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0-1022019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1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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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县级扶贫政策、办法、制度和措施并督促落实;牵头做好贫困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开发工作实绩考核;对贫困乡(镇)脱贫出列初审、贫困村(社区)脱贫出列审核、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备案。
3.负责指导乡(镇)扶贫开发工作;指导乡(镇)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
4.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动态管理、统计和监测、分析、成果总结宣传和经验交流工作。
5.负责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
6.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工作,与国内外扶贫机构、社会团体开展扶贫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7.负责指导少数民族地区、重点地区扶贫开发建设工作,加快少数民族脱贫攻坚工作。
8.负责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协调县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省市驻昌单位定点扶贫工作,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9.做好沪滇扶贫协作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有关乡镇、部门对口帮扶合作。
10.负责统筹、协调金融扶贫工作,扶持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11.履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做好全县扶贫开发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12.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昌宁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昌宁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精准工作。
(2)与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的有关职责分工。中共昌宁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选派工作,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统筹县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全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管理工作和抽调到县联席办工作队员的考核。
14.“昌宁县脱贫攻坚考核评价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全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及精准扶贫档案管理指导、服务工作;配合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做好上级对昌宁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巡视、巡查、督查、检查、考核、评估、调研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等工作;配合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有关股室做好扶贫项目规划指导、编制、评审;扶贫项目督查、抽查、验收和绩效评价;建档立卡信息数据管理;贫困退出考核评估;承担全县扶贫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对应的统计监测及信息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昌宁县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取得阶段性胜利,昌宁县委、县政府将2019年确定为全县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年,一手抓已脱贫人口巩固、一手抓剩余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坚持“两手抓”“两手硬”。
1.继续强化责任压实。严格落实中央关于退出县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坚持做到思想和纪律不松,责任和帮扶不变,标准和监管不降,机构和人员不撤,力度和投入不减。一是压实责任力度不减。继续保持“四级”指挥的作战体系,持续开展“三深入”工作,落实“5+1”走访制度,共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11次,专题研究解决产业扶贫、就业扶贫、饮水保障、住房保障、教育保障等政策措施;召开视频调度会议4次,及时听取情况、分析问题、制定措施,高效推动政策、责任、工作落实。二是强化政策力度不减。根据省级后续巩固20条措施,制定《昌宁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及收入保障、易地搬迁、农危改、健康保障、教育保障、基础设施、饮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提升8个专项行动方案的“1+8”方案体系,强化脱贫后续巩固措施。三是人员保障力度不减。坚持“一出一进”“尽锐出战”原则,严格开展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回头看”工作,对照能力素质不强、工作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好、基层意见较大“四种标准”,调整更换工作队员42名。深入推进“挂包帮扶”,保持帮扶力度不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档立卡贫困户实现挂包、联系全覆盖。
2.着力补齐退出短板。以脱贫攻坚“夏季攻势”为抓手,深入上级反馈问题、贫困村、饮水安全、农村危房、易地搬迁和系统数据错误6个“清零”专项行动,上级反馈问题“清零”。紧盯中央、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各级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以及第三方评估发现等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反馈和查摆出来的43个问题,从思想、政策、制度层面查根源、找原因,共制定整改措施187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实行销号整改。
3.持续推动巩固提升。坚持把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作为脱贫后续巩固的重要内容,以产业扶、就业扶贫作为重要抓手,用保障来兜底,进一步拔掉穷根,提升脱贫成效。一是强化产业就业扶贫。持续实施“万千百”工程,大力扶持发展“四小工程”,积极构建“大产业+新主体+合作社+基地+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延长产业链条。二是统筹落实保障措施。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助力为辅的综合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三是继续完善基础设施。投入资金4809万元,专项用于农村交通项目建设,积极推动一批贫困乡村“旅游路、产业路、资源路”建设。投入资金1184.86万用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并按照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人居环境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形成的整治目标,投入村庄环境综合改善资金4303.14万元,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绿化和庭院治理。投入资金3000万元,持续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民族团结示范、农业技术培训等脱贫攻坚后续巩固项目,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机衔接。
4.全面提升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同步推进,实现贫困群众从“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转变,激发内生动力。一是强化宣传引导。结合“三深入”工作的开展,持续推进“三讲三评”“五亮五比五促”活动,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以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全面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在“10.17”扶贫日表彰活动中,共表彰奖励扶贫先进集体48个,先进个人94人。二是推进移风易俗。引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提高村级治理水平。三是加强党建引领。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的工作要求,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建立农村党员“一帮一”“一帮多”“多帮一”等创富带富帮扶机制,打造卡斯果蔬种植、漭水林下中药材种植、大田坝文沧葡萄种植等6个实训基地,培养一批有能力、有素质、会干事的“土专家”“田秀才”,增强脱贫攻坚后续动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收入合计19,339,008.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39,008.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76,105,174.62元对比减少56,766,166.22元,下降74.59%,主要原因:涉农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支出合计20,043,115.43元。其中:基本支出2,870,045.58元,占总支出的14.32%;项目支出17,173,069.85元,占总支出的85.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73,174,492.51元对比减少53,131,377.08元,下降72.61%,主要原因:涉农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70,045.58元。与上年2,906,910.75元对比减少36,865.17元,下降1.27%,主要原因:单位落实全面预算管理,严控经费支出,最大限度地压缩支出成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6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73,069.85元。与上年70,267,581.76元对比减少53,094,511.91元,下降75.56%,主要原因:涉农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043,115.4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73,174,492.51元对比减少53,131,376.08元,下降72.61%,主要原因:涉农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4,5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行政人员2019年政府绩效奖励资金250,000.00元,事业人员2019年政府绩效奖励资金40,000.00元,下达2018年度下半年县级派出驻村工作队员驻勤补贴964,59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6,684.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9,517元,工伤保险费1,555.89万元,生育保险费15,611.6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5,918.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123679.4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费62,239.4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34,942.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主要用于2019年第十六批中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补助。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6,500,979.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3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支出1,765,960.69元,扶贫事业机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支出341,481.46元,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脱贫攻坚工作经费790,337.56元,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项目资金10,600,000.00元,2018年结余统筹整合项目森林培育3,000,000.00元,2018年结余统筹整合项目土地治理3,2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2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9%。主要用于2019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统筹整合项目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补助。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82,186.21元,完成预算的234.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668.21元,完成预算的20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518.00元,完成预算的410.3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12月,县级成立了“昌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临时机构,所有经费均拨付到扶贫办账户列支,而县级脱贫攻坚工作经费是项目资金,“三公”经费支出未纳入我单位年初预算,所以造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100,290.61元减少18,104.40元,下降18.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550.60元,增长0.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655.00元,下降47.6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餐人数,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开展接待工作;二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规范了公车运行,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668.21元,占75.03%;公务接待费支出20,518.00元,占24.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668.2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668.2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51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0,51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督查、考核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7,439.35元,与上年283,971.27对比减少36531.92元,下降12.86%,主要原因:我单位落实全面预算管理,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严控各类支出,最大限度地压缩支出成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5,806,174.37元,其中,流动资产5,055,882.91元,固定资产750,291.4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6,126,277.76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0,103.3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6,512.15元,固定资产减少356,615.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增加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5,806,174.37 | 5,055,882.91 | 750,291.46 | 80289.75 | 670001.7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附表9)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附表10)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表11)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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