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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0-1029014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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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农村经营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的重要职能部门,它涉及到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经营制度和分配制度。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具有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的性质,担负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等职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农业部赋予各级农经部门的工作职能概括起来是“三大管理”、“三项指导”、“一个基础”工作。即:

1.负责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云南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条例》规定),具体就是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完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搞好土地经营权证的换、补、核发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纠纷调处和仲裁机构,及时调处农村土地纠纷;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监督管理。

2.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92号令《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具体是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依法落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对政策性惠农补贴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进行监管;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进行监管;对部门各种涉农收费和“三乱”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3.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与审计工作根据国家财政部印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规定,具体是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和村主职干部离任审计;督促乡村搞好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开展村级债权债务摸底清查,做好化解村级债务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培训农村财会人员。

4.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

5.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具体就是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组织的建立;帮助完善《章程》,健全制度;搞好项目申报和争资立项工作。

6.负责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

7.负责对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季报、半年报、全年预测、年报、农户的收入典型调查。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强化农民负担监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一是县、乡、村各级都成立了减负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抓的工作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即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实行“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实行“公示制”,乡、村公费订阅报刊实行“限额制”,农民负担实行“监督卡制”,农民负担案(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三是重视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各乡镇都建立了农民负担监测点,以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的,认真执行监督检查、重点监控、责任追究等监督管理制度。认真接待处理农民信访举报案件,及时解决农民来信来访,化解矛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半年以来,无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复信访、越级上访、信访积案。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为把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2.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培训人员。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清产核资数据的审核录入,县农经站组织农村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在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及资源管理制度。二是积极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扫尾工作。我县是2017年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100个试点县之一。全县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社区)有123个,村(居)民小组有1983个。2017年末农村集体资产总额4.28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0.88亿元,债权总额0.35亿元,债务总额0.41亿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87亿元。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878.06万元,村均收入7.08万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资金总额10167.71万元,其中:村级4174.50万元,组级5993.21万元。通过清查核实,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总额17.15亿元,比清查时点增300.7%(主要是财政投入资金形成的资产及村庄道路),其中:经营性资产0.75亿元,债权总额0.42亿元,债务总额0.35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6.80亿元;全县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78463户,322628人。村、组通过摸排、审核、公示确认等程序,最终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313696人;股权设置量化采取“一村一策”或“一组一策”的方式进行。通过拟定方案、村民议事表决、结果公示确认等程序,全县共设置“集体股”“成员股”“户籍股”“劳龄股”“贡献股”和“土地股”六种股权类型。可量化资产总额6279万元,其中:量化经营性资产总额6279 万元。股东总数449671个,其中:成员股东448531个,集体股东1140个。股本总额6279万元,其中:成员股本4793万元,集体股本1486万元;按照集体经济组织成立程序,全县依法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2106个,其中:股份经济联合社123个,股份经济合作社1983个,目前正按登记赋码的要求对全县新组建的2106个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登记赋码,截至10月15日,已完成1500个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的登记赋码。

3.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1)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县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13乡镇123个村(社区)、1990个村(居)民小组、76245户农户。截至10月,已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程序初步完成所有流程的工作,1月初数据会交已通过农业部审核,9月中旬完成了县级自查验收,9月底接受了市级检查验收。目前正在对县级自查验收和市级检查验收反馈问题进行修改完善和档案归档入库准备工作。

(2)制定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完善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三权分置”就是要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了土地经营权。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使农村土地作为生产要素流动起来,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的规模经营和推进农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新的路径和制度保证。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意见正在调研起草阶段。

(3)加大宣传,及时调处矛盾纠纷。一是坚持做好农村土地纠纷接待来访工作,上半年接待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来访1件,已对来访人进行了政策讲解和相应的处理;二是认真联合乡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查、调处工作,上半年与卡斯镇联合开展了涉及行政诉讼的农村土地纠纷案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三是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好农村土地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并且按月上报有关月报及材料。据统计,1至9月份,全县共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20件,已经调处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18件,目前尚未调处2件。

4.认真开展农民收入调查,不断提升农村经济统计数据质量。为提升农经统计数据质量,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的要求,结合昌宁实际,按照产业布局、地理条件、收入状况综合选取了3个乡镇、6个调查点、60户农户进行农民收入调查,以此分析说明农民收入情况,辅助提升农经统计质量。根据农民收入调查分析,2019年全年预计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757600万元,同比增63111万元,增9.1%;预计实现农民人均所得12819元,同比增1048元,增8.9%。

5.积极投身脱贫攻坚工作,认真深入农户开展“三深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县农业农村局的要求,县农经站全体职工认真进村、入户开展送温暖、查补短板、政策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农户反映和解决一些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全站共联系挂包农户126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6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为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收入合计1014290.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4290.3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8296.2元,增加6.1%,主要原因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1970.24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不纳入单位决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6480.62元,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缴费调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76747.06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支出合计1014290.39元。其中:基本支出996230.39元,占总支出的98.22%;项目支出18060.00元,占总支出的1.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8296.2元,增加6.1%,主要原因为:

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不纳入单位决算;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缴费调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纳入决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6230.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236.20元,增长4.21%,主要原因为:

1.人员经费支出965147.72元,比上年增加39700.32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44.60元,增加4448.6元。2019年属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3.商品服务支出24138.07元。比上年减少3912.72元。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0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06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返回2018年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项目经费14060.00元,返回2018年办公费4000.00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主要用于单位办公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4290.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8296.2元,增加6.1%,主要原因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上年减少1970.24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不纳入单位决算;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6480.62元,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缴费调整。卫生健康支出增加76747.0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7411.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68268.5元,(其中:基本工资339548元、津贴补贴167586.5元,奖金90624.00元,绩效工资170510元)。商品服务支出42198.07元,(其中:办公费支出 8624元,手续费支出125元,水费支出320元,邮电费支出3920 元,差旅费10100元,会议费2450元,公务接待费260元,劳务费支出4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44.60元,(其中:生活补贴6944.60元 )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0132.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4%。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747.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7%。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9120.3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7626.6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元,支出决算为260.00元,完成预算的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0.00元,完成预算的6.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接待减少。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40.00元,增长18.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0.00元,增长18.1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26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农经工作检查验收接待发生的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为事业单位2018年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资产总额168107.11元,其中,流动资产18236.90元,固定资产295985.5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48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340.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4340.5元,固定资产增加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0元,其他资产增加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8107.11

18236.9





295985.5



848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09)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附表1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1)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昌宁县农村经营管理站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