成预算的25.1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经费支出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32105.2元,下降20.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4522.2元,下降25.9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4522.2元,下降2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417.00元,增长11.95%。增加原因为:增加县乡村换届等工作,接待费支出增加。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经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361.03元,占81.29%;公务接待费支出22638.00元,占18.71%。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361.03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8361.0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63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2638.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接待人次168人。主要用于组织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65821.67元,与上年对比增减少450621.19元,下降44.33%,主要原因分析是:厉行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昌宁县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24212545.32元,其中,流动资产15476085.74元,固定资产12141012.77元,无形资产2.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8543.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8543.67元。出租房屋418平方米,账面原值1215911.5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03892.57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4212545.32 | 15476085.74 | 12141012.77 | 9222489.77 | 1027505.00 | 1891018.00 | 2.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2782.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5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1252.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2-1至12-2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2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