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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2020-1021012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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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开展全县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文化旅游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县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全县文化旅游发展实现新突破,公共服务、文化旅游、行业市场、文物文博等齐头推进,文化旅游市场繁荣向上。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345万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678.85万元;完成游客接待量177.51万人次,同比增长25%,旅游经济总收入18.64亿元,同比增长33.14%。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

1.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2.昌宁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3.昌宁县文化馆;

4.昌宁县文物管理所;

5.昌宁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6.昌宁县图书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其他人员14人,主要是杜鹃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合同工。

离退休人员2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2,841,701.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41,701.4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收入合计14,246,671.55元减少1,404,970.11元,下降9.9%,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机构改革,将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昌宁县广播电影电视综合服务站交由中共昌宁县县委宣传部管理;将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昌宁县业余少体校交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管理,机构划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收入减少,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0,285,463.31元。其中:基本支出7,720,225.40元,占总支出的75.06%;项目支出2,565,237.91元,占总支出的24.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14,996,632.58元对比减少4,711,169.27元,下降31.4%,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机构改革,将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昌宁县广播电影电视综合服务站交由中共昌宁县县委宣传部管理;将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昌宁县业余少体校交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管理,机构划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720,225.40元。与上年支出合计10,440,071.55元对比减少2,719,846.15元,下降26%,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将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昌宁县广播电影电视综合服务站交由中共昌宁县县委宣传部管理;将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昌宁县业余少体校交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管理,机构划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机构减少,机构运转基本经费支出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65,237.91元。与上年支出合计4,556,561.03元对比减少1,991,323.12元,下降43.7%,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将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昌宁县广播电影电视综合服务站交由中共昌宁县县委宣传部管理;将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昌宁县业余少体校交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管理,机构划出,职能职责划出,项目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县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文化旅游专项经费,文化文物专项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70,891.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1%。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52,790.04元对比减少4,581,898.25元,下降31.3%,主要原因分析:因2019年机构改革,将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昌宁县广播电影电视综合服务站交由中共昌宁县县委宣传部管理;将昌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所属昌宁县业余少体校交由昌宁县教育体育局管理,机构划出,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减少,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63,773.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18%。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228,131.00元、津贴补贴1,689,694.99元、奖金1,021,393.01元、绩效工资608,059.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115.43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04,849.88元、办公费47,257.27元、印刷费9,619.50元、咨询费2,822.17元、水费305.50元、电费11,004.48元、邮电费25,580.65元、差旅费32,808.50元、维修(护)费520.00元、租赁费105,678.75元、会议费2,400.00元、公务接待费7,374.00元、专用材料费7,651.67元、委托业务费10,425.34元、工会经费114,827.4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34.83元、其他交通费147,250.00元、生活补助24,524.3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250,79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35%。主要用于办公费87,527.90元、印刷费55,976.80元、咨询费300.00元、水费1,983.40元、电费26,919.82元、邮电费29,393.30元、差旅费25,613.00元、维修(护)174,065.00元、租赁费32,600.00元、培训费8,020.00元、公务接待费82,209.00元、专用材料费116,840.33元、劳务费168,334元、委托业务费890,129.6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457.04元、其他交通费17,957.00元、生活补助92,6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277,074.00元、专用设备购置102,795.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5,619.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2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5,996.04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623.23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30,703.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3,904.8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6,798.5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6,774.87元,支出决算为176,774.87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7,191.87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583.00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4,528.24元,下降2.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69.24元,下降0.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259.00元,下降4.5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191.87元,占49.32%;公务接待费支出89,583.00元,占50.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191.8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7,191.8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9,583.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9,5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3,135.1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10,843.31元,下降76.9%,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中央八项规定,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47,257.27元、印刷费9,619.50元、咨询费2,822.17元、水费305.50元、电费11,004.48元、邮电费25,580.65元、差旅费32,808.50元、维修(护)费520.00元、租赁费105,678.75元、会议费2,400.00元、公务接待费7,374.00元、专用材料费7,651.67元、委托业务费10,425.34元、工会经费114,827.4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34.83元、其他交通费147,2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部门资产总额52,932,779.99元,其中,流动资产12,432,120.62元,固定资产40,500,659.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039,857.5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02,348.15元,固定资产增加60,501.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与上年持平,在建工程与上年持平,无形资产与上年持平,其他资产与上年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2932779.99

12432120.62

40500659.37

31999558.87

692780


7808320.5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89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2,8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公开09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公开10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公开11表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公开12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2400335701111