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1-1015016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1-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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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县级扶贫政策、办法、制度和措施并督促落实;牵头做好贫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开发工作实绩考核;对贫困乡(镇)脱贫出列初审、贫困村(社区)脱贫出列审核、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备案。
3.负责指导乡(镇)扶贫开发工作;指导乡(镇)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4.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动态管理、统计和监测、分析、成果总结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
5.负责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
6.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内外扶贫机构、社会团体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7.负责指导少数民族地区、重点地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加快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
8.负责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协调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省市驻昌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9.做好沪滇扶贫协作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有关乡镇、部门对口帮扶合作。
10.负责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扶持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11.履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全县扶贫开发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昌宁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昌宁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工作。
(2)与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的有关职责分工。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选派工作,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统筹县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工作和抽调到县联席办工作队员的考核。
14.“昌宁县脱贫攻坚考核评价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指导、服务工作;配合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做好上级对昌宁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巡视、巡查、督查、检查、考核、评估、调研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配合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有关股室做好扶贫项目规划指导、编制、评审;扶贫项目督查、抽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建档立卡信息数据管理;贫困退出考核评估;承担全县扶贫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制定实施返贫监测预警、产业发展带贫益贫、就业扶贫精准对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社会保障救助、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开发式扶贫、风险防控八项机制,实施“十大工程”,坚决打赢打好贫攻坚收官之战,全县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效。
1. 贫困人口彻底消除。2019年末全县剩余的5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于2020年6月全面达到退出标准,在今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中已全部退出,实现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历年脱贫户、出列村实现“户户达标”“村村提升”。
2. 疫情影响有效克服。坚持疫情防控、巩固脱贫成果两手抓,紧紧围绕“六稳”“六保”要求,突出抓好就业扶贫和消费扶贫两项重点工作。一是务工就业保障到位。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25万人次,同比增长5%。其中,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3.15万人,同比增长3.07%,贫困劳动力省外务工1.21万人,同比增长4.66%。外出务工返乡回流人员通过采取一户一策措施,实现再就业657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贫困劳动力1765人,不断增加群众的就业收入。建设扶贫车间 11个,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110人。二是消费扶贫成效明显。认定扶贫产品供应商21家、产品39类,实现销售金额3.3亿元。
3. 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全县累计投入整合资金3.5亿元、实施项目506个,争取到沪滇资金4374万元、实施35个项目。年内提升1.89万户、7.55万人的饮水质量,农村群众饮水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4项指标均达标;农村危房全面清零;义务教育阶段无辍学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无因贫辍学、因学致贫;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建设全面达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90%,36种大病门诊政策报销比例达85%;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广大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
4. 国家普查顺利完成。超前谋划、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国家普查各项工作,做到组织、经费、人员、工作等保障到位,统筹做好昌宁派驻隆阳区普查、施甸县普查组莅昌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密切配合,严格入户登记、数据核改等普查流程,遵循普查程序,严把入户登记质量,严守普查纪律,依法依规接受普查。全面完成《县表》《村表》实地核查、复核及系统录入工作。累计完成普查入户登记22012户(2019年底系统数据),实现面访21065户,面访率达95.70%;代答117户,代答率0.53%;电话访问812户,电话询问率3.69%;失联7户占0.03%;自然减少11户,占0.049%。客观反映了昌宁脱贫攻坚工作所取得的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收入合计33533095.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33095.4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9339008.40对比增加14194087.08元,增长73.4%,主要原因是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支出合计31686878.16元。其中:基本支出2392240.53元,占总支出的7.55%;项目支出29294637.63元,占总支出的92.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0043115.43元对比增加11643762.73元,增长58.09%,主要原因是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92240.53元。与上年2870045.58元对比减少477805.05元,下降16.65%,主要原因是单位落实全面预算管理,严控经费支出,最大限度地压缩支出成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48683.31元,占基本支出的89.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43557.22元,占基本支出的10.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294637.63元。与上年17173069.85对比增加12121567.78元,增长70.58%,主要原因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专项普查活动2883058元、农村环境保护(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115057.71元、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20798783.97、其他扶贫支出5497737.95元(其中: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经费552170.45元、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50000元、2019年贫困县总队长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81500元、2019年县(市、区)驻村工作总队及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41699.50元、2019年防贫保险保费市县级财政补贴资金2448568元、2020年防贫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贴资金1224300、市级精准防贫基金补助10995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86878.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0043115.43元对比增加11643762.73元元,增长58.09%,主要原因是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01835.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1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64491.1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124651.73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21829.06元、事业运行支出19764.67元、专项普查活动支出288305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支出12693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307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8691.8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4383.1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8424.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37163.2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1260.9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5057.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115057.71元,属于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26298485.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9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963.49元、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20798783.97元、其他扶贫支出5497737.95元(其中: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经费552170.45元、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50000元、2019年贫困县总队长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81500元、2019年县(市、区)驻村工作总队及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41699.50元、2019年防贫保险保费市县级财政补贴资金2448568元、2020年防贫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贴资金1224300、市级精准防贫基金补助10995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5000元,支出决算为103677.49元,完成预算的35.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3121.49元,完成预算165000元的56.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556元,完成预算130000元的8.12%。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建立了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务活动范围和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规定,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工作餐开支标准,陪餐人数按规定执行,接待中不提供高档白酒、香烟和高档菜肴;二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规范了公车运行,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了车辆使用效率。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82186.21元增加21491.28元,增长26.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1453.28元,增长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962元,下降48.55%。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临时机构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昌宁县脱贫攻坚普查办公室办公经费纳入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账务核算,2020年开展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增加了公务用车燃油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121.49元,占89.82%;公务接待费支出10556元,占10.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3121.4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3121.49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55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55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督查、检查、考核等相关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557.22元,与上年247439.35元对比减少3882.13元,下降1.57%,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严控各类支出,最大限度地压缩支出成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7886449.96元,其中,流动资产6405912.96元,固定资产14805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54891.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5138.9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7886449.96 | 6405912.96 | 1480537 | 367038 | 1113499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431.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556.6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1)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13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