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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1-1019015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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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业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乡人民政府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乡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坚持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两手抓、两手硬”,全力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财税金融运行平稳。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1.66万元,超年初目标任务141.66万元,同比增29.66万元,增长7.2%;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5.74万元,为年初预算1096万元的169.32%;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达2.17亿元和1.46亿元。

产业发展逐步提升。“三个万亩”、“四个千亩庄园”规模农业实现大提升。粮食面积稳定在6.4万亩,蔬菜、西瓜面积分别达3.6万亩和1.6万亩,畜牧、甘蔗、坚果等产业稳步发展,蔬菜、西瓜、水果已成湾甸产业发展的靓丽名片,受到中央省市级媒体竞相报道,产业品牌力、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项目投资稳步推进。2020年,完成固定资产入库项目9个,完成固定资产库项目投资报送1.7亿元。投资100万元的下甸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投资200万元的下甸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和投资74万元的芒回村巩固提升项目全面完成。投资400万元的怒江流域枯柯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湾甸)一期工程和投资1200余万元的15万头生猪屠宰场项目稳步推进。

人居环境日益改善。建立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评比“红黑榜”制度,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333座,新建行政村无害化公厕1座;完成乡级公厕提升改造1座、集镇区无害化公厕提升改造4座,集镇综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改善成效明显。

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剩余2户10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贫困发生率动态清零,高质量通过国家普查。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教师队伍不断加强,教学条件不断改善,教学成绩稳步提升,适龄儿童、适龄少年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2019至2020学年末学业水平考试,九年级积分居全县第1位。社会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9.35%和99.05%。惠民政策全面落实,共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495.4万元。殡葬改革顺利推进,拆除活人墓96冢,公墓建成投入使用。高质量完成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老干、民宗、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稳定局面不断巩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线索举报及日常管理台账。完善和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完善信访机制,加大矛盾排查和调处力度,对信访案件实行包案责任制,年内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06起。深入推进抓党建促农村宗教治理,落实民族宗教治理工作网格化建设,聘用网格员10名、信息员4名,扎实推进“三化治理”“雪亮工程”,全面加强全乡10个佛寺和1个清真寺管理。加强值班值守,做好物资储备,绷紧防汛减灾工作之弦。从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工作体制,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疫情防控成效明显。建立“五户联防、十户联保”的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机制,成立检测点临时党支部2个,抽调40余名党员参与轮班值守,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实现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零发生”。同时,制定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复工、企业复工复产复业、交通运输行业复运、学校复学、外出务工人员返岗返厂、旅客入住宾馆酒店监管等6个方案,全面推进复工、复厂、复商、复学,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

自身建设得到加强。从严落实“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不’机制深化年”要求,认真开展“以案促改”。严肃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等专项整治,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深入开展“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整改和“业务能力不能支撑政治站位”专项整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巩固提升。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政务公开等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群众社会监督,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办理、答复人大代表建议16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2.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财政所,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3.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4.昌宁县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2,060,119.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60,119.9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21,385,404.41元,下降49.2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020年为“十三五”及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农林水扶贫项目大量减少。如2019年扶贫类项目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5,000元,下达2019年第十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000,000元,下达2018年退出贫困县一次性奖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55,200.00元,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资金646,000元等类似项目2020年无下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1,152,960.43元。其中:基本支出10,291,210.56元,占总支出的48.65%;项目支出10,861,749.87元,占总支出的51.3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3,179,056.64元,下降38.3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020年为“十三五”及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农林水扶贫项目大量减少。如2019年扶贫类项目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5,000元,下达2019年第十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000,000.00元,下达2018年退出贫困县一次性奖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55,200.00元,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资金646,000元等类似项目2020年无下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91,210.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830.27元,下降1.19%,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减少,具体表现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纳比例下调及人员变动调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717,535.19元,占基本支出的84.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573,675.37元,占基本支出的15.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61,749.8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3,055,226.37元,下降54.5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2020年为“十三五”及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农林水扶贫项目大量减少。如2019年扶贫类项目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5,000.00元,下达2019年第十五批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000,000.00元,下达2018年退出贫困县一次性奖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55,200.00元,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资金646,000.00元等类似项目2020年无下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891,89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70%。主要用于湾甸乡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乡政府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2019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08,761.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2%。主要用于离退休费、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民政定补、自然灾害救助、重点优抚对象价格临时补贴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6,185.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7%。主要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计生宣传员补助、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助、2020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专项资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31,1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资金林权管护补助、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及国有土地出让金专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192,400.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02%。主要用于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补助、2019年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省级补助、农村“厕所革命”省级补助、2019年度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公厕改建省级补助、湾甸乡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补助、2019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护补助、在养野生动物处置补偿、防汛、昌宁县湾甸乡下甸村新城自然村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昌宁县湾甸乡下甸村新城自然村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湾甸乡下甸村功能提升项目、香料烟种植项目、雨露计划项目、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贫困人口清零行动产业扶持项目专项资金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专项资金、下达2016年“四位一体”建设试点补助资金及昌宁县湾甸傣族乡芒回村巩固提升等项目;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专项资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1,186.79元,完成预算的55.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105.79元,完成预算的32.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081.00元,完成预算的23.0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2,342.76元,下降2.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734.76元,下降6.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92.00元,增长5.4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控制审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强化公务用车总量控制,加强公务用车购置经费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公务接待制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105.79元,占58.56%;公务接待费支出46,081.00元,占41.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105.7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105.7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湾甸乡2020年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08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08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湾甸乡人民政府2020年度各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2,464.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46,145.72元,增长63.78%,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年加上疫情原因办公支出加大。其中:湾甸傣族乡人民政府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1,929.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7,655.27元,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加上疫情原因办公支出加大。湾甸傣族乡财政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535.305元,与上年对比增58,490.45元,增长228%。增长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支出增加。湾甸傣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湾甸傣族乡林业服务中心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我乡日常工作运转的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保山市昌宁县湾甸乡部门资产总额44,265,202.86元,其中,流动资产39,943,313.52元,固定资产4,321,888.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5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76,753.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4,008.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95平方米,账面原值53,959.5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09,570.2元(其中含土地出租收入12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4265202.86

39943313.52

7859094.09

5752849.57

673270

0

0

0

0

0

1432974.52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