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1-101801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1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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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的指导、管理、监督。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失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和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统计、信息发布工作。
5.统筹执行劳动关系政策,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实施办法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案件。
6.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推荐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
7.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聘用合同、档案管理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8.贯彻落实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以上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表彰奖励活动。
9.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政策,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以“三个结合”为抓手,有效确保就业大局总体平稳;二是以“三应三尽”为抓手,有效确保行业扶贫责任落实;三是以“四个发力”为抓手,有效确保社会保障兜底覆盖;四是以“五措并举”为抓手,有效确保人事人才工作见行见效;五是以“四动四化”为抓手,有效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六是以“三互四送两提升”为抓手,有效确保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七是以“三个一体”为抓手,有效确保管党治党落实落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收入合计24,177,784.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77,784.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9,696,051.41元,下降28.62%,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资金收入比上年减少8,505,950.5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支出合计31,508,316.02元。其中:基本支出9,321,250.49元,占总支出的29.58%;项目支出22,187,065.53元,占总支出的70.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7,651,811.02元,增长32.07%,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支出增加7,943,314.9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21,250.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21,390.76元,下降10.74%,主要原因是:因为2019年3月份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891,802.31元,占基本支出的84.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429,448.18元,占基本支出的15.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87,065.5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73,201.78元,增长65.40%,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支出比上年增加7,943,314.9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是2020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面试支出80,000.00元;二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支出681,017.64元;三是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经费200,000.00元;四是其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9,160,147.89元;五是工业企业结构性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支出350,000.00元;六是沪滇劳务协作资金支出1,690,000.00元;七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25,9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82,416.0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对比增加7,625,911.02元,增长31.97%,主要原因是:就业补助项目资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43,314.9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045,85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8%。20101人大事务资金5,517.77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运行等经费支出;20110人力资源事务7,040,341.11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及2020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面试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668,868.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3%。2080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1,000.00元主要用于临时工工资等支出;208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20,188.16元只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支出;20807就业补助资金20,567,680.60元主要用于就业见习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其他就业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27,68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1%。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资金727,688.38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211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350,000.00元主要用于工业企业结构性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7%。21305扶贫支出1,690,000.00元主要用于沪滇劳务协作资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6,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408.06元,完成预算的55.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439.06元,完成预算的62.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69.00元,完成预算的31.06%。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6,538.06元,增长63.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0,739.06元,增长124.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01.00元,下降45.8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维护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439.06元,占88.28%;公务接待费支出4,969.00元,占11.7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439.0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439.0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接送单位职工外出出差、到上级相关部门报送资料及开会、到各乡镇开展职业培训检查督查及创业贷款实体查验、到各乡镇督查农民工工资保障情况及劳动仲裁纠纷调解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6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相关部门到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6,936.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5,405.31元,增长96.3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其中:行政单位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6,936.1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5,405.31元,增长96.3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是行政运行资金785,936.11元;二是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资金81,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30,257,491.84元,其中,流动资产16,055,239.23元,固定资产18,571,655.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486,347.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654.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0257491.84 | 16055239.23 | 18571655.46 | 16196008.66 | 436788.00 | 1938858.80 |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77,0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77,0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
(二)项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
(三)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表(附表12-1—附表12-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32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