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1-101901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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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九)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开展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十三)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局领导班子准确把握复杂多变的发展形势,调整观念,转变方式,推动文旅融合高质量跨越发展。截至目前,完成接待游客总数174万人次,同比增长10.57%;实现旅游总收入19.9亿元,同比增长8.27%。包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25个,备案18个,入库10个,形成投资19855万元,完成任务数90.25%;完成招商引资引进项目1个,投资50000万元,完成储备项目3个。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10人,主要是杜鹃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工。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1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15922908.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22908.1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081206.7元,增长19.36%,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较上年度收入增加了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科目中的旅游景区奖补资金1480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11447059.77元。其中:基本支出7084730.34元,占总支出的61.9%;项目支出4362329.43元,占总支出的3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61596.46元,增长10.15%,主要原因为: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084730.3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35495.06元,下降9%,主要原因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有效压缩单位运转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669597.23元,占基本支出的9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15133.11元,占基本支出的6.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62329.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97091.52元,增长41.2%,主要原因为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支出增加,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科目中的旅游景区奖补资金14800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旅游革命迈上新台阶
一是创建工作出精品。创建A级景区15个(国家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6个,2A级景区4个,A级景区4个),景区创建工作实现质与量的双重突破。成功创成省级旅游扶贫示范县,右甸河田园生态旅游区被评定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右甸河旅游度假区被评定成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田园镇被评定为旅游名镇。二是旅游品牌化建设见成效。贯彻落实“旅游强县”战略,制定《昌宁县旅游品牌化2020年工作要点》,开展资源普查和研究,进一步发挥昌宁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规划、培育、创建一批文旅融合示范景区、文化旅游名城和镇、村、街区。三是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显亮点。深入分析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面临的形式和存在的短板,制定昌宁县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补短板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按时上报申报材料,在全县范围内积极营造创建氛围。四是规划编制工作有重点。坚持“多规合一”,将旅游“十四五”规划与现代农业、美丽乡村以及国土、交通等规划结合起来,构建昌宁全域旅游发展“一心、两环、三廊”的发展格局,目前已完成“十四五”规划初稿。完成“三条走廊”专规前期实地调研,规划编制工作正在进行当中。五是宣传推介有丰度。策划举办“千年茶乡·茶味昌宁”“十一乡村旅游周”系列活动、“笔触大甸山·思接哀牢国”昌宁县“哀牢文化”文艺采风活动、“游味茶乡,玩转五一”网红带您嗨翻天等活动;组织开展昌宁全域旅游宣传口号、歌曲、Logo征集活动;积极参加上海国际旅游交易会,在机场投放广告牌,搭建抖音、快手政务号等自媒体平台,开设策划“游在昌宁”、“吃遍昌宁”、“网约昌宁”栏目,做好文化旅游线上宣传工作。组建文旅宣传小分队,围绕“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六要素全面挖掘,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旅游资讯,持续提升昌宁知名度和影响力。
2、旅游项目掀开新篇章
一是结合昌宁温泉资源、古茶资源、山水资源,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策划包装旅游新业态、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专项债、特别国债等项目共计57个,总投资311.61亿元。二是重点谋划一批关键性、具有影响力的重大项目,力争进入上级盘子,包装上报县级“十四五”重大项目20个,投资198.09亿元,上报市级“十四五”重大项目33个,128.63亿元。
3、公共服务实现新进展
一是投资268.48万元,建成了以县文化馆、县图书馆为总馆,1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达丙社区、华侨社区、柯街农场3个综合文化站为分馆,122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基层党建室等为馆外服务点,覆盖城乡、资源共享的总分馆体系。二是完成了新建11座旅游厕所任务及百度打点工作。三是完成了昌宁县文化馆数字化服务建设、文化馆评估定级自检自查工作。确定昌宁县文化馆、昌宁县图书馆、昌宁县田园镇新城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漭水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昌宁县右甸河田园生态旅游区游客服务中心为昌宁县文化和旅游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单位,并开展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工作。四是配合市级“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文化惠民送戏下乡演出3场,配合开展各类文艺演出30余场次;利用寒暑假举办了青少年免费美术、舞蹈培训班2期;开展“4.23世界读书日”活动、“相伴共读,书润茶乡”亲子阅读等活动7场次;采购相关哀牢文化书籍30种,100余册,建立起了哀牢图书资源库。五是昌宁“滇红”传统工艺、昌宁土法造纸等10个非遗项目列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民间文学“布朗族史诗《神刀》”,传统音乐“昌宁洞经”等8个非遗项目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开展非遗传承人培训、非遗推介和展演共10多次,培训传承人876人次;编辑出版《昌宁苗族服饰非遗影像志》。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大甸山遗址”保护性项目计划书编报;开展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甸山遗址)的文物“四有”工作,目前已经完成文物野外测量工作,文物档案资料修改完善正在进行中;制定《昌宁县哀牢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方案》,推进综合文化展馆提升改造工作和“云龙—永平—昌宁”高速公路建设文物调勘工作。
4、文化艺术成果丰硕
一是编辑印制《昌宁农村实用科技信息》季刊3期,印制到125个农家书屋及其他有关单位,全年向基层提供的期刊达2400余册,切实将文化、科技送进农村、送进社区。二是新创作文艺剧(节)目36(件)个,编创了歌曲《苗女嫁衣》《天地霓裳》、快板《昌宁赞》、情景朗诵《炼狱铸魂》、情景剧《众志成城》、小品《水往高处流》、歌伴舞《不忘初心》等文艺作品。三是组织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文艺晚会节;参与《中国地理杂志》昌宁茶文化展示活动;协助中央电视台做好《哀牢探秘》拍摄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47059.7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61596.46元,增长10.15%,主要原因为:项目增加,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63132.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6%。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117961.88元、津贴补贴1624708.00元、奖金182590.00元、绩效工资69352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177.0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70040.18元、办公费75517.10元、印刷费2403.20元、水费803.70元、电费8138.40元、邮电费1680.00元、差旅费4417.00元、会议费5635.00元、培训费1000.00元、公务接待费17271.00元、工会经费95651.2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949.50元、其他交通费166367.00元、生活补助35997.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362329.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办公费57884.80元、印刷费235835.00元、水费202.10元、电费1993.12元、邮电费5024。00元、差旅费8990.00元、维修(护)105050.00元、租赁费160391.20元、会议费2042.00元、培训费3000.00元、公务接待费12541.00元、专用材料费5150.00元、劳务费40500.00元、委托业务费3431479.00元、其他交通费700.00元、生活补助788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028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947.21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2637.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5517.20元、职业年金缴费98556.74元、离休费13856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78960.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6%。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0765.93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8194.2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6761.50元,支出决算为66761.5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6949.5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812.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10013.37元,下降16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50242.37元,下降135.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9771.00元,下降200.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949.50元,占55.35%;公务接待费支出29812.00元,占44.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949.5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6949.5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6949.5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本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81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81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5133.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8002.00元,下降9.15%,主要原因: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75517.1元、印刷费2403.20元、水费803.70元、电费8138.40元、邮电费1680.00元、差旅费4417.00元、会议费5635.00元、培训费1000.00元、公务接待费17271.00元、工会经费95651.2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949.50元、其他交通费165667.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49552614.37元,其中,流动资产19225583.91元,固定资产40529903.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80165.6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244.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49552614.37 | 19225583.91 | 40529903.48 | 33134142.62 | 692780.00 | 6702980.86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附表12-1—附表附表12-6)。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335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